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标签 深圳驱赶8万“治安高危人员”

【新唐人2011年4月12日讯】(新唐人记者唐美华综合报导)近日,大陆深圳共有8万余名被当局定为“治安高危人员”遭到驱赶。这是深圳警方10号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的结果。舆论质疑,当局对“治安高危人员”的定义主观,纯粹基于歧视性的排外心理,只会激化社会矛盾。但有学者指,“无正当理由长期滞留深圳”者定义含糊,担心被当局利用清理异见者和上访人员。

“治安高危人员”被驱赶指有“潜在危险”

据大陆媒体报导,第廿六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将于8月12日至23日在深圳举行,当地警方由元旦起实行“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百日行动”中,警方共出动警力超过28.4万人次;检查出租屋33万余间(次)、网吧、旅业、休闲娱乐场所、其他场所16万余家(次);处罚出租屋主2300余人,逼使逾八万名“治安高危人员”撤出深圳。

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新闻发言人申少保10日指出,所谓治安高危人员,是指没有正当理由而长期滞留深圳,有潜在危险的。

根据深圳警方对“治安高危人员”的界定,分为七类。第一类是流入深圳、有刑事犯罪前科,长期滞留深圳,且无正当职业及合法经济来源的;第二类是没有正当职业,生活规律异常或经济来源可疑的人员;第三类是,涉嫌吸毒、零星贩毒、涉嫌销赃的;第四类是,使用假身份证在旅业居住,或租房的;第五类是,长期滞留深圳、明显靠非法收入生活的;第六类是,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第七类是,有报复社会的极端言行,可能危及他人或公共安全的;以及其他一些未列举的,对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有现在或潜在危险的。

据报导,此行动,当局召募了五十万名市民当“红袖章”人士,监察家居或范围内的人,警方表示,大半人士已经到位,五月前会完成编配。当局在各小区加设闭路电视,监察人员进出。

清赶“治安高危人员”做法遭猛烈批评

深圳为什么要清理驱赶这八万所谓的“治安高危人员”?仅仅是因为对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有“潜在危害”吗?那么这个“潜在危害”的界定依据是什么?有权威的法律定义吗?深圳当局的举措引来热议和批评。

深圳网络评论人士张津郡表示,一个人选择居留在哪个城市,应该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权,而且,这七类人中包括很多无业人员,有关当局没有尽力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而是简单地将他们清出城市,实在不是明智之举。

张津郡认为,他们很多人也有的属于找不到工作啊。他们更多的是需要社会的帮助和政府的关心,而不是这样把他们撵走就算了。

深圳独立学者朱建国告诉自由亚洲电台,事实上此举并非深圳首创,亚运会期间广州警方也有此类的“清出活动”。朱建国说,有关当局的做法明显违反了中国司法部门自己制定的法律法规。

朱建国认为,你在没有证据之前,只能采取无罪推定,8万人实际上他们并没有证据犯罪,这些人也没有做什么。你现在就推定他是可能的犯罪嫌疑人。然后剥夺他们在深圳观看大运会的权力。这违反了宪法的精神。

朱建国补充说,深圳警方在“治安高危人员” 七类人中,特别提到了“有报复社会的极端言行,可能危及他人或公共安全的”人员,这个模糊的界定很可能成为有关当局打击民间声音的借口。

有网民问:“难道离开了深圳,他们就不是治安高危人员了吗?”“高危是如何定义出来的?”有舆论认为,当局为办盛会驱赶特定群体,只会激化矛盾,官方为一时政绩,给社会埋下重磅计时炸弹,非常短视。

网络作者沈慕文表示,日前深圳发生的一件“怪事”让人百思不得其解。这件事情相信对任何一个中国人来说都会觉得是一场闹剧,然而对那8万被离开深圳的人,却是一个十足的杯具。

网络评论作者赵光瑞认为,深圳的做法令人诧异。如果深圳清理的是对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有现存危害的人群,那么说明这些人已经犯法,对这些人完全可以依法采取行动,该抓的抓,该关的关,依法进行惩处。对这类人员仅仅清理出深圳,显然是不负责任。

赵光瑞还指出,类似做法,在有些地方也同样存在,每遇“重要时机”,就对“潜在危害”人群进行清理,通过各种办法,把这些人清理出自己辖区,以制造太平盛世假相。这种做法,是非常错误的社会管理手段。

当局为筹办大运会 去年就开始扰民

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第二十六届赛事定于深圳举行,当局为筹办大运会,过去一年来扰民措施一箩箩。

当局除借机大肆改造旧城区,又斥巨资搞“穿衣戴帽”工程翻新建筑物外观,强制取缔小贩和拆除大芬村外墙挂画等,令民众大感不满。有网民严批,无关痛痒的市政工程,严重损害民众生活。

报导说,有餐厅东主因生意受损示威,有八旬港妇因祖屋受损阻工程。而大运会举办地龙岗区,近三年累计拆迁近四百万平方米房屋面积,令蚁族陷入绝境。

另外,当局上月下令拆除有“中国油画第一村”之称的布吉镇大芬村外墙挂画。当局更加强取缔小贩,数十名维族民众不满工具被收缴及有小贩被打伤,上月到信访办静坐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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