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身中9刀校内亡 警方称自杀

【新唐人2011年3月25日讯】大陆广西城市职业学院一名海南籍大学生3月17日在校内一家小餐馆死亡,脖子上有九道刀伤,被当地警方认定为自杀。死者家属在网上发帖对提出质疑,不认同“自杀”结论,并指该校接连发生多起“被自杀”事件,引发网民关注。

3月20日,自称是符某的表哥的线民发一则题为《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发生一起学生被“自杀”事件(有图有真相)》的帖子,在各大门户网站流传,流览量一天即破7万人次。发帖者称,符17日死于学院内一家小餐馆,“脖子上有九道刀伤”,被当地警方认定为自杀。

发帖者说不同意“自杀”结论,并提出四点质疑:一、据同学们反映,死者生前表现无异常;二、死者脖子上有九道刀伤,脖子几乎与头部分离,不可能自杀;三、死者遗体“被店老板和员工拖了20多米丢在店外”,而非第一时间叫救护车,老板和工作人员都有作案嫌疑,仅凭他们的口供不足以判定为“自杀”;四、事发后店内老板和员工“集体失踪”。

网帖还反映,类似的事情在该校屡次发生,“前不久就出现一起学生跳楼案”;“还有一位学生在学校所谓的旅游区被蛇咬死”。

3月21日,死者符某的亲属对记者说,符没有精神方面疾病也很乖,每晚都给他妈妈打电话,无任何自杀之理。

3月22日,扶绥县公共安全专家局刑侦大队欧培新说,符某“确系自杀”。

对于网帖反映该校接连发生自杀事件,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副院长黄妙红认为,学生年满18周岁就是成年人,有轻生的想法是他自己的行为。

担忧校园安全:26%受访大学生有过自杀想法

目前这一案件还在调查之中,不管符某究竟是自杀还是“被自杀”,这一事件引发线民对学校安全的担忧。

“我承认我无聊了”等网民认为,年轻生命的逝去,折射出校园管理的不足。“就算是自杀,学校难道就没有责任吗?学校也该反思一下,是不是该加强学生的心理教育了!”

有报导指出,自杀在大学校园里已是见怪不怪,上海某著名高校的教学楼因发生过几起自杀事件被学生们戏称为“自杀圣地”。

中国社会调查所的一项调查显示,26%的受访大学生有过自杀的想法。

而另一项确切的统计,2008年仅教育部直属高校就发生63起大学生自杀事件;2009年,上海高校便发生自杀事件23起;仅在2009年的上半年,北京市共发生了14例大学生自杀身亡案件。

有关资料表明,自杀已经成为大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大原因,进而蔓延到了中小学生群体。

据东莞教育局披露,仅2009年下半年当地有超过10名学生自杀,其中一名11岁的小学生在出租屋内用红领巾自缢。一周后,云南晋宁县一间寄宿制小学的12岁男孩,同样用红领巾在床沿铁架自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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