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4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高照芬台北19日电)银行吸收存款必须按法定比率计提存款准备金,目前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应提准备金分甲户和乙户;其中存款准备金甲户不予计息,存款准备金乙户为反映银行资金成本,予以计息。
不过,为防外资炒汇,源自于外资活期存款的准备金乙户内的资金,依据央行去年12月30日发函规定,全部不给付利息。
中央银行将于明(20)日起调升准备金乙户利率,源自于活期性存款部分年息由0.203%,调升为0.233%;源自于定期性存款部分年息由0.986%,调升为1.043%。
由于央行在3月31日召开第一季理监事会,决议升息半码(0.125个百分点),目前大多数银行已配合央行升息,调升了存款牌告利率;因此为反映银行资金成本,央行自明日起调升存款准备金乙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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