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1月7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报导)11月8号中国的记者节快到了。在北京的一个有关“加强记者权益保护”的座谈会上,中国新闻出版署官员提出了“为公平和正义的守望者保驾护 航”的口号。中国民间独立分析人士认为,新闻出版署的作用不是在维护和促进新闻自由,而是在限制新闻自由。
11月不仅有记者节,也是中国新闻出版署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和《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新颁布一周年。11月4号,这个管理新闻出版的官方机构以这三件事为由头,在北京召开座谈会,来自各大官方新闻机构,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高校新闻学院和企业界的80来人在会上讨论了如何加强保护记者权益。新闻出版署副署长李东东在会上表示支持记者和新闻单位维护正当权益。在发言中,李东东把记者的采访权和报导权与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联系起来,说地方政府涉及公共利益的部门不仅不能阻挠记者采访,而且要提供便利。李东东同时表示,该机构有关新闻记者证和报刊记者站的两个管理办法规范了记者的采编活动。原《中国海洋报》杭州记者站站长昝爱宗先生认为,新闻出版署如此表态,听起来好像是维护记者的采访权报导权,实际上并非如此:
“它现在主要还是说合法的记者,如果没有记者证的记者是不是就是假记者?就没有采访权?中国网络记者、公民记者就没有采访权了呢?新闻出版署它主要还是垄断记者证,不听话的记者我就不给你记者证,不给你记者证你就不是记者,你的权益就得不到保护;如果你要是听话的话,我就给你记者证。你肯定就要报喜不能报忧,要替党说话,不要替人民说话。”
根据中国新闻出版署去年11月新修订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和《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只有该机构颁发的新闻记者证才是中国唯一合法的记者证件,而这种证件只发给符合条件的新闻单位正式编制内的记者。但实际上,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各大新闻机构都有大量非正式编制记者,各地还有众多网站记者以及不从属任何机构的公民记者和自由撰稿人。昝爱宗先生说:
“河南郑州规划局有一个副局长叫逯军,他就质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你是替党说话?还是替人民说话?’你要是替人民说话,曝光一些负面案子,你就是不受欢迎的人,如果你要没有记者证,有可能会被地方政府扣押,说你是假记者。按照市场规律来说,每个新闻单位都有权来给自己的记者颁发自己报社的记者证。但是现在新闻规划署规定,没有新闻出版署记者证的那就不算记者。”
在国际舆论中,中国被视为新闻最不自由的国家之一,记者因为披露腐败内幕以及公民因为发表不同政见而身陷囹圄的事件时有发生。最新一个案例是前中国《方圆》杂志社记者,在北京的作家谢朝平,他撰写的报告文学《大迁徙》涉及敏感的三门峡移民工程,他本人于今年8月份以“非法经营罪”被拘。昝爱宗先生说:
“北京有个作家叫谢朝平,因为采访三门峡移民问题,他写了一个报告文学,后来不是被陕西那边的公安给抓走了。当然后来舆论压力大,最后把这个人给取保候审了。这样一个作家,他有没有采访权呢?他采访到的是真实的东西,但是新闻出版署怎么没有声援这条新闻呢?这说明新闻出版总署他们的出发点还是要管理新闻媒体和记者。”
中国新闻出版署官员承认,现在中国新闻记者面临的压力很大,他们在进行舆论监督时,受到巨大利益诱惑的考验,也受到利益相关人的干扰阻挠,甚至个别不法人员的威胁和打击。在湖南独立分析人士,自由撰稿人宋军樵先生看来,新闻出版署官员此番讲话,不过是例行公事:
“这种表态本身就不是一个法治的体系。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政府会仅仅因为言语或者说简报,而不是以正真的新闻立法的形式来要求支持记者,不要去打击记者。这依然是一种人治的表现。”
这两个分析人士都认为,实际情况是,官方试图加强控制新闻机构,并非真正保护记者权益。昝爱宗先生以前曾专门写过文章,说新闻出版署这样的机构应当撤销:
“新闻出版署它主要还是通过对舆论的控制,树立自己的权威。实际上它并没有保障新闻出版自由。宪法上说的公民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但新闻出版署它没有说中国有出版自由,每个人都可以申请注册出版社、报社这些权利。如果它这样说了,那就是按照法律来办事,就不按照新闻出版署领导的讲话来了。因为领导讲话已经没有用了,法律都允许出版自由了,新闻出版署就没有必要存在了。”
中国新闻出版署官员还表示,中国也有“不良记者”和“假记者”滥用采访权和舆论监督权,进行“新闻敲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