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1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周慧盈上海特稿)50多岁的老吕一家在上海租房住,原先全家住在精华地段徐家汇,因为房子被强制征收并拆除而被迫搬离。类似的例子近年来在大陆各地上演着,有人无奈接受,有人则以死表达抗议。
在中国大陆被归为“知识份子”家庭的吕先生向中央社表示,被强征的房子地处热闹精华地段。这两年被当地区政府强制征收,用途是兴建五星级饭店。
房子被强征、强拆后,官方只愿意补偿一百多万元。老吕无法在与原先差不多水平的地区找到适合住所,为此多次“上访”北京,但至今没有任何结果。
这位老上海的遭遇不是唯一。从城市到乡村,类似例子越来越多出现在媒体版面与人们的交谈中。一桩桩地方政府违背民意的“强拆”事件不断曝光,由于无法跟公权力讲道理,有些人以死表达抗议,“强拆”因此变成了“血拆”。
今年9月间,因为拆迁,江西宜黄县政府将1户人家逼上自焚之路,拆迁户钟如奎一家一死两重伤。
10月间,41岁的湖南长沙岳麓区靳江村村民李秋香,在服下农药15个小时后离开人世。服毒的前1天,李秋香因自家房屋被强拆而前往当地拆迁指挥部要求补偿款未果,愤而在官员面前服毒。
李秋香是靳江村第2个因强拆而自杀的村民。半年前的4月间,她的邻居、49岁的赵利舒也在负责拆迁的官员面前服毒并自残。
5月底的某天凌晨,在岳麓区湾镇,56岁的黄建华因不堪压力,在待拆迁的家中自缢,死前留下的遗书说“房屋已(被)政府抢走……所以我无路可走。”
7月底,黑龙江省绥棱县绥棱镇的潘立国为了阻止自家房子遭强拆而自焚,并因此2度烧伤。但是3个月过去了,他的自焚不仅没有阻止强拆,房子更在他自焚1周后被拆除,而且至今建商都没有给他拆迁补偿,甚至连拆迁补偿都还没达成协议。
补偿费不能达成共识,是造成众多拆迁纠纷的主要原因。由于目前补偿规定是依房价,未考虑地价,所以老百姓房子被拆后,虽拿到补偿费,却往往无法在与原先相近水平的地区购屋。
至于地方政府甘受千夫所指的原因,几乎就是一个“利”字。
有大陆学者在媒体公开表示,很多地方都把侵占农民土地作为获取利益与政绩的重要手段。近20年来,农民被征土地约1亿亩,所获补偿费与市场的差价约人民币2兆元。
此间不同专家大都对“强拆”抱持类似观点,老百姓的个人财产若不能获得适当与合理的保护,势必造成民怨,而日积月累的民怨一旦爆发,必定影响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