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2月15日讯】今年年初红极一时的“日记门”主角、中国广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韩峰,近日被南宁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百万判处13年徒刑,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大陆传媒人士直呼,检方认定贪污数额实在太少,不可信。
广西南宁市中级法院称,韩峰在1999年到2010年,担任广西钦州市及来宾市的烟草专卖局局长兼烟草公司负责人时,收取贿赂人民币69.5万元及商品房一套30多万,判处13年徒刑并没收贿款。对于检方认定的受贿数额,广西传媒人士莫先生直呼太少了,不可信。
广西传媒人士莫先生:“(检方)他认证的(受贿)数额,连一个县一级的科长都不如,县一级的烟草专卖局的(受贿)收入都在500万以上的,他们是市一级、地区一级烟草专卖局局长,他贪污收贿的数额至少也过一千万以上,因为中国的烟草行业它是一套帮子两的牌子,中国的烟草行业是暴利行业。”
莫先生说,中国的烟草专卖局既扮演球员又扮演裁判脚色,因此不论是黑市交易或收取贿款,数额都是相当大的,他认为,重判韩峰主要并非贪污问题,而是他在网络被曝光的不伦性爱日记太受瞩目。
广西传媒人士莫先生:“(判)13年的话,我的看法是他的日记门的这个因素,占的份量比较大,他这个乱搞两性关系,这个影响力大,所以判刑判重一点。”
今年年初,韩峰记录了2007年1月到2008年1月期间,他在来宾市烟草局局长任上包括喝酒、吃饭、赌博和收受贿赂,甚至他和多名同事、下属偷情的日记,在网上曝光并掀起轩然大波。
上海摄影师华乔:“我们中国腐败现象是非常严重的,这个主要就说是我们现在这个一党制这个官僚体制是有关系的,中国这个贪腐现象就是一党致造成的嘛,就导致这种专制下的腐败嘛。”
新唐人记者秦越、方源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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