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安局长“双起”狂言 对付媒体记者

【新唐人2010年11月20日讯】(新唐人记者李静综合报导)近日来,一些网站流传据说是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的一篇关于“民警维权工作”的讲话稿,内容提及要对“歪曲事实”的报社和记者进行起诉,幷称之为“双起”。他在讲话中说:“政治上我们没有驾驭权,但如果把政治变成法制,就是我们的强项,他就是观众了。”该讲话内容一时引来众多议论,“双起”一词更是成为网络热词。

据《南方周末》报导,网络流传的王立军讲话时间是10月16日,网帖表明该讲话是“在(重庆)市(公安)局党委2010年第22次会上的讲话”,专题为“研究民警维权工作”。据《新闻晨报》报道,从有关方面获悉,王立军确实做了“民警维权工作”的讲话,幷讲了“双起”的 内容。

在这次讲话中,王立军称:“今后,凡是报纸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我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就以单位起诉当事报社和撰稿人;如果他提及民警个人,且造成后果的,民警 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记者,相关部门和民警所在单位要支持和协助。这就叫‘双起’,公安机关起诉报社,民警起诉记者。我们不是不懂政治,因为政治上我们没有驾驭权。但他如果把政治变成法制,这是我们的强项。如果他要把法制过程当中的问题变成案子,咱们搞了这些年案子,他行吗?搞政治我们只有一半的主动权;进 入法制轨道,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要把这事变成案子,他就是观众了。”

如此强硬的表态理解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其中有网友感叹:“庆幸没有生在重庆。”

还有网友指出,如此表态简直就是对于舆论监督的藐视。也有评论指出,警察不应该与记者对立起来,涉及民警权益的调查、督办、维权等工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深度参与、充分监督、大力支持、密切合作。”

更有网友进一步指出,王立军强调用法律的手段应对“歪曲事实”的报道,“动用法律维权,正说明了警察的理性”,如果警察利用手中的公权力进行维权,那才更可怕。

东方卫视曾报导新闻说,浙江台州椒江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带领交警大队的四五十名交警,开着十几辆警车冲击当地的台州日报社,殴打《台州晚报》副总编吴湘湖致伤,原因是因为《台州晚报》刊出了一篇对他们不利的舆论监督文章。

在中国,媒体不敢对公安轻易进行舆论监督,百姓也只能在现实生活中感受警察执法的野蛮,而媒体多报道的是警察被袭。

重庆欲立“袭警罪”

去年,薄熙来在重庆“唱红打黑”,整肃律师,出尽风头。现在出台本地针对老百姓的惩罚“袭警罪”措施,目的是要让公民“敬畏”警察,不敢逾矩。

重庆六大政法单位,认为中国处罚袭警犯罪依据的相应刑法罪名主要是“妨害公务罪”,此罪的量刑明显过轻。

据大陆官方媒体报道,中国每天平均有九名警察遭遇暴力袭击受伤,这给设立袭警罪提供了数据支持。然而,众所周知,中国平均每天有多少无辜的百姓,被警察袭击受伤,甚至被打死?有人说这个数字会是警察受伤的数字的数百倍。但在官方的舆论封锁下,这类案件能曝光出来的仅是冰山一角。

主张设立“袭警罪”者还依据一些西方国家也设有袭警罪为由,要维护自己的强势特权,但却绝口不谈在民主制度中,警察权是被关在笼子里接受监督的;而在中共特色中警方权力本来就已经过大、过滥,且不受监督。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下午,贵州省安顺市关岭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在处置民事纠纷时手指一方当事人郭永华,右手掏手枪,嘴里说出“跪倒,否则我毙了你!”。对方回了一句:“我没有犯法,你不敢开枪。”张磊枪机朝郭永华的头部抠响。

评论指出,这种对于舆论的操控能力,正是公安警察作为强势群体的有力证明,他们拥有国家公权的庇护和各种资源的控制,百姓却一直处于无助、无奈的处境,谁是弱势群体,岂不是一目了然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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