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3月24日讯】中国大陆民运人士刘贤斌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25日将在中共四川省遂宁市中级法院开庭。人权组织和中国维权人士批评刘贤斌案因言获罪,并呼吁国际社会关注此案。
中央社消息,刘贤斌的妻子陈明先接受媒体电话采访时表示,刘贤斌无罪,他只是在2009年撰文呼吁中国实行民主改革,因言获罪。她说,刘贤斌的律师也将提出无罪申诉。
据英国广播公司BBC报导,43岁的刘贤斌原籍四川省,是人权活动人士、作家。
1989年就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的刘贤斌,参加北京天安门学生民主运动。1991年,刘贤斌因从事民主活动,被中共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判刑两年半。
刑满出狱后,刘贤斌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1999年在四川遂宁再次被捕,被判刑13年,2008年底提前获释。
再次出狱后,刘贤斌仍持续维权活动,批评四川大地震暴露的“豆腐渣工程”及中共一党制,2010年6月被遂宁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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