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阶段治水工程延长半年

【新唐人2010年12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13日电)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今天通过经济部提报“易淹水地区水患治理计划第2阶段(97-99年度)实施计划修正计划”,也就是将实施计划期程修正为延长半年至民国100年6月。

经济部水利署官员表示,由于“易淹水地区水患治理计划第2阶段实施计划”执行期间,适逢莫拉克台风带来严重灾害,各单位皆优先投入抢修、抢险及灾后复建等工作,因此,第2阶段实施计划的执行率到今年11月底近75%。

因此,经检讨后,第2阶段实施计划期程需修正延长半年到100年6月。

此外,修正计划内容也包括增加适用范围水系等内容,提高补助县市政府用地补偿费2成,以加速各县市政府取得治理工程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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