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发一张光碟获罪?家属控司法迫害

【新唐人2010年12月15日讯】北京法轮功学员梁波被控散发一张涉及法轮功内容的光碟,北京法院12月14号非法判决她有罪。梁波的丈夫指出,这是当局刻意制造的冤案,最近他向北京公安、司法部门30多名官员提起刑事起诉,以示抗议。

北京海淀区法院14号对梁波二审开庭宣判,维持一审时重判三年半徒刑的决定。

而北京当局指控和判决梁波有罪的理由是,去年3月9号,梁波向中央民族大学副院长陈允峰,散发了一张法轮功光碟。

梁波的辩护律师之一李苏滨指出,这个案子最大的问题是,梁波到底有没有去副院长办公室散发法轮功光碟?到目前为止校方都不愿意出示校内摄像头录制的内容。

李苏滨:“实际上,这是不是他们捏造的事实呢?就把这个录像…那么摄像头摄像当天肯定有一个资料,如果这个资料在法庭上一出示一看,那大家就清楚了,这个是本案最关键的一个证据。不出示的话,那是严重违法的呀。”

李苏滨指出,法院指控梁波犯罪,根本没有法律依据。

李苏滨:“现在他这个起诉,也没有说梁波有组织X教的行为,仅有光盘—也不具备(证据),现在他给你不讲理…,所以这个情况实际上指控梁波犯罪,根本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梁波的丈夫薛孟春认为,公安、检察院和法院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依然强行起诉并判决梁波,薛孟春感到非常愤怒。

薛孟春:“目的就是为了关押她,迫害她,那么我们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梁波无罪。他们之所以这么做,是有他们的目地的,那么他们这个目地还是不可告人的,他们的违法事实,犯罪事实都已经做实了。”

梁波1995 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原本是中央民族大学中文系教师的她,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后,梁波就被长期监视居住,并多次遭到非法绑架和酷刑折磨。2004年8月,中央民族大学停发了梁波的工资,还强迫收回分给她的一套校内公寓房。

去年5月 18号,梁波就被开除的问题,找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书记柳春旭进行交涉,但院方报警,梁波当天就被送到海淀看守所关押。同一天,海淀分局以“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立案起诉梁波。今年10月22号,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囚梁波三年半刑期。

薛孟春:“旁听拒绝,二审开庭也拒绝,当大家公开质证的时候,人人都看得出来这是一个假的,是一个冤案。二审法院法官诱导我撤销律师委托,当时诱导我没有成功,律师还是把辩护意见递交上去,他没有办法面对,那他只有硬判,不给律师讲话的机会。”

薛孟春表示,海淀区公检法等30多名官员,徇私枉法犯罪,促使他决定提起刑事控告。

薛孟春:“有很多人,他们可能在这个办案过程中屡屡受到控告,他们这是系统性的犯罪,他们是能躲就躲的,但是我们下一步的法律行动还会继续进行,不管他们反悔不反悔,我们都要往下走。”

梁波的另一位辩护律师程海认为,只有震慑违法者,中国法律的尊严才会树立起来。他进一步说明,“根据中国宪法,没有说信仰法轮功是犯罪,法律条文写的清清楚楚,从办案的过程来看,梁波没有犯罪,是办案这些人在犯罪。”

新唐人记者白梅、萧宇、特约记者骆亚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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