鄂女教师自焚抗强拆 严重烧伤面目全非(慎入)

【新唐人2011年4月23日讯】4月20日上午7时,湖北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岳石洪村发生一起骇人惨剧。48岁的小学女教师王锦兰因无力抗衡一大群专业拆迁人员,绝望的朝自已身上泼了汽油,围观人群中有人抽烟,火苗瞬间引燃了王锦兰身上的汽油,导致全身45%的皮肤烧伤,目前正在黄石市第五医院抢救,尚未是脱离危险。

《自由亚洲电台》报导说,王锦兰的儿子张俊星期五对记者讲述了当时的情况。

“七点半的时候,来了将近200人,穿迷彩服,过来强制拆迁,但是他(政府)没有签合同。把家里的人往外拉,把东西砸、扔。我妈住在小棚子里面,那是我们家 09年7月25号拆迁之后搭的一个小棚子,在那里住。我妈抵挡不住这么多人,不能够保护自己的家园,没办法就拿了汽油往自己身上浇,就说:‘你们快退后,叫政府的人和我谈’。他们就不听三、四个人抢上去,火就点着了。”

另一位目击者张女士,也是自焚者的亲属,她说:“早上七点半左右,来了40人左右,后来又来了有6部车子,一部车子几十人。他一上来什么话都不说,就说‘跟我们走’。我嫂子说:‘如果你要强行还要上来的话,我身上有汽油’。那些人不听就往身上拢,一下子火就着了。”

张女士说,自焚发生后,救伤车很快赶到,怀疑是有备而来。

“救伤车前后不到10分钟就到了,如果没有事先安排好没有这么快到的。”

王锦兰在北京读研究生的儿子张俊,闻讯后连夜赶回家。他说,家中近600平米的房子,在没有签署任何法律文件的情况下被强拆,之后一直住在原地搭建的小棚内。这次因阻止强拆,发生惨剧。周五上午,有关方面向院方交付6万元费用,而前一天大广南高速公路指挥部的人送来了3万元,不过,母亲仍然病危。

“我当时是晚上11点半从北京回来的。医生说全身45%的烧伤,脸部是三度烧伤。昨天半夜转到了特护室,生命还有危险。”

张俊表示,他闻讯从北京赶回湖北老家时,弟弟和爸爸也都从外地赶了回来,看到病床上如此惨烈的妈妈,都抑制不住的痛哭。

据悉,2008年3月,大广南高速公路业主突然来到村里划红线丈量房屋面积,8月份镇政府派人和村支书张仁舟拿了一张合同来找王锦兰签字,由于政府没有出示批文及相关赔偿文件,加之赔偿价格太离谱,就拒签。

2009年7月25日上午8时,趁王锦兰去北京探望儿子之机,在村书记张仁舟的指使下,由张兵带领强拆人员和挖掘机将房屋拔掉,室内财产全被毁坏,损失数十万元。

2010年3月份,王锦兰在被强拆的废墟上盖了一个小棚栖身。大广南高速指挥部和村干部等人又带来了,企图直接修路,王锦兰抱着煤气罐与其理论来维护自已的权利,他们吓跑了,但回去就把水、电、气全部截断,就这样坚持一边看着家园,一边坚持每天去学校给学生们上课,忍受了2010年的酷暑,可是最终她还是倒在了对政府的无尽期待之中,倒在了有怨无处申的痛苦之中。

当地媒体没有报导这次事件,而临近的黄石《东楚晚报》星期四只发表了近两百个字,报导也没有提及造成自焚事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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