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0月24日讯】湖北16岁少女邱昌红在湖南凤凰县受辱坠楼身亡一案,22号在凤凰县法院审理。法院以该案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没有公开审理,检方以涉嫌强奸罪对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没有当庭宣判庭审结果。因法院通知时间仓促,受害人家属没能到庭旁听,只有律师唐远瞩一人出庭,但直到发稿前,记者一直联系不上律师。
邱昌红的代理律师唐远瞩向南方都市报表示,21号下午他才得到法院的通知,第二天上午9时案件在凤凰县法院审理。
据了解,10月2号,邱昌红的尸体已经火化。家属曾坚决表示不同意,但多位地方官员以“你们不同意的话,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式走,强行火化。”家属因此而妥协。
北京律师莫少平表示,法律没有这一项规定。
莫少平律师:“这个没有,因为最后她怎么死的没有结论之前还都不应该处理尸体。更不能强行处理。”
邱昌红的哥哥早前向凤凰网记者表示,警方一开始给的说词就前后不一。
邱昌红家属:“开始是定的胁迫妇女未遂,之后又定的又是强奸罪,现在又说没有强奸。”
有关人员在尸体火化前作了第三次尸检。20号上午家属得知鉴定结果和之前相同,胃液中检出氯胺酮成分,阴道分泌物中未检验出受害人生物成分以外的成分。莫少平表示,这不能作为唯一判罪证据。
莫少平律师:“犯罪嫌疑人的精液这个呢并不是说认定强奸罪的唯一的这个证据,有的都是接触就可以认定。你只要是违背妇女意志的,然后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这也构成强奸。”
16岁少女邱昌红9月4号下午7时许,在湖南凤凰县天下凤凰大酒店受辱后坠楼死亡,另一名少女侯莉莉也受到性侵害。涉案5人中有2人是警察。事件真相官方至今没有公布。
新唐人记者梁欣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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