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局欺诈黄金地产 数百次上访未果

【新唐人2011年2月21日讯】家住湖南省湘乡市昆仑桥南正街的肖新其女士,现年60岁小学文化,是家庭主妇。肖新其有1277.8平米房产证被湘乡市房产局收走,不给新证。三十年来,先后数百次上访的征程中,在北京上访期间多次被湘乡政府和警方绑架关押劳教,在北京丰台区监狱关过两次。肖新其的婆婆和丈夫潘敬坤分别于92年93年先后去世于上访路上。

肖新其和丈夫潘敬坤原住湖南省湘乡市昆仑桥南正街91号,家有祖房21间“至今存在 ”,占地1277.8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原门牌为:南正街121号、122号、123号、124号、125号、123-1号,现为南正街87号、89号、91号、95号、97号。房产局档案只有房屋地面积560 平方米,楼面积133.92平方米,按当时的规定计算没有包括屋檐和天井、院落的面积,1988年7月11日,全国城镇房屋普查登记确认了以上房产乃潘敬坤的房产权,并盖上了“此房屋权证已发”印章。

1949年以后,当时极左路线的影响,当时的政府未按国家的法规执行私房改造,肖新其家房产被政府所办的原湘乡卫校无偿占用307.05平方米。全家于1964年下放湘乡农村,1979年返回城里,原房产已经由县政府房产局霸占,全家人只有租房居住,无家可归。

1988年12月30日,湘乡市房产局以收回旧房产证换发新房产证为名,把肖新其家1951年的原房产证收去,不把新证发给我,之后,房产局以私改为名“明显不是私改房,如果是私改房,原来就不会发房产证,也就不可能盖上“此房屋权证已发”印章”,擅自把我的房产权证改为房产局的房产权证,并且封锁原房产档案,不准我复印。原房产占地1277.8平方米,此地是湘乡市最繁华的地段,本地的商铺每平方米早已经超过3,4万元,但是有价无市。房产局等于抢夺了我数千万元房产。

虽然,多次向政府部门上访要求归还私有房产,但原市长阳祖耀不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办,按私自制定的湘乡市征收私房政策。房产局违法“征收”肖新其家的私房,1991年11月的湘房落字1991第14号文件《关于对潘敬坤房屋的处理》称:“据59年私改册记载:改造307.1平方米“其中54.30平方米上有楼”….1979年潘返城…分配公房2.5间一套居住至今。按湘政发“86”06号文件规定地房单价20元/平方米,楼房单价10元/平方米标准征购,共计1672.6元。”从此,全家人走上了湘潭、长沙、北京的上访不归路。婆婆和丈夫分别于1992年93年先后去世于上访路上。

2005年,肖新其在湘乡市档案馆查到了当时的私房面积和平面图。按国家有关规定:私房改造的前题是存在出租的事实,但档案馆 1954年2月17日的户口登记记录:当时肖新其公公已经去世,婆婆傅应痕是1908年10月30日出生的贫农,1953年10月6日去武汉。当时由于家境困难,婆婆傅应痕被迫去武汉做保姆维护生计,让丈夫的亲戚杨春三全家于1954年秋到58年在此居住,写了协议,只收取了房产维修押金140元,由于是本家亲戚又要带养小孩,肖新其丈夫,傅应痕的儿子潘敬坤,自然就不存在收取租金的事实。

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的两个律师也一致认为:因为,政府对事实认定的错误,对肖新其家私房进行了改造,应当按照相关政策予以清退。湘乡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也在《关于肖新其在京上访有关情况的报告》中“建议市委、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以使当事人息访息诉。”

三十年来,先后数百次上访的征程中,肖新其不停地向各级政府部门写报告,完全置若罔闻.湘乡市、湘潭市有关部门罔顾事实,总是驳回肖新其的合理要求,在北京上访期间多次被湘乡政府和警方绑架押回湘乡关入监狱,另外也在北京丰台区监狱关过两次。

2007年7月30日和8月1日,肖新其去了北京朝阳区三里屯联合国开发署和中南海。10月13日,肖新其在北京街头被湘乡政府发现,光天化日之下被绑架押回株州湖南省白马垅劳教所。2007年8月16日,湖南省湘潭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出潭劳教字“2007”139号劳动教养决定书,决定书称:肖新其于2006年6月7日因扰乱公共秩序被湘乡公安拘留10天,又因同样原因,于2007年5月23日被北京朝阳区公安拘留7天。依《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10条第5项、13项之规定,决定对肖新其执行劳教两年,

肖新其在被劳教期间被迫害的身体不好。劳教所的劳动、居住条件极差, 在劳动时跌倒,造成背椎骨骨折,劳教所推责任不愿意花费医药费用,就一再催迫肖新其家人来接肖新其保外就医。新年前肖新其回家后一直住在家里不能下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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