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村民抗议村委会领导签署低价贱卖土地合同

【新唐人2010年12月9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唐琪薇报导)因为不满村委会领导签署低价贱卖土地合同,星期三,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土塘村有超过500位村民,在常平镇镇政府门口举行了抗议活动。

东莞市常平镇土塘村村民代表黄敏祺星期三晚间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2007年5月21号,土塘村村支书黄沛龙私自和常平镇镇政府土地储备中心签署了将土塘村500亩土地出售的协议。黄敏祺说,黄沛龙在征求民众意见的时候,隐瞒了这些土地是“永久性出卖”的重要事实。

“一万块一亩。因为在我们村里面的干部心里‘我们卖地就卖给外商来办工业需用的,我们收管理费的。50年你就10万块可以卖。但你每年都要给3,000块管理费一亩,每5年递增10%。我们村里面没有永久性卖地’。”

黄敏祺告诉记者,周三的抗议活动因为村民越聚越多,常平镇镇长陈满新出面和村民进行了谈话,并表示会帮村民找到签署协议的黄沛龙,但是从早上11点一直拖到下午3点,陈满新最终给村民的答复却是找不到黄沛龙,因为黄沛龙已经辞职不干了。黄敏祺说,陈满新镇长最终给村民代表们写了一张字据,表示会考虑上访民众提出的征地合同补偿诉求,将与土塘村村委会重新讨论,在明确征地合同的补偿标准后再作答复。黄敏祺表示,他不觉得镇长写这么一张字据有什么用。

“我们要求超过50%以上的村民同意,他又不肯。”

本台记者多次致电常平镇镇政府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无法进一步了解详情。

黄敏祺说,很多人都以为东莞附近的村民很富有,事实上,以土塘村为例,暴富的大都是村、镇、乡的领导干部,85%村民生活仍非常贫困,都觉得还不如回到以前靠种地吃饭的生活。

“这种当官的自己就有几千万、几个亿增加。我们这里农民为了800块一份扫地的工作,天天去抽签,天天去争。”

北京维权律师刘晓原表示,根据黄敏祺提供的情况,土塘村村委书记黄沛龙的做法,显然是违法中国国家“土地法”的规定。

“出让集体的土地应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来决定,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经过土地主管部门的批准,报请县里面的或者省里面的,如果面积超过了《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权限范围,有些还要报国务院批准。如果是出让给开发商搞工业用地或者房地产开发,首先要转为国有以后还要经过拍卖程序的,所以村支书个人来替政府签这个协议,显然法律上是无效的。”

刘晓原表示,目前中国各地的乡镇都在大张旗鼓地搞“拆村运动”、让农民“上楼”运动。在他看来,有关当局对推广中国农村城市化的做法还是要深思熟虑,因为耕地大量的流逝,会给农民今后的生活带来很多隐患。

“我认为形式化扩张的这块步子不能太快,要考虑中国实际情况。中国的农民毕竟占中国人口绝大一部分。那么,现在你把农民都慢慢地‘洗脚上岸’了。所谓‘洗脚上岸’就是没有田地了,社会保障机制又跟不上。社会问题以后会层出不穷的。”

黄敏祺最后告诉本台记者,在抗议当天有关当局还派出了特警、狼狗和水车来驱散村民,所幸没有人员伤亡。黄敏祺说,他和村民们绝不同意将土地永久贱卖给镇政府,如果有关部门派人来强征土地,村民们会抗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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