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1月8日讯】(新唐人记者唐美华综合报导)在大陆,前段时间不断曝出强拆官员“雷语”,最近又在上访问题上,媒体曝出“陈抓抓”名言、“集体研究”是个宝。 11月8日有媒体披露了两名陕西渭南市富平县农民进京上访后,被县政府组织安排了一次有万人参加的公开处理大会,该县电视台还滚动播出处理大会的新闻。富平县官方称,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县里“集体研究的结果”。两名农民的生活从此被改变。她们变得自闭、自卑,唯一希望的是“恢复名誉”。
据《新京报》报导,因征地补偿纠纷,段定梅曾将村组起诉至法院。她认为官司过程有问题,于是自己写材料,2010年2月18日到北京上访。
乔转丽,则是与富平县法院存在建筑采光权等纠纷,2008年时两次到北京上访。今年2月,是她第三次赴京。
在北京递交了上访材料后,两人于3月4日被北京警方移交渭南警方。 4名工作人员连夜将她们用专车遣返回乡。
3月5日上午,在富平县公安局做完询问笔录,段定梅被“警告”,乔转丽则因重访被处行政拘留十日。
随后,她们被告知暂时不能回家,5日约近下午2时,段定梅、乔转丽被带上警车,围广场示众。民警提醒她俩“不得申辩、不准说话,否则会很难堪”。
报导称,据广场附近理发店老板估计,当时围观者有近万人,多是路人。官员们宣读完各种材料后,摄像机、照相机围住段定梅、乔转丽一顿猛拍。
从3月5日起,富平县电视台滚动播出处理大会的新闻。 3月8日,段定梅在朋友提醒下看了电视,次日,她立即去了省信访办,要求停播。
《新京报》报导,8月7日,一名富平县的村官透露,3月5日当天县里通知了各乡镇、各村组的官员去开会。他说“明知县政府在瞎搞,但我们不敢说”。
当地一名村组长认为,公开处理大会“把小事搞成了大事”。
目击大会的理发店老板评价:“现在又不是’文革’,哪怕上访户违法了,这也严重侵害了人家名誉。”
北京律师周泽听了段定梅、乔转丽的经历后提出,无论她们是否违法上访,富平县“公开处理大会”都已涉嫌损害公民人格尊严,当事人可起诉县政府侵犯名誉权。
据报道,9月14日,段定梅和乔转丽向渭南市公安局再次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至今无结果。
在陕西类似的事情也在发生着,据《华西都市报》报导,陕西安康市汉滨区区委宣传部6日发布的“情况通报”称:11月2日,因对“7·18洪灾”后造成的“十天”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山体滑坡而引发的土地补偿问题不满,聚众封堵村级主干道的17名村民宣布拘留。陕西安康市汉滨区委、区政府召开公开处理大会。公开处理大会上,17名村民被民警反剪双手站在台下,身穿橙色或绿色马甲,胸前挂着块牌子,上面写着涉嫌的罪名或违法行为和各人名字。此举随即遭到广泛质疑。
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知名公益律师周泽表示,“公开拘留”的做法是违法的。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1988年在《关于坚决制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中称,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做法是违法的,必须坚决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