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危机 东盟国将管控能源

【新唐人2011年3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憬屏曼谷24日专电)日本核电危机之后,泰国、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新加坡、汶莱6个东南亚国家协会(ASEAN)会员国同意控制能源需求,互相协调管理。

泰国英文报“民族报”(The Nation)今天报导引述泰国能源监管局(Thailand’s regulatory body onthe energy sector)局长狄瑞克(Direk Lawansiri)的话指出,东盟这6国的能源监管机构都同意,应该使用尖峰管理措施处理地区内持续成长的电力消耗。

这些措施几个已开发国家都使用过,例如,利用财政诱因的方式,会员国把每天最高的电力消耗量最小化。其次,会员国政府应该补贴于非尖峰期用电的工商业界,借此减少政府投资电力的财政负担。

狄瑞克表示,由于投资成本太大,兴建新电厂面临居民与环保人士的反对,因此减少纳税人负担,并提高用电人的财政诱因,鼓励他们提高用电效能。

泰国核电厂计划可行性研究委员会成员颂蓬(Somporn Chongkam)则指出,日本核电厂危机后,泰国要继续发展核电面临更多困难。

颂蓬表示,日本危机是许多国家的大型个案研究,尤其核电厂地点的选择、以及地震海啸的预防措施等。

除了泰国,东南亚国家越南、印尼都在计划兴建核能电厂,马来西亚也在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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