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理事会无异议通过台免签案

【新唐人2010年11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曹宇帆布鲁塞尔25日专电)欧洲联盟理事会今天无异议一致通过台湾申请欧盟免签案,完成了台湾免签案最关键程序,也达成总统马英九所说中华民国外交史上的重要成果。

  台湾免签案欧盟公报公告20日后即正式生效,届时台湾民众到欧洲商旅洽公可免签入境。

  “欧盟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ropeanUnion)的“竞争力理事会”(CompetitivenessCouncil)上午审查台湾免签案,由比利时瓦隆区经济部长马库特(Jean-Claude Marcourt)担任主席;此案因被列入A-item、也就是无须讨论的项目,竞争力理事会顺利在中午12时30分左右通过台湾免签案。

  欧盟竞争力理事会专责内部市场、工业与科研(Internal Market、Industry、Research)三项事务。其中如何创造对内部市场更有利的条件,以利使人员与货物流通,更是竞争力理事会的首要之务。

  欧洲联盟执委会(European Commission)内政执委(Commissioner for Home Affairs)马姆斯壮(Cecilia Malmstrom)接受访问时指出,台湾民主化成熟,条件与要求都已经具备,内政执委会在今年7月5日提案修法,将台湾正面表列于适用免签的国家。

  马姆斯壮说,免签能增进台湾和欧盟之间,人员与经贸的交流,不论是学生、研究者、一般民众以及商务人士的往来,都是利多,这也是内政执委会决定促成台湾免签案的主要原因。

  争取欧盟免申根签证待遇案是当前台湾重大外交目标,台湾免签案首先于10月上旬在欧洲议会外交委员会中通过,接着内政委员会于下旬更以压倒性多数通过。

  欧洲议会则是在11日以559票赞成、40票反对、13票弃权的压倒性多数,通过台湾申请欧盟免签案。

欧盟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今天无异议一致通过台湾申请欧盟免申根签证案,待欧盟公报公告20日后生效实施,台湾民众将可免签证进入欧盟22个申根公约国及挪威、瑞士、冰岛、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塞浦路斯等28国,半年内可停留90天。

另外,梵蒂冈、摩纳哥、安道尔、列支敦斯登、圣马利诺、丹麦属格陵兰和丹麦属法罗群岛等7个国家与地区,也会随欧盟脚步跟进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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