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3月16日讯】庞大的高速公路网和道路交通网,是个巨大的社会公共资源,是项惠及国计民生的公益事业。操持的好,会利国利民,否则会危害国计民生。它是一柄双刃剑。
高速公路开建时投资方与政府间都有个合同约定:高速公路建成投入运营,投资方可收费15年,以后就要无偿交地方管理,免费通行,恢复其公益性质。可是,高速公路收费是块肥肉,利润丰厚,投资方是不会轻易放弃的。他们在收费10年后就开始杜撰报告,对道路进行改建拓宽,待到15年该移交时,还可再延长收费 15年。改建拓宽道路不是因为交通量增加而使其不堪重负,其目的纯粹是为了延长收费时间,给投资方创造经济利益。因为它不增加社会效益,所以这项投资应叫 “无效投资”。
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97)明确规定:高速公路4车道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2.5万~5.5万辆,6车道为4.5~8万辆,8车道为6万~10万辆。随着高速、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构成的路网的形成和完善,城际铁路、高铁、航空、水运等多元交通的高速发展,交通四通八达,交通量得到了合理分流,现有高速公路几乎都达不到原设计标准,有的甚至是达不到设计能力的50%。拓宽工程90%以上都是如此。
比如连霍高速郑州—商丘段,4车道,2001年通车,2016年应该交地方。他们2010年开始拓宽为8车道,200公里,投资70.4亿元,1公里合3500万元(见2010年9月30日《大河报》河南时政A13)。此段路通车10年来,没发生过因交通拥挤而堵车的现象。现在正值春运高峰期,车辆畅通无阻,何况平时交通淡季呢?估计它现在的昼夜交通量也不会超过2万辆,有必要拓宽到8车道吗?
高速公路建设时都留有后续扩建的伏笔,这是业内人士都知道的“潜规则”。中国高速公路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以后每年投入改扩建的资金估计有数千亿元之多。河南省有高速公路五千余公里,都将陆续扩建,每年的改扩建投资估计有200亿元左右。这些“无效投资”引发的主要负面社会效应有:
修路是个政府行为,没有政府的支持和参与是不可能实现的。拓宽公路沿线的路基、挖方填方、料场、预制厂、拌和站、专案部建设等,要占大量的农业可耕地。不少民居、机井、坟头、电线和其他设施要拆迁,施工时对沿途地干扰和污染等,这将无端地增加地方政府的工作量,引发民怨和社会矛盾。
施工时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资源和机械设备,如: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运输车辆、吊车、钻机、拌和机、架桥机……无端地加剧市场供应紧张,抬高人工费和台班费。
要消耗大量的生产资料和能源等国家紧缺物资,如:水泥、钢材、沥青、木材、砂、碎石、石灰、电、煤、石油、化工产品……无端加剧市场供应,浪费资源,推高物价,加大了封山、护河、排碳和环保的难度。
这笔钜资的30%左右要变成利润游资流入生活资料市场:流入车市,增加拥堵;流向房市,冲高房价;流入商业市场,会抬高物价,加大通胀,影响民心、民生和社会稳定。
公路养路费含在燃油费内,车辆走高速,等于交了两次养路费。高昂的过路费,加大了运输企业的成本(据说占运输业成本的1∕3),它要通过运输业转嫁给全社会。延长了收费年限,运费地提高,将推高全社会各行各业的物价,并使其长期居高不下,会引发社会不稳,后患无穷。
无端的钜资投入,为官员提供了贪腐的平台和温床。
制止这笔对社会百害而唯一益于投资方的巨大的“无效投资”,让高速公路这个庞大的社会公共资源,从利益集团地垄断下解脱出来,还路于民,服务于国民经济,恢复其公益性质的伟大工程,除了拥有公权力的政府能有所作为外,谁也办不到。现在不是靠搞弄虚作假、盲目投资、“无效投资”来拉抬国民经济的时候,而是扎扎实实为民办实事的时候。现在政府应着手调查、研究、澄清、确定:哪些收费还贷的路桥专案该交地方、哪些啥时该交地方、交地方后该如何进行有效管理,让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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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