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2月9日讯】(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9日电)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法务部廉政署组织法草案,赋予廉政署组织成立的立法依据;法务部长曾勇夫表示,若本会期顺利三读,廉政署最快民国100年4月挂牌上路。
总统马英九曾宣示,政府要成立法务部廉政署,要求行政院与法务部尽快修法,在法务部下设立廉政署,推动防贪肃贪工作。
法务部在立法院本会期将相关的法务部廉政署组织法草案、法务部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送到立法院审查,今天由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初审通过。
根据初审通过的条文,廉政署将掌理国家廉政政策、相关法规的拟订、协调及推动,并负责贪渎预防与相关犯罪调查,还有政风机构业务督导、考核及协调、组织与人员管理,以及法务部本部的政风业务办理等。
此外,廉政署未来将设置署长1人、副署长2人及主任秘书,可借调司法官接任,但应报请司法院或法务部同意。廉政署并设置廉政审查会,设审查委员11人至15人,均为无给职、任期2年,聘请法律、财经、工程专家参与,在事后对案件调查过程是否失当进行评议。
至于廉政署组织员额,司委会也通过附带决议,要求全署员额上限为240人。全案经立法院司委会初审通过,不需经党团协商。
不过,法案虽然顺利初审通过,但是稍早质询时,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表示,目前已有调查局、特侦组负责肃贪,成立廉政署更让廉政署沦为东厂。国民党籍立委曹尔忠也质疑,廉政署有叠床架屋之虞。
国民党籍立委罗淑蕾说,香港廉政公署直接隶属总督,人员有上千人,但台湾廉政署隶属法务部,廉政署层级太低,无法超然独立。
曾勇夫表示,廉政署可以防贪、反贪,肃贪是最后的手段,调查局除了肃贪之外,还有其他案件的侦办,廉政署不会影响调查局的工作;如果调查局、廉政署都侦办同一案件,负责指挥的检察官可以决定由谁侦办。
曾勇夫在法案初审通过后表示,如果立法院本会期能够顺利三读通过法务部廉政署组织法草案,最快100年4月廉政署就可以挂牌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