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官员建议高速公路收费

【新唐人2011年4月7日讯】(中央社记者林琳柏林7日专电)德国巴伐利亚邦内政厅长赫曼(Joachim Hermann)建议,德国应该对行驶高速公路的车辆收费,包括挂外国牌照的车辆。

欧陆国家当中,奥地利和法国已经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费多年。德国位居欧陆中央,除了境内交通,也有许多由其他国家过境德国的汽车使用德国的高速公路。

赫曼指出,征收的费用可以用来修筑和维护公路。

因为每部汽车每年也要缴交行照税,赫曼建议,为减轻行车者的负担,可以考虑降低行照税。

德国研究机构“佛罗恩霍夫研究所”(Fraunhofer Institute)的研究报告显示,未来德国人用车的时间会愈来愈少。除非住在较偏远地区,多半的人会倾向多用大众运输系统。少开车的理由,除了减少废气排放,也有经济的考量。

报告指出,如果政府未来订定高速公路每小时最高120公里、乡道每小时80公里、市区每小时30公里速限的规定。在严格的速限规定下,开车的人会更少。许多人会考虑改乘旅行时间差不多又没有开车压力的大众运输系统。

由于交通政策和人民的交通习惯都倾向少开车,预期德国开车人口将逐年减少。

“佛罗恩霍夫研究所”的报告指出,到了2050年,每1000位居民估计拥有250辆车,而目前大约是平均千人就有500辆车。德国人口到了2050年也会由目前的8200万减少到7000万,所以开车人口也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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