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2月18日讯】中共国务院法治办公室近日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有大陆人士指出,要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和权利,唯有司法独立。反之,还是解决不了强拆问题。
中共国务院15号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依照今年1月29号第一次提出该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共收到的65601条意见和建议作的修正。
新的拆迁补偿条例意见稿中称,将取消行政强制拆迁,改由当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北京律师金光鸿认为,这只不过是内部的一个职能更换,因为当局和司法机关都是由中共统一领导,法律已经沦为掩盖非法的一个手段。
北京律师金光鸿:“走司法程序呢,是让那些被拆迁户看看,你告进法院也没有用的。要从根本上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公民的权利,必须要司法独立。你公检法不配合?没有意义的。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对保证被拆迁者的权利。”
权利运动执行主任张建平则指出,大城市基本都已经开发,目前,大多是农村开发,官员们是利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混淆概念任意掠夺百姓权益。
张建平:“当土地仍然是公有的话,老百姓是没有权利的。一样的道理,当司法不独立的时候,法院是党开的不能依法来作出裁决的话。毫无疑问,政府强拆跟法院强拆没有任何区别,就是黑社会强拆,还是解决不了问题。”
中共国务院表示,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12月30号之前,通过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信函、发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
新唐人记者常荣、特约记者骆亚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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