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再泄核 中港民众不满被蒙蔽

【新唐人2010年11月28日讯】新闻周刊(245)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的大亚湾核电厂,由中共企业——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与香港核电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组建。早年在筹备期间,因国外先后发生三哩岛和切尔诺贝尔泄核事故,引发了百万港人签名反对兴建。大亚湾核电厂自1994年正式开始商业营运后,曾多次发生泄核事故,单在今年就有4宗,最近的一宗发生在10月23日,却延至3周后才对外公布,引起香港社会舆论哗然。

与香港相距约50公里的大亚湾核电厂,10月23日发生8年来最严重的核辐射泄漏事件,也是半年来第三度发生事故。当时一号核反应堆的喉管出现三条约3吋的裂痕,渗漏出带有微量辐射的物质,相等2毫希辐射。作为核电厂大股东香港中电公司在事故发生3周后仍没有向市民公布,直到在传媒的查询下,11月15日选择性的通知传媒采访,电子传媒则一概不获邀请。事件引起社会舆论的抨击。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随即在11月16日召开紧急会议,讨论大亚湾核电站通报机制。附属中电的香港核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陈绍雄宣称事故被列为毋须即时向外公布的一级事件。多位议员不满中电公司未有吸取6月迟报另一宗漏核事件的教训,批评中电公司及港府没有即时向外公布,意图淡化事件,是不负责任。

香港立法会议员(社民连)黄毓民:“政府有很大的责任,监察机制有问题,几个月一单,又是听同样的回应、同样的答案,跟着以后又来一单同样的事。”

香港立法会议员(民主党)张文光:“你轻蔑香港人对核电的恐惧,你轻蔑香港人对核电安全的期望,在这样的情况下,我问香港政府有什么惩罚?如果它连最起码的安全都做不到,如果最起码及时尽快向社会公布都做不到的话,我怎么可以让它这么嚣张、继续轻蔑的继续做研究、继续做检讨?”

有议员质疑,由于大亚湾核电厂是由中港两地合资组建,中电对事件的处理受制于中共。

香港立法会议员(社民连)梁国雄:“你为什么对那间大亚湾投资公司不是这个态度呢?为什么对国内的核安全管理局不是这个态度啊?为什么它们有权威?你有什么资格代表7百万人去决定政府知道之后会做对的决定或是错的决定?”

香港立法会议员(民主党)张文光:“这个原因是否是因为在核电厂中只能够拥有25%的股权?你即使知道香港人是渴望安全和渴望知情,你做不到,这是否是一个原因?你应该在这个问题上清楚的告诉香港市民。”

临近大亚湾的深圳居民,更是在香港媒体报导事件后二、三天才从网上得悉消息。

深圳市民郑先生:“现在这个事情就算是真的话,他们也不会报导了。基本上我是不看国内的报纸的,也不看电视的,偶尔看一下觉得他们的报导很恶心。比如他们现在看到这些新闻的话,现在很多都麻木了,他们都不太关注这些事情。有人甚至连这种常识都没有。”

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教授从互联网得悉消息,他认为不论事故大小都应该向市民通报,不能有任何借口。

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教授:“当然我看包括大陆的互联网也有些批评,说这个事情不管是有没有影响,发生了事故,发生了泄漏,你必须向民众披露。那么如果这个信息不披露的话,那么我们就不能够了解是否对我们有影响。”

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教授:“因为大亚湾毕竟是涉及公共利益的一个企业,也是一个国有企业,那么它也应该遵守最基本的涉及到公共利益的信息披露的规定。只要发生,都应该有及时的披露的义务。但是我们现在的确看不到,包括媒体报导也就是大亚湾执意的说法,并没有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来对这个事件的后果有一个独立的评估,让民众信服。”

环保团体绿色和平的项目主任古伟牧指出,任何再先进的核电厂都有机会发生类似苏联乌克兰切尔诺贝尔核泄核灾难。

香港绿色和平项目主任古伟牧:“我们看到无论是第二代、第三代,大亚湾的设计或是最新的设计都不能杜绝这个风险,所以你问我有没有可能,其实是绝对有可能,甚至连本身核电厂的设计者都告诉我们,在数据上是有可能发生的。对市民来讲、对全世界的人来讲最有效的保障就是不盖核电厂,而不是如何管理的风险。”

古伟牧批评港府面对大亚湾核电厂接连发生泄漏事故,仍计划多建一间核电厂,在2020年将核电比例由23%暴增至50%。他指核电并非当局所声称的最清洁和节省成本的能源。

香港绿色和平项目主任古伟牧:“增加核电对环境来讲绝对不是一个好的方法,因为会造成核废料的问题,而且在铀元素的开采方面,虽然不是在香港发生,但是会对其她地方造成很大的幅射污染,这个问题对做为一个环保团体我们绝对是非常关注,我们不认为增加核电是解决碳排放的方法。”

他建议只要香港多做一些节能的工作,不需要增加核电都可以做到减少排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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