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2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明珠东京11日专电)有关中日船只去年9月在钓鱼台海域相撞事件,昨天日本第11管区海上保安本部发信给中国大陆渔船船长詹其雄,索赔1429万日圆(约台币499万元)。
第11管区海上保安本部针对旗下的2艘巡逻船“水城号”、“与那国号”于去年9月7日在钓鱼台海域被撞损一事,昨天发函向詹其雄索赔1429万日圆。
海上保安厅指出,会考虑催促詹其雄付钱或采取法律手段。不过,一般认为詹其雄已回到中国大陆,支付赔偿金的可能性很低。
海上保安厅的相关人士指出,索赔的内容主要是“水城号”的右舷后方遭撞损,修理费708万日圆。“与那国号”的左舷后方被撞损,修理费531万日圆。另外还有2艘巡逻船的油费等190万日圆。
詹其雄去年9月7日,在钓鱼台群岛久场岛的西北约15公里处驾渔船撞上“水城号”。第11管区海上保安厅依涉嫌妨碍公务执行罪名逮捕他。那霸地检于去年9月25日释放船长,上个月21日做出缓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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