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4月6日讯】(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6日电)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职业训练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未来技能认证可由民间机关办理,并对合格者核发证书,效力等同全国技术士技能检定。
草案规定,为提高技能水准,建立证照制度,由中央机关办理技能检定,必要时可委托相关机关、团体办理,并对合格者核发证书,方便民众求职或叙薪。
社环委员会也初审通过,未来职业训练除由原规范的职业训练机构办理,工会、学校等也可办理。
不过,草案规定,取得乙级技术士证者可比照专科学校毕业程度遴用;取得甲级技术士证者可比照大学校院以上毕业程度遴用;但这项条文初审没共识,尚待协商。
至于相关机关、团体认证方式,及认证单位若广告不实、滥收费用、图利他人等相关罚则,初审也无共识,待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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