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3月18日讯】编者按:北京密云县居民杨正文的妻子张淑荣,因修炼法轮功被迫害至精神失常,历经4年治疗无果,四处告状,皆状告无门,无奈之下致信胡锦涛并请海外媒体予以关注和救援。公开信全文如下:
胡锦涛主席您好:
我已年近六旬,为国家工作了40来年,今在万般无奈之下给您写信,以求救助,以正国法,以求天理公道。
我妻张淑荣因修炼法轮功,2003年11月7日早于家中被密云县公安局萧春明带领武装警察抓捕,后被劳教30个月。2004年5月31日以保外就医的名义接回家后发现精神失常,虽经近4年的中,西医治疗,但效果甚微,今就她由一个正常人变成一个废人一事给您写信。
我自2004年6月中旬以来就张淑荣在哪里(密云县看守所,大兴女子劳教所)被迫害的精神失常一事不间断的信访,但都无人答复。密云县公安局信访办的老王答复:“ 我们押送走的是健康的人,如果有病按规定劳教所不能接收。她在劳教所关了半年,你从哪儿接的人你去找哪儿。”大兴女子劳教所管理科史科长(女)答复:“我们所根本没见过张淑荣,她是从调遣处直接送进医院的,但我们不能给你出书面材料。” 密云县610办公室的郝家瑞2004年7月2日下午在密云国税局三楼会议室答复:“张淑荣的病是她自己得的,炼法轮功的都那样。”大家听听,评评理,这是人话吗?面对残废的妻子和三方的答复我的眼泪往肚里流啊!我本想带上老伴去北京上访,但老伴的痴呆,帕金森症和我的颈部右侧动脉血管关闭及右眼失明给我的行动造成极大的困难,今在万般无奈,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以这种形式给您写信,愿您主持公道,处理萧春明等以执法为名导致张淑荣残废一案。
有些朋友和同事好心劝我:民不与官斗,咱们这里的事你还不知道!你的妻子能活着回来就不错啦!但我想国家有信访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保护人民的生存权的法规,如果公安局因我上访把我抓起来,我的儿子还可以继续告,我不相信依法治国不包括密云县,国法和天理理应惩处萧春明等这样阴、损、狠的恶吏。
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不是中央提出来的治国方针吗?
我17岁步入社会,从未听说把一个自小吃素、信佛,从不伤害他人和社会的人折磨成残废还冠以教育的美名。
盼,盼,盼,盼回音。
(我的文化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望请谅解。)
北京市密云县居民:杨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