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喉舌”社评证实官方带走艾未未

【新唐人2011年4月6日讯】4月6日,中共官媒终于对艾未未被失踪事件发声。人民日报社旗下的《环球时报》以社评《法律不会为特立独行者弯曲》证实了艾未未被警方带走,并为官方进行了辩护。社评论调立即遭到互联网上的许多批评和质疑。

《环球时报》称,艾未未喜欢在"法律的边缘"活动,做一些普通人搞不太清楚"算不算法律上出格"的事。该报又说,艾喜欢"我行我素",经常干"别人不敢干"的事。他本人大概清楚,他很多时候离中国法律的"红线"不远。

法广报导,对艾被带走的起因,该报含糊其辞地说,"4月1日他出境取道香港去台湾,有报导称他"手续不全",具体情况不详。"该报又说,"被带走"的具体事情"估计很 快会明了"。

该报还严词斥责了西方各主要大国在艾未未失踪后,敦促中国政府遵循对法治和人权的承诺,指其为"对中国基本政治框架的轻率冲撞, 也是对中国司法主权的无视。扰乱中国社会的注意力。

民众专家批评反驳中共喉舌说辞

对该报社评,引来互联网上的许多民众及专家的批评。

法学博士许志永在TWITTER上说,法律不需要在任何人面前弯曲,要保护每个公民的权利,可中国的法律在强权面前不只弯曲,而是卑躬屈膝毫无尊严。"艾未未即使触犯了法律,那也要有程序,毫无手续被强行带走这跟绑票什么区别?"

作家许晖说,"法律不是挡箭牌(外交部发言人姜渝语),法律不会为特立独行者弯曲—-这两种表述形象地透露了中国式法律的秘密:法律就是一支箭,牢牢地掌握在权力者手中,随时随地射向没有挡箭牌的任何敢于质疑的人,一箭穿心。"

同时,《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在微博客上为这篇社论进行了辩护。他表示,“中国法律设定一些限制和红线同样很正常,中国对西方的抵制是必须的。”

BBC引用署名“彭晓芸”的网友质问说,“法律的红线是随时根据需要设定的吗?而不是以宪法为纲吗?”
另一位“李嘉赓”的网友说,“中国现在从上到下都在讲要创新,创新就是要特立独行啊,如果因为特立独行就触犯了法律,那谁还敢创新呢?政府讲的创新会不会又流于形式呢?”

署名“曹曹律师”的网友质问胡锡进说,“您所谓法律限制和红线是什么?谁来设定?解释?如何判定?稍具法律常识的人或不会反对未经终审审判的人均非有罪。正所谓无罪推定疑罪从无。我们追求实体正义但须程序正义。”

有网友建议《环球时报》,"请把艾未未违法的证据拿出来昭告天下,以儆效尤!请把带走艾未未的法律依据拿出来亮给西方,让他们哑口无言。"象现在这样,"人失踪了60个小时,不知下落。没有任何部门出面负责,那是司法吗?是黑社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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