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0月30日讯】从山东到泉州某局当保安的小伙子姚某某,今年4月曾因偷窃该局局长财物而落网,然而,在取保候审期间,姚某某仍不安分。今年8月7日晚,又窜入局长办公室行窃被抓。经警方鉴定,姚某某两次盗得的财物总价值达7万余元。昨日,记者从鲤城区检察院获悉,姚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海峡都市报》10月27日)
显然,姚某某作案手段谈不上高明但目标堪称精准。不然,先后两次到局长办公室行窃,为何每次都“斩获”颇丰?
不妨先看看姚某某从局长办公室里都盗得了啥“宝贝”?第一次:现金一叠、名贵香烟一包、移动电话一部、购物卡18张……;第二次,人民币41140元、美元3500元、诺基亚E72时尚手机、30多克重的黄金手链……。
如果说大量的现金的来源以及为何放在办公室尚可解释清楚,比如说是公款,是准备用来办公事的。或者私款,从银行取出忘记带回家了等等。那么,诸如那些金银手饰和时尚手机,又如何解释?都是局长大人自掏腰包购买并用来把玩的吗?如果不是,是谁送的,目的何在?
笔者无疑说这个被盗局长就是个贪官。但从此前媒体大量报道的小偷偷出贪官的案例来看,对于姚某某两次盗得的财物总价值达7万余元一事,公众有理由提出质疑。
何况,小偷伏法了,而被盗窃的局长像啥也没发生似的,对小偷来说显然也不公平。
“不查个个是孔繁森,一查人人是王宝森”。虽然有点言过其实,但某种意义上不正是希望我们的有关纪检部门应明察秋毫,应高举反腐利剑吗?
期望有关部门不妨顺藤摸瓜,看看这个被盗局长到底有无问题?最终还局长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
文章来源: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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