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媒体科技遭罚50万

【新唐人2010年11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谢君蔚台北18日电)公平会今天表示,富邦媒体科技在Google网站购买“东森购物”关键字广告,呈现“东森购物热卖商品尽在momo”,足以影响市场公平交易秩序,核处新台币50万元罚锾。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富邦媒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东森购物”关键字广告,再设定连结至“momo”购物网站,可能使原本有意查询东森购物网站的消费者,被广告引导至“momo”网站。

公平会表示,富邦媒体科技增进本身网站到访率,以增加交易机会,是榨取他人努力成果及攀附他人营业信誉的行为,是足以影响交易秩序的“显失公平行为”。

公平会说明,这将造成东森购物商誉被攀附而丧失公平交易机会,并减少东森购物的经济价值或顾客吸引力,同时对其他未攀附商誉经营的竞争者而言,需透过自身效能竞争努力来取得交易机会,也明显有失公平。

另外,公平会指出,富邦媒体科技虽宣称关键字广告内容是美商科高国际有限公司制作。不过,根据两家公司联系的电子邮件,显示富邦媒体科技以广告ROI(即投资报酬率)比之前低,要求科高公司协助调整广告效益。

公平会认为,广告调整后所得的广告效益直接获利者也是富邦媒体科技,难以认定富邦媒体科技与广告文案无关。

公平会表示,富邦媒体科技已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4条规定,并要求自处分书送达次日起,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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