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报吁废止美中贸易协议

【新唐人2010年10月18日讯】(中央社台北18日电)纽约时报17日的一则报导指出,美国与中国签署的永久性正常贸易协议已不再适用,美国参议院应该对中国“采取惩罚性措施”,这是“结束美国经济和就业磨难的唯一出路”。

  北京环球网转述这篇报导指出,2000年美国参议院以83票赞成、15票反对,通过了对中国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法案,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TO)铺路。然而时至今日,美国与中国的贸易关系“从任何角度看都称不上正常”。在中国“非法补助”和“汇率操纵”的轰炸下,美国的贸易逆差已经增加了170个百分点。

  报导表示,10年前的中美协议,从未发挥提升美国制造业的作用,美国公司未能如预期把自己的产品销往中国多达10亿的客户手中,反而大量雇用了中国的廉价工人。尽管美国对中国出口额在数量上有所成长,但这就像一场只能看到一方得分的棒球赛一样:A队在比赛中得了5分,这听上去不错,但B队其实已经得了12分。

  报导说,美国的出口与中国廉价产品的进口相比显得十分苍白,因此美国参议院必须“采取行动”,投票让总统增加对中国的关税,并且适时按下“301条款”的按键。

报导指出,现在占领美国市场的已经不仅仅是中国的自行车和电子产品,很快地,半个地球的风力及太阳能发电设备也将由“中国制造”称霸。

报导呼吁,除非美国对中国采取惩罚性措施,否则美国的经济发展和就业状况将“永无宁日”。

1999年,中美签署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协议。2000 年10月,美国总统柯林顿签署对中国永久正常贸易关系法案,规定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美国将终止按1974年贸易法中有关条款对中国“最惠国待遇”(“正常贸易关系”)实行年度审议的做法,与中国建立永久正常贸易关系。2001年12月,美国总统布希签署命令,正式宣布给予中国永久正常贸易关系地位,2002年11日正式生效。

  中国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今年10月16日表示,美国对中国发动“301条款”调查,中方对此表示遗憾,将依据世贸组织规则维护自身权益。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则于10月17日表示,美国如果对中国新能源政策发动“301条款”,真正受损的是美国,因为这样做只会把美国对本国新能源产业补助更暴露在世界面前,美国将打不赢这场贸易战。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