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农嫁居群体请愿

【新唐人2010年10月19日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采访报导)浙江台州数百农嫁居妇女集体请愿,要求在农村征地中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待遇。

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大楼门前,周一上午聚集了两百多名拉横幅请愿者,这些嫁给城镇居民但户口却依然在农村的妇女及他们的子女,在近期的农村征地运动中土地赔偿及长期社会福利保障遭剥夺,因此发起联合上访请愿的行动,要求与其他村民获得同等待遇。其中请愿者徐女士说:“我农村的嫁给城镇户口的老公,现在土地被政府征用了,我们想保持和村民同等待遇,但村里想给我们一次性,而且只有60%左右,以后就没有了。还有宅基地分房子,农嫁居的现在也都没有分下来。孩子和我们户口一样一直是农村的,以前在城镇上学都要赞助费的。”

农嫁居妇女之子胡先生说,周一市信访办找来了椒江区和相关街道办领导与他们协商,但没有实质性进展,群众中午离去:“今天上访的两三百人,都是农嫁居性质的。现在政府还没有明确要出台政策,市领导也没有接待我们,叫了区政府来接待我们,他们回复说做事有相关程序,但我们希望快一些,感觉他们有些拖泥带水。”

相关请愿信中写道:街道办事处有些人在纵容,村委会歪曲了国家政策,以《村规民约》为幌子,任意侵害农村已嫁妇女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农嫁居人员及子女是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团体里的一分子,是组成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主体的一部分,就应该成为征地补偿款的受益主体,和其他村民享有同等待遇。

农嫁居问题是中国大陆二元户籍制度的独特产物,这些妇女和他们98年以前出生的孩子多年来并不能享有城市居民的身份份、福利、教育方面的优待,有的常年居住农村以耕种维生。在近期的征地补偿分配中,他们的身份再度受到歧视性对待,不但赔偿款打折扣,没有长期福利,也分不到宅基地。

胡先生说:“征地款分配时,街道说我们和村民都一样的,但村里搞歪了,把我们搞成一次性了,村里以后的土地征用、生活保障、福利都没有了,等于空挂户口,宅基地都没有了,我们住的地方都没有了。现在我们为妇女维权,我们的母亲权益得到保障,我们也一样了。”

据悉农嫁居家庭在椒江区就有1千多户,约4千人,她们在各自的村庄属于小众,只能依靠地区性的联合维权。

周一是南野份村的徐女士第一次上访,她说:“这是椒江区一起的,全区农嫁居(妇女及子女)有4千多人,我们村上访两个多月了,我这是第一次去请愿。其他村的有的被征地都十几年了,还没有解决他们的问题。”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