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1月19日讯】蒙古维权女作家胡琴呼公开信:如果我死 中共干的
给亲朋的一封公开信
亲爱的亲朋好友以及所有对我关注过的人们:
你们好!
现在向各位郑重声明的同时谨以此信道别。
自从1995年的10月15号开始到现在无数次的纷繁的磨难对我的身心摧残太无情了。似乎这个社会不允许我存活。但是我历尽艰辛走过来了,15年的无奈何止用不如意表达的了的。但是我的生命不属于我一个人,所以即便是我承受不了也得承受。我不会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的。不过,近几个月来的种种迹象表明,我也许会被消失、被猝死、被精神病、被自杀,都有可能。如果你们听到我离开这个世界或失踪的消息后,不用去猜测自杀或他杀,绝对是和中共警察机关或安全机关有关系。是他们所为。近期的迹象表明近日内他们会采取措施的。也许监视居住,也许拘留,至于法律实体和程序等估计他们不顾吧。
我自身是期待看到中国体制的变革,而看不到那样的变革死去是不瞑目。但是身不由己的消失是我左右不了的。一个随时都有可能遭到迫害致死的人安排好后事还是应该的。所以写了这封信,意思就是不要留下一个扑朔迷离的结局让人猜测。首先把谜底用这种方式公开吧。
还有,拜托各位好友,等到我出事了,马上通知我的儿子,叫他赶紧申请政治避难,以防不测。不要让他步我后尘,终身被人摧残,虽然背井离乡,总比失去自由好一些。无论是我的选择还是我提醒儿子的选择,都是无奈之举,是被逼的。是公安机关逼我做极端的选择。
由于我的性格所致,交谈中对亲朋多有伤害,这里请求亲朋好友们给予原谅,我没有恶意的。这也许是所谓的"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吧。我没有恐惧与悲哀,因为我还是相信轮回的,也许在那个世界我见到我的父母以及所有不愿意失去而已经失去的人们。我对他们曾经的怠慢与伤害,我到那个世界后恳请他们的宽容。
有人说我已经精神分裂了,那就算精神分裂吧,我无意争辩,继续活着的时候都没有过争辩疯与否,何况一个要死去的人没必要去辩解的。疯了也不会自杀,这一点你们相信我吧。
祝福你们有生之年看到我期待的社会,到时候我的儿子会告诉我的。在那个世界我也会欣然的。
你们的亲人朋友以及曾经有意无意伤害过你们的人:
高布如特·胡琴呼
2010-11-10
一个“囚徒”的日记
我被无端地在家里监禁已经24个小时了。11月11号,家里来过人口普查的和片警,他们这两次的访问我没猜测是有问题的。下午大概14点的时候我看外边下着大雪。每年的第一场雨,第一场雪我都是出去散步的。那天我是感冒了头很痛,屋子里由于暖气报停而阴冷。我下楼走走,顺便拍几个雪景。刚出楼道门就有两个便衣跑过来问“要去哪里?”,随后很客气地介绍说“我是科尔沁区公安局的王波”,“你跟我们走一趟”,我说我先去一下网吧,把这个消息转告一下亲朋好友,不然我突然消失了,他们会担心的。你们跟着去也可以。
他们不让我去。到了科尔沁区公安局,等待他们的局长在外边站着(他们不让我下车,我硬下去的,在他们车里我感到窒息)。很长时间后他们的一个副局长耿树瑛来了。进他的办公室他就说“我们这是保护你”,我问“有人要害我吗?”他说“是”,我说“那人就是你们公安机关”,他说“听说你写遗嘱了,自杀什么的”,我说“我的U盘可能带在身上,你的电脑也开着呢,我给你考呗吧,你看一下我自杀不自杀,看了不就清楚了吗?”他气急败坏地说“我不看,我不看,你打印给我吧”,我说我没有打印机时他说“象你这样的人怎么没有打印机呢?”(什么逻辑?呵呵)我说“我曾经有,但是你们没收了我书之后……”我还没说完他喊了“我没收了吗?我没收了吗?”我说“我面对的是你们公安机关,你我素不相识,我说的不是你个人吧?”,他还是说“我没收了吗?”。象这样逻辑混乱又不讲理的人我无话可说了,我表示我不说话了。他说“你现在回家的话把你送回去”我马上站起来出来了。后边耿树瑛在气急败坏地喊“送她回去,跟着、看着!”就这样我成了“囚徒”。 12号早晨我要出去倒垃圾,门口站着3个便衣,问去哪里?我知道他们会不让我出去的,所以我掏出200元让他们替我交付一下电费和电话费,他们答应了,但是垃圾让我自己仍,我放到门口回屋了,估计是打扫楼道的人拿倒的吧,我就不知道了。他们交付了电费我话费把单子送回来了……
到现在为止自始至终他们没有和我正面提出过为什么。我估计是哈达要12月10号出来了,我在博克上写过去迎接的想法,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就是因为这个他们这样歇斯底里。还有28天啊,他们是怕我出去宣传吧?我这仅仅是猜测而已。
监视居住是针对刑事犯的,他们也没办理过任何手续,这个做法无论是法律的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是违法的。
我想,公安部门别说尊重他人的权利这样的普世意识,连人的最基本的友情都不认可了。哈达我们是同窗好友,他的爱人也是我多年的好友。哈达经历了长达15年的监狱生活,现在刑满释放,难道从朋友的角度去接都不可以?天理何在?即便是杀人犯的朋友也可以去接的吧?!
从1995年12月15号到现在接触过无说的警察,他们的共同口头禅是“我们是奉命行事”,每次我问“你们应该叫人警察察吧?”现在他们是官员的警察,党的警察,党是官员掌控的,所以官员的指令是他们的天职,而人民的安危不是他们的天职。我和他们说“现在贪官这么多,一旦一个坏家伙给你们发了错误的指令,你们当天职执行了,那是对百姓的犯罪”,他们谁也没回应过这句话。
我没有网络,现在写这个是希望某个时候能蹭网(搜索到没有设置安全措施的无线网)后发吧。我想他们的24小时监守可能延续到12月10号以后。11号晚上我打电话给通辽市公安局的人说“即便是我自己不去接哈达,你们也应该动员我去,因为哈达的事情举世瞩目,国际上的媒体都会关注的,哈达和他妻子新娜我们之间的友情,认识我们的人都知道的,如果我出现在那个场合大家都会认为你们公安机关对我采取了措施,何况你们已经采取措施了。这样对你们有什么益处?还不如让我去,我去了能出现什么大事吗?你们不放心可以跟着不是吗?”,但是他们哪里听得进去啊,监视居住还在继续。
这个日记能不能发出是未知数,想发出去是希望有良知的人们了解,公安机关违法操作的事实和一个无辜女人的遭遇,由此及彼,大家想象一下,轮到你自己会怎么样?
“囚徒”高布如特·胡琴呼
2010年11月12号晚 http://www.smhric.org/Chino_3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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