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公安局:
根据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并依据《集会游行示威法》关于游行审批的管辖规定,特向你局提出以下游行示威申请。
游行示威目的:1、抗议夏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不作为、乱收费、乱罚款。2、提高公民自我保护意识,增加社会责任感。3、彰显县政府依法治县的态度,树立政府形象、维护百姓权益。
起因:1、对工商局乱收会费不满;2、对工商局个别人以罚款之名进行索贿不满;3、举报永基花园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工商局不查处不回应,故对工商局不作为不满。
游行示威地点及路线:路线一 自夏津县银都广场集结从南城街往西拐至批发街向东,从西城街往北行至北关菜市往东,从中山街向南,到大十字街向东,从陵园向北一直到工商局,然后解散。路线二 自夏津县银都广场集结从南城街往西拐至批发街向东,从西城街往北行至一直到华夏向东,从新工街向南到中山街,到大十字街向东,从陵园向北一直到工商局,然后解散。
游行方式:沿街行进,展示标语,呼喊口号。并且,依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申请人保证在游行示威中做到以下几点:
一、游行队伍绝不进入国家机关。
二、申请人请人民警察维持游行秩序,并严格防止其他人加入。
三、申请人组织的游行人员均是夏津居民和个体工商户。
四、和平示威,和谐示威。
五、游行队伍有组织、有纪律地编组列队行进,遵守交通规则,维持交通秩序。
标语:工商局吃我们喝我们治我们
取消不合理收费 净化夏津商业环境
工商局:我们是你的衣食父母动物知反哺你呢?
维护自身权利 抗议乱收费行为
口号:团结就是力量 坚决抵制乱收费 净化经济环境 共建和谐夏津
人数:1000以下。
工具:扩音器,文化衫,条幅,标语,传单、国旗。
起止时间:2009年8月1日8时至2009年8月1日12时
游行负责人:赵玉新,男,汉族,身份证号:37242319670112461住址:夏津县开发区纪庄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十八、十九条“对于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主管机关应当派出人民警察维持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保障集会、游行、示威的顺利进行;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任何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扰乱、冲击和破坏。”申请你局派出足够警力,维持游行沿线秩序,保障别有用心的破坏分子无法混入扰乱游行队伍。
以上申请,请批准。
申请人:赵玉新
200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