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0月23日讯】“20日他们来送尸检报告的时候还说月底开庭,但21日下午律师接到通知说是22日上午在凤凰县法院开庭,连我们家属都没有通知,这太突然了!”21日晚上,前往湖南凤凰旅游受辱坠楼少女阿红的姐夫冯文滔表示,他们对于此案在当地法院审理“一点都不乐观”。
湖北阳新16岁少女阿红(化名)9月4日在湖南省凤凰古城受辱坠楼身亡,犯罪嫌疑人涉及当地民警。22日上午9时,该案在凤凰县法院一审开庭,进行不公开审理。法院并未当场宣判,将择日宣判。
下午5时,该案审理完毕。随后,代理律师唐远瞩向家属简要通报了审理情况。他介绍,5名嫌犯被控“强奸未遂致死”。其中,林某、龚某、韩某为主犯,王某、徐某为从犯。主犯中的龚某是凤凰县交警大队法制股股长,从犯中的徐某是协警。
突然开庭让家属措手不及。“20日他们来送尸检报告的时候还说月底开庭,但21日下午律师接到通知说是22日上午在凤凰县法院开庭,连我们家属都没有通知,这太突然了!”21日晚,阿红的姐夫冯文滔说。“家属都没有接到开庭通知,即使去了也不知道能否进入法庭旁听。重要的是,由于距离较远,我们即使现在赶过去也来不及了。”冯文滔说。
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开庭审理案件需提前三天进行公告。唐远瞩律师证实,他确实是21日下午接到另一位田姓律师的电话才知道开庭时间的。至于田律师是什么时候知道这个消息的,他就不清楚了。
冯文滔表示,田律师是凤凰县的,上次商讨民事赔偿时曾和县政府官员们一起过来。最初他们听说这起案件会在吉首中院审理,没想到最后还是回到凤凰县法院。“即使是吉首,我们估计结果也不乐观。其实我们更希望的是能在湖南省高院公开审理这起案子。”
对于“强奸未遂”一说,阿红的家属提出质疑。阿红的哥哥邱昌鹏认为,他妹妹被强奸是顺理成章的事。邱昌鹏怀疑妹妹很可能被犯罪嫌疑人戴安全套强奸,而安全套上的润滑油检测,时间隔了这么久,被检查出来的概率极小。
阿红的哥哥邱昌鹏说,我们尽管签收了鉴定书,但是写上了“对结果有异议”的字样。“我们现在很后悔当初答应火化,但他们说不同意就按法律程序强行火化。他们那么大的胆子,真要强行火化我们也没有办法,现在只能看法院怎么判决了。”
邱昌鹏说,“既然他们下了迷奸粉,目的就很明确,否则给她吃药干吗?” 他认为,K粉算毒品,难道警察不知道这么做犯法吗?案发时,另一名受害少女阿琳比阿红清醒得多,而且一直都在反抗,并逃出了房间。但阿琳还是遭受了韩某的严重侵犯。而阿红完全不清醒,像一只毫无反抗能力的羔羊一样任人宰割。
文章来源: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