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15日起实施过境签证

【新唐人2010年10月11日讯】(中央社台北11日电)外交部表示,南非将自15日起实施过境签证新措施,凡经南非机场或港口过境前往其他国家的外国籍人士,均须申办南非过境签证。

外交部指出,南非并取消邻国赖索托、史瓦济兰、莫三鼻克、辛巴威、波札那、纳米比亚长期居留身份人士无须申办南非过境签证的规定。

外交部提醒国人,凡经由南非国际机场或港口过境转赴其他国家者,请务必事先办妥南非过境签证(免收申办费用)备用,以维护自身权益。

国人倘已备妥南非过境签证而于转机或渡轮遭遇困难时,请与驻南非代表处或驻开普敦办事处联系;驻南非代表处紧急联络电话:(27)829061413.80828029380。驻开普敦办事处紧急联络电话:(27)832867061;(南非境内直拨)0832867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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