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例爱滋病歧视案 患者状告教育局及人事局

【新唐人2010年10月21日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报导)中国第二例爱滋病就业被歧视诉讼本周展开。一名年轻患者状告四川攀枝花盐边县教育局和人事局,因他爱滋病检测呈阳性,被拒绝录用。学者呼吁政府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中对爱滋病的规定。

继上周三在安徽开庭的中国首例爱滋病就业歧视案后,本周在四川也出现同类案件。凉山27岁的小军,在报考攀枝花盐边县一教师职位时,因爱滋病检测呈阳性被拒绝录用。同时,小军认为在与教育局协商的过程中,自己染病的信息被教育局向相关部门泄露,要求道歉。其代理律师许兴华周三告诉本台,前一天向法院交了诉状:“到了盐边县法院,他叫我们去复议。我们说法律没有规定复议前,你必须要给我们一个书面的,你不立案要给个裁定吧。起诉他主要是要求确认违法,行政行为违法。公开了他的隐私权要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后来他们把材料留下来了,一个星期答复,等他们的答复。”

今年8月20日,小军在小学音乐类岗位以第二名的优异成绩参加面试。23日,根据盐边县教育局的公告,小军通过笔试和面试,进入体检程序。不久,所在学校校长告诉小军,暂时不能到该校报到。待小军赶往盐边县教育局时,才知道复检中对自己进行的是爱滋病毒测试,且呈阳性。并同时得到口头通知,不予录用。

起诉书称,被告在招聘教师的体检中对原告进行了HIV(注:爱滋病病毒)检测,获取了原告的身体隐私信息。并以原告为爱滋病感染者(携带者)为由认定其体检不合格,从而使原告失去了被聘用为教师的机会,违反了相关法律不得歧视爱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规定,侵犯了原告依法享有的平等就业的权益。

据四川新闻网引述盐边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称,拒绝录用小军是因其体检不合格,泄露隐私是无稽之谈。本台多次致电县教育局和人事局,但电话无人接听。

民间反歧视公益人士、香港中文大学客座研究员陆军表示,与上周在安徽开庭的情况相同:“从小军这个案子也看出来,当前爱滋病病毒感染者受歧视的现象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因为就在上星期安徽刚刚开庭了一起,也是爱滋病病毒感染者起诉当地的行政部门的案件,而且非常巧合的是,这两个案件同样都是因为公务员体检标准里面对于爱滋病病毒感染者歧视性的规定,而造成的这种歧视遭遇。”

陆军表示,由于公务员体检标准,才有对于爱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这种限制:“导致爱滋病病毒感染者在求职的时候,特别是在寻求公职的时候,遭遇到了极其大的困难。我们应该关注这个问题,高度关注这个问题。”

安徽的爱滋病患者小吴今年5月参加安庆市的教师招聘考试,因被检测出爱滋病毒,被拒绝录用,于是状告市教育局,法院择日宣判。

对于这两起爱滋病维权案,小吴的辩护人李方平律师表示,从现在反馈的情况来看,受到歧视的患者不少,但是能够站出来的还是少之又少,他希望有更多的受歧视者站出来:“他们站出来的话会有一种示范效应,使更多的被侵权的弱势群体,更包括爱滋病感染者,他们通过诉讼表达自己的诉求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从而使这些 侵权者或者准备侵权者能够改变歧视做法。”

协助小军联络律师进行诉讼的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于方强表示,与前一例案件相比,这次案例的性质恶劣:“就是被告人事局和教育局当众泄露他的隐私,这是一个比较恶劣的地方。”

于方强说,歧视爱滋病与社会观念有关,公众还是不接纳爱滋病感染者。另外一个原因是行政机关只听文件,不听法律,只听从上级规定。他们希望通过这两起案件:“让社会多一些对于爱滋病感染者权益的一些讨论。不管大家的意见怎么样,但是我觉得有讨论就是接近真理的第一步。这样也就是想通过这两起案件,来修订一下 我们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于爱滋病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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