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书】连载:《大迁徙》第六章

【新唐人2010年9月29日讯】第六章 “逃犯”逃进中纪委

34、举报者李万明

李万明,转业军人,一名有着40年党龄、42年工龄并在渭南地区移民办公室(后改为渭南市移民局)有26年“局龄”的国家公务员。

初次见面,这个“国家公务员”给记者的第一印象是穷困潦倒——个子高而瘦,属于关中人说的那种晾衣杆身材,满脸的菜色更将其营养不足的窘境暴露无遗。略显短小的牛仔裤遮不住他那双快“张嘴”的皮鞋,一阵风过,卷起他那件低档的西装时,记者看到了他衬衣上的补丁。一辆记者从没有听说过也不知是哪家街道小厂制造的自行车破旧得叮当乱响。

李万明穷而好客,见面后硬要请记者吃饭。东张西望地在渭南城里走了老半天,他才把记者带进一家饺子店。那顿饭,共吃掉58.6元。他掏出一把10元5元1元的零钱抢着买单,数了一阵后尴尬地问记者:“有零钱吗?还差六毛……”

那一刻,记者发现牛高马大的李万明为六毛钱憋红了脸,憋得满头大汗。

人们对李万明的印象不尽相同。《工人日报》记者丁国元说他“一根筋”,不懂得人生膨胀和收缩的真谛,为了与自己八竿子不搭界的移民,他成了“**愚公”,二十多年告状不止;原华阴市政法委书记李集新认为李万明有正义感,有古代义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风范;库区移民大多叫李万明“反腐勇士”……

当“反腐勇士”是要付出高昂代价的。在会做不如会说、会说不如会拍、会拍不如会塞的社会背景下,在“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平级调动,又跑又送,破格重用”已成为官场常态的环境里,李万明在政治前途上无望自不消说,他还必须承受因制裁而带来的巨大经济压力。

李万明的爱人张安霞是下岗工人,厂里长期发不了生活费。自开始举报以来,李万明基本上也就与涨工资无缘。两个人用李万明一个人的工资本来还可以勉强维系,怎奈他要进行的举报花销巨大——见到李万明时,针对移民资金、土地等问题,他已把“举报信”写得长达15万余字,并14年连续不断地655次投书举报。为举报,他花光了自己的4.8万元积蓄,还欠下2万多元的外债。

记者看到过记载他家经济命脉的那本时间很久却依旧成色很新的存折,上边有七八次业务往来还没有上千,而余额只有20元……

最艰难时,他不得不让爱人张安霞给别人洗衣打扫卫生换钱维持举报的开支,他甚至在邮局赊账,用卖血的钱去邮寄材料。

告状的人或者说“举报者”在三门峡库区都是没有多少通信自由的。李万明更不例外,他的信件常常莫名其妙地“丢失”,他的举报网站被查封,他的电话经常“串线”。为了躲避个别权力者对举报行动的查卡和拦截,他只好经常到60公里外的西安去打印和邮寄举报材料,“有关部门”盯得太紧时,他还曾南下数百里,到陕鄂交界处的陕南安康去寄信。

日子在李万明的记忆中留下的也不完全都是沉重和抑郁,他的举报曾不断被有关领导和媒体关注,并一次次在关中大地乃至全国引起轩然大波。上世纪80年代至今,每过一两年,他的事或因他“生出的事”都会见诸报端,国务院、中纪委、监察部、水利部以及陕西省的领导,都曾在他的举报上信留下过“墨宝”,至今,他的举报连同领导们的那些“墨宝”都已成为一段历史“躺”在中央、省、市有关部门的档案室里接受岁月的检验……

总之,在官场,他很上“档次”——他是全市唯一有中央领导在其“作品”上作过批复的一般国家公务人员,他是全渭南唯一有“案底”留在北京和西安某些部门的平头百姓,他也是整个渭南唯一被陕西省委常委会两次研究讨论过的科员级人物。

政治上的“高档次”却压低了他物质方面的待遇——因他长期与移民“同流合污地搅在一起”,使他在丧失升迁升职机会的同时,在经济利益方面更是莫名其妙地蒙受着损失——8年前,他是全市唯一有34年工龄而仍是一般科员的“平头”,在记者几年前采访李万明时,38年工龄的他,每月工资仅仅970元,比少他两三年工龄的同事少出300至400元左右。

渭南政府个别官员对李万明进行经济制裁的配套措施是经常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再偶尔来点“黑牢把戏”——职工会、年终总结、党员评议会,甚至宣布单位那几个因贪污而判刑的人的问题,都会专门或捎带着“帮助”李万明一番。

对这样的“帮助”,李万明大多是付之一笑,用沉默应对那些可笑的政治把戏,用沉默表达自己对玩弄权术者最高的轻蔑。

对自己的“举报事业”他从不沉默,相反,还变得更加顽强而执著——执著到产生了一种“让神都畏惧的力量”——领导由此有了此人不除,后患无穷的不安。为消除后患,就找个“破坏库区稳定”的理由将其抓到一个军事基地关了二十多天的黑牢。

对这一切,他无怨无悔更无畏,走出“黑牢”,迎视着那些幸灾乐祸与世态炎凉的目光,他的脑海里老回响着一句美国人海明威的名言,“一个人可以被消灭,却不能被打败”。他告诫自己:命运可以把你打倒,但它并没有阻止你站起来。一定要在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站成一个不败的形象!

从牢狱之灾的废墟上站立起来的李万明对“事业”的认知和投入使他将个人的恩怨得失置之度外,继续勇敢而毫不吝惜地在举报上倾注自己的精力与财力。

再坚强的人,也有人性薄弱的地方。在李万明灵魂深处,有一块令他良心不得安宁的领地——那是他对坟墓里母亲永远的疚愧——老人病重时,他仍在忙着举报的事,母亲一怒之下拒绝治疗和服药,致使病情加重,不治身亡。李万明说:母亲去世后,我在睡梦中常听到她老人家骂我是不孝之子。

对李万明这盏“不省油的灯”,渭南官方颇多“微词”。当了17年渭南市移民办主任,一场意外车祸致伤后已退休在家养病数年的郑博接受采访时首先对记者介绍的是:李万明这人自私,爱告状。说这几个字时的语气使人明显地感觉到:眼前这位只能躺在睡椅上接受记者采访的老者昔日的怨气仍未消褪。

渭南市政府则以文件的形式这样表述李万明的“举报动机”:“他在举报中的一些提法完全是别有用心的,他以移民款不能乱用这个正确的提法掩盖自己企图搞乱单位,搞乱移民工作的恶毒用心,其迷惑性和欺骗性也就更大……”

还有更不客气的干脆用辱骂代替了对李万明的评价——采访时,记者向渭南移民局的一个矮个子问路:“知道李万明住哪里吗?”矮个子警惕地打量记者一阵后恶狠狠地说:“找他干啥?这家伙脑子不正常,是个神经病!”

与官方态度截然相反的是三门峡库区移民对“告状者”李万明的感激不尽。移民先后给他送去170多面锦旗——“铁肩担道义,移民幸甚;铁心反腐败,党旗增辉”的评语表达着一方百姓,一个阶层的肺腑之言。

素昧平生的移民还纷纷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向他表示尊敬:赠送一只鸡,希望他补补身子;几斤水果,表示一点心意;塞去几元几十元钱,让其偿还寄举报信欠下的债务。他们甚至冒着被抓捕的危险,冲出警察和干部们设下的重重封锁线前去华县赤水镇江村给李万明的母亲扫墓……

这些零星的敬意使李万明获得了远远超过他职务的影响力,在当地产生了一种令个别官员生畏的巨大存在。一些官员们违背中央规定擅自压缩三门峡库区返迁人数的事,克扣灾民建房款的事,乱借移民资金,用移民资金办同学会、买礼品和在媒体上自我“宣传”等等令人尴尬难堪的事情通过他频频曝光,以至于在个别官员中产生了一种“闻名丧胆”的强大威慑——华阴市有四个妇女赴京 上访,回家后,被弄到“华阴市上访人员学习办”关押。“学习班”的“主持”们不给其饭吃,不让其睡觉。被虐待的四个妇女给李万明打电话反映情况,要求李找记者前去采访。李万明说,我会尽快联系。那四个妇女马上告诉看守她们的人:李万明找的记者马上就要来采访你们这些违法乱纪的事情!“学习班”的“主持”们闻风四散,将“学习班”的大门洞开,任四个妇女大摇大摆而去……

香港凤凰卫视著名主持人曾子墨认为:他只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能明哲保身。如果愿意同流合污,甚至不愁成为领导的重点培养对象,但他却“不明智”地做凡人眼中的傻事。

认为李万明“干傻事”的香港新闻人承认:“只不过,他是个有良心的人,是个正直的人,是一个在军队中受过毛泽东思想教育的人。他把自己的举报行为说成是一个反腐败工程,他一定要让这个工程得到完满竣工。”

这位香港凤凰卫视的“名嘴”动情地说:在这个物欲横流,以至于淹没了良知和责任的时代,总有一种精神,让我们深深感动;总有一些人物,让我们泪流满面。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英雄,但每个人都有机会仰视英雄。那些为了社会公正和良知而奔走、而奋争的人们,即使其出身于草根阶层,他们也是我们心目中的英雄。

香港《南华早报》记者陈敏莉那篇“不计代价的反腐英雄”的人物通讯则这样介绍李万明:李先生是一位**主义和马克思毛泽东思想的忠实拥护者。他自己使自己陷入了经济困境——为了反腐,他前前后后已经花了至少4.8万元。为了坚持他的反贪斗争,1996至1997年间,他甚至需要卖血来解决自己的财政危机。

他的反腐工作同时也使他丧失了升职的机会,并且积劳成疾,健康每况愈下。他的妻子张安霞,一名普通的纺织女工,无时无刻都在担心着两鬓渐白、身体渐弱的丈夫。

在移民局工作的26年,他曾获得过不少奖,其中包括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然而,却因为反腐举报,他不断得罪上级领导,结果被扣上“不合格党员”和“不称职” 的帽子……也造成了数年前他月薪(含副食补贴100元)仅970元人民币,使他成为局里同级干部中工龄最长而工资最低的公务员。
一个被官方“忽略”了的人却受到了媒体青睐——2007年元月2日,《公益时报》评出的“全国八大公益领袖人物”,李万明名列第六。同年,他被《维权名人坊》网站编入名人行列,并称他为“移民的代言人”。该网站给他赠言说:“非常感谢您情系移民的壮举,您真正做到了‘先天下移民之忧而忧,后天下移民之乐而乐’,中国移民的发展史上将会留下您浓重的一笔……”

李万明出名了,他成了一段传奇,一位英雄,一个被渭南某些官员不待见的举报者,一个被广大民众爱戴赞誉的普通人。
一个在厌恶和拥戴的激烈对立中得以存在并被社会承认的人物的出现算不了什么奇闻,然而这个简单而又复杂和涵盖了太多故事的新闻人物使我们不得不本能地想到这样一些问题:李万明为什么要告状?是什么原因使他不屈不饶地告状?是什么力量支撑着他十多年如一日地告状不止,最终成为移民的代言人和“全国公益领袖人物”?

因为他是“**主义和马克思毛泽东思想的忠实拥护者”?这样的说法未免太牵强,太空洞,与他的实际太遥远。
因为与原市移民办主任郑博的个人恩怨?李万明说,2001年,郑博两次“三讲”不能过关下台后,我们的恩怨早就结束。何况,他受伤(郑博因车祸受伤时李万明曾到现场救援)后连走路都非常困难,我还有必要同这种值得同情的人较真?

为博得“反腐英雄”之类的美名?多年前的清明时节,成群结队的移民早就把“反腐勇士”、“为库区移民保驾护航”之类的锦旗挂在墓前告慰他母亲的在天之灵……

事实上,李万明告状的动机似乎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神圣和复杂。他说:去看看黄河上的三门峡电站对关中百姓的祸害,到库区去看看移民们过的日子,听听他们的倾诉,你也许就会明白我为什么要长期举报、告状了……

35、“举报失实”

据李万明讲,他对渭南市及陕西移民部门的举报是1992年开始的,到目前为止,举报的问题共43个,“涉及多方面的腐败问题”。而在1997年前,他举报的问题只有20个,主要集中在移民资金的借出和投资造成的损失等方面。那时,他对自己举报的问题的定性是渭南移民办对移民资金“乱花滥用”。

他说,举报之前,我曾在党小组会上给郑博提了两条意见,一是移民经费不能乱开支,二是对老同志应尊重。当时,我是党小组长,又刚从部队回来不久,在部队上,面对面地给连长、指导员或更高级的长官提意见都是很正常的事。我以为郑博也会像我的连长、指导员一样,会接受我善意的意见。但我错了,地方不是部队,郑博不是连长、指导员。他因此而记恨我。从此,好事没有我的份,分房他卡我,进修他不批。人事局给移民办三个副主任科员的名额,我是最有资格评上的,但在郑博的授意和操纵下下,我“落选”了。后来,还剩了一个名额,郑博扬言宁愿让这个名额瞎了也不让我评上……

在那段被编排的日子里,李万明并未屈服。他改当面提意见方式为投书举报。“我先将举报信分别送给市移民办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及省移民办领导,并告诉他们,我李万明搞阳谋不搞阴谋,也不愿与领导闹矛盾,所以先请你们阅看举报信,希望你们能自省自纠。当时我想,如果他们能改,那麽我就可以不投书举报了。可是,几位领导看举报信后都不以为然,我只好愤然将举报信发往了北京……”

渭南的一些领导和有关文件都认为李万明举报的都是些“不成问题的问题”(渭南市政府(1997)2号文件语)——尤其是李万明第一次举报的那件事儿:1993年春节前,渭南市移民办准备到北京给有关领导送礼,不想,李万明竟给中纪委发去加急电报,举报渭南移民办将拉两卡车西凤酒等贵重礼品到北京给某某部、某某领导送礼,希望中纪委能派人拦截。移民办获得消息后延迟进京送礼,才没有被中纪委拦住……

事过13年,郑博对此事记忆犹新:“那一年,我们的确给北京某部某些领导拜过年,但不是拉的两卡车礼物,是两小车,礼品也不全是贵重东西,还有本地的酒和土特产。”

因两卡车和两小车的区别,因贵重礼品中还有本地土特产,所以,在渭南市政府给陕西省政府的调查报告和陕西省政府给国务院报告的【陕政函】226号文件中,李万明的这项举报被认定为“失实”。

《工人日报》记者丁国元说,事实上,中纪委后来对水利部某官员的处分从侧面证实了渭南方面进京“进贡”的问题。

对某官员的处分的消息登载在2004年6月29日的“思源廉政网”上。消息说,财政部门就是财神爷。每年到编制各部门财政预算时,就会出现利益之争,反正是公家的钱,谁不想多争取呢?不少部门巧立名目,钱拿到手了,小金库填得满满的,专项资金挪用挤占,新建楼堂宾馆说是内部的培训中心,竞相以“集体的名义”胡作非为却不受惩罚。多年来,这几乎是地方公开的秘密。

因为没有制度建设的支撑,没有尚方宝剑的护驾,审计部门过去没什么“生意”,很多时候只是一道陪衬的风景。

中国国家审计总署四年前曾一鸣惊人,在国务院总理***的指示下查水利部的账,发现该部一些人挪用水利资金炒股,并查出水利部私设小金库,用截留的专项资金修建楼堂馆所以及大量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涉及金额高达数亿余元,原水利部领导某某某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据丁国元讲,中纪委办案的熟人透露,那些“严重违规违纪问题”中,就包括有渭南给其送礼等问题。渭南、陕西官方以文件的形式否定存在的问题,完全是掩耳盗铃。

被陕西、渭南官方共同认定为“不成问题的问题”的另一件事是关于几十架床的事。1987年8月21日的《渭南报》对此事有过披露:“地区移民办去年底违反行署关于公物折价处理规定,弄虚作假,把新购床板、床头低价处理,造成损失2700元……”

这则报道没有说清的事实是,这年的8月,审计机关根据举报对一些“乱发钱物,屡禁不止”的违规单位进行查处,查出地区移民办弄虚作假,把新购的29套床板、床头(单价177元)折为33元一套处理给职工。如果就此为止,也许真是一般违纪问题,但恶劣的是,地区纪委责令郑博三次检讨并让其将床收回后,不到半年,风头未过,郑博以借的名义又把几十副床头床板全“借”给了职工,并把每个职工已缴纳的33元退还了个人。如今,20多年过去了,“借”出的床一张也未收回(这一说法在郑博处也得到了印证)。

那次被查处并将床收回后,因怀疑此事系李万明举报,在风头过后重新“借床”给职工时,郑博指示:不能把床“借”给李万明。

当时的陕西省政府默许了郑博的作法。在给国务院报告的【陕政函】226号文件中,陕西省政府给渭南市移民办“打圆场”说:“移民办成立之初,干部来自各个单位,办公、住宿一无所有。为解决上述问题,移民办用行政经费购回床板床头29套,发给职工使用。为了妥善保管,减少损失,决定以每套33元福利性处理给每个职工。受地委纪委的通报批评后,立即进行了纠正,收回床板,钱退职工。后根据职工谁需要谁借用的办法使用至今。”

陕西省政府默许郑博的作法和在给国务院的报告中给其“打圆场”的还不止这些。根据渭南和陕西省有关文件记载,移民返迁安置早在1988年就已结束,返迁人数是7.3万余人。但在记录这段历史的《渭南移民志》完成4年后的1996年,【陕政函】226号文件含糊其辞地说,原渭南移民办在实施移民安置规划时,遵照中央某领导及黄河水利委员会的意见,返库移民按10万人进行控制。经过十年的不懈努力,到1993年底,最终返库安置移民93588人。“移民办(不按中央30万亩土地安置15万移民的指示执行)是严格控制返库安置移民人数,是从库区实际出发,按上级指示精神进行的。李万明反映的问题失实”——在这段表述中,226号文件既没有说清他们是什么时候根据哪位某领导的意见和黄河水利委员会的文件把返库人数“控制在10万以内”的,更没敢说1988年移民返库结束时,移民志记载的移民返库人数是7.3万余人,而93588这个移民返迁数是省、市政府在移民返迁结束8年后才对外公布的。

给国务院报告时,当时的陕西省政府总是把不利于本省“形象”的问题,不管是非对错,也不管事实真假,不是以“举报失实”定案,就是以“反映问题不能成立” 作答——渭南移民办领导出国等实际存在的问题及郑博自己在“三讲”中都检讨“1995年到浙江、三峡考察时带家属同去,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事实都统统被【陕政函】226号文件认为“不能成立”。非移民安置遍布库区每个移民乡、村,人口达数千之众。不管是谁,只要到这些乡、村随便问问,都能发现大量的非移民。可【陕政函】226号文件却说:“非移民进库区安置问题,群众虽有反映,省、地移民办也曾多次调查过。近两年,省、地移民办一直把非移民进库作为热点问题,列入目标责任制,认真进行核查,至今还未发现有此类问题。”

挪借移民资金的问题,渭南市政府(1997)2号、【陕政函】226号等文件都进行了竭力的否定。但记者在渭南市移民办的渭移发【2001】027号文件和【2004】112号文件中却发现:该办(局)曾两次组织“清收外借款领导小组”对还未收回的700多万元移民资金进行追收。其中,市物资局、市重工业局、澄城县开发公司、临渭区百货公司、万达公司这些被市里、省里否定有挪借行为的9家单位和周某、朱某等8个个人全都“榜上有名”。

在渭南上报给省里的调查报告中,常暴露出不负责任的敷衍和牛头不对马嘴的应付。李万明举报陕西省移民办1993年将500万移民款投放广州炒房地产,结果上当受骗,资金全部损失。可渭南上报省里的报告却说:关于500万在广州炒房地产的问题,市移民办没有此项投资。反映的问题失实……

有一些实在不好否定的事实,【陕政函】226号文件就将其列为“一般违纪问题”或“一般工作问题”。“三门峡库区移民返迁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给52名与会者各发一块价值200元的天霸手表和12元的文件袋及给其中的21人发150元的咨询费的事,新建住宅楼超标的事,渭南移民办建房到大荔移民开发公司拉 10吨钢材的事都是“一般违纪问题”。而乱决策,将大笔大笔的移民资金拿去办公司或挪借给其它单位和个人至今仍未收回的事固然也是不足挂齿的“一般工作问题”。

在原陕西省一些部门领导眼里,给国家和移民造成巨大损失的问题都是“一般工作问题”,都是不值一提的“鸡毛蒜皮”的小事。

从后来事态的发展变化看,原陕西省政府以“失实举报”、“不能成立”等不真实的“理由”竭力否定渭南移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中央失去了了解问题真相的渠道,用“一般工作问题”、“一般违纪问题”给渭南移民办“打圆场”,实际上误导了国务院对三门峡库区移民问题的判断和决策,对库区移民资金等问题的袒护和 “打圆场”也给陕西省和渭南市埋下了麻烦的祸根,以至于后来发展到发生了公然截留灾民数千万安置资金等重大问题,2006年以来,《中央电视台》、《 民主与法制》等数十家国内外媒体连续不断地对陕西省和渭南市的问题进行了批评报道。

36、“潇洒消费”移民款

据那篇文采飞扬的“第二届同学聚会小记”记载:“1996年8月17日至18日,由渭南学友郑博、张某主办的我班第二届同学聚会,如期在西岳华山举行”。

8月17日那天,“艳阳高照,华岳耸翠,渭水流金,苍劲挺拔的华山青松点头微笑,整洁典雅的华山宾馆扫径迎宾。一餐便饭为先至征客接风洗尘,座上笑语喧哗,觥筹交错,菜香意浓,气氛融洽。”

午饭后,郑博一行乘车游览西岳庙,“惟见宫墙巍峨,殿宇肃穆,古柏参天,绿苔遍地,睹物思远,心驰神往”。

8月18日清晨,与会同学用罢早餐,头戴遮阳帽,手扶竹拐杖,开始登山活动。先乘车顺当年解放军“智取华山”所走的黄甫峪,婉延而入,盘旋而上,一路山似斧劈,涧如刀斫,松柏亭亭,泉水潺潺,峰回路转,直至北峰之下。然后乘坐号称“亚洲第一索”的华山揽车,腾云驾雾,跃上葱茏,直至华岳北峰之巅。郑博率若干同学“老夫聊发少年狂”,攀登苍龙岭,跨越金锁关,遍踩莲花、玉女、落雁诸峰于脚下,尽收万千山光风物于眼底。天低气清,心旷神怡。

下午7时,举办了告别晚餐。同学们同席环坐,兴致盎然,频频举杯,依依惜别。同学们热情隔席敬酒,对为这次同学聚会服务的渭南市移民办、华阴市移民办、华阴市纪委及华阴华山管理局的诸同志表示由衷感谢……

摘“第二届同学聚会小记”四百余字,绝非羡慕这些“老夫聊发少年狂”的昔日同学,更不是为了记录他们两天聚会时的吃喝玩乐,而是想让读者从“觥筹交错,菜香意浓”,“乘车游览,心旷神怡”,“兴致盎然,频频举杯”这些字眼中知道他们如此这般尽情地吃喝玩乐时要花多少“银子”,他们又是花的谁的“银子”。

本来,同学聚会,笑傲祖国大好河山,来个一醉方休都是无可非议的事,谁也无权干涉。问题是,郑博主任在“觥筹交错,一醉方休”后犯了糊涂,动用移民款去招待他大学时的同窗好友(据说郑博以前举办第一届同学会也是花的移民款),并且被李万明“纠缠不休”地举报,麻烦的事就被他摊上了。后来,他在那份虽不深刻却也有些心情沈痛的检讨中写道:“这次同学聚会,我通过熟人对食宿大幅打折,对门票减免,30多个与会人员每人交100元,余下的让华阴市移民局补了一部分(具体数字忘了),用公款支付同学会部分费用,违反国家财经纪律,是错误的,应当认真检查反省,吸取教训。”

渭南市和陕西省政府的领导们虽然认为郑博的这类情况“只是属于一般违纪问题”,但这种“一般违纪问题”在当时的影响却是显而易见的。领导“带头”,下级效仿,移民款滥用、流失的黑洞在渭南的一些地方变得越来越无所顾忌。

翻开当地的报纸,这样的标题会不断跳入你的眼帘:“新建村扶贫建房贷款有鬼,十户移民贷款失踪”,“蒲城荣光村,竟将专款当礼品送”……

第一条新闻说的是大荔县雨林乡新建村向乡里上报91户贫困户的名单,申请每户5000至7000元的建房贷款,可10户移民一直未领到这笔贷款,后来,有记者发现,贷款名单中,有重名的,也有父子、兄弟同时出现的,更奇怪的是,村支书孙某的妹妹早于8年前就远嫁它乡,可名单上仍有她的名字。一些真正的贫困移民却被假困难户挤掉了……

“蒲城荣光村,竟将专款当礼品送”中说的事情更加令人发指:蒲城县北部山区上王乡荣光村有移民200户,政府三年间共给其解决17万元的专款用于人畜饮水工程及农田水利建设。然而,三年多过去了,荣光村的移民并未从中得到实惠,举报到蒲城检察院后,该院查出:17万中,只有4.2万元用于了蓄水池等工程,该村村主任杨某一次就提走“引进资金奖励”1万多元,10万元的扶持款则被该村的一个当地人长期用于了他砖瓦厂的周转资金。其余被用于了送礼、慰问等开支。

用移民资金送礼并非个别现象。据某县移民局干部介绍,他们的领导上任后,办的第一件事就是用移民资金送礼。那位移民干部扳着指头说:春节拜年光“带把肘子”(当地的一种高档肉食)就买了350多个,鸡蛋80余箱,还买了大量的酒、牛肉、面粉、黄花、青油、花生、蜜枣,共花移民资金4万余元。春节前,这位领导带着一帮人开一辆客车从县里送到市里,忙了好几天。第二年春节,这位局领导觉得开车送礼响动太大且费力费事,便改发“红包”了。

移民局的干部补充说:红包的钱当然还是出自移民资金。

当年,将移民款挪作他用在渭南已成为一种常态。渭南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华阴市移民局的账务时发现该市仅2005年就存在以下问题:

1、各乡、镇截留移民建房扶持资金等款项77万元。

2、该局将43万元移民资金借给外单位和私人。

3、乡镇经费严重超支。

4、招待费支出24万多元,金额较大。

5、未能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一些地方更是把移民款当成了“唐僧肉”:北社乡“捐”3000元给派出所买车,春节运动会办福利8390元;5288元成了党代会、人代会的招待费;慰问部队支出4586元;焦镇用移民款1.5万去交税,办培训班、人代会的近万元在移民款中报销;五合乡政府则干脆动用4万余元移民款来买车,学校用钱,财政交农林税,乡政府的贷款利息,民兵训练医疗费等等开销也统统在移民款中走账……

陕西省审计厅【1994】205号《审计结论和决定》则称:1993年6月,渭南移民办将入股大荔矿泉水的300万元移民专项资金和借给有关县移民办兴办实体的专款300万元转作落实政策支出,造成虚列支出600万元;1989年3月,地区移民办借给地区物资局移民专款资金200万元,至1994年仍有 142万未收回。同时,漏缴三项基金271080元,违反了移民资金管理的规定,违反了财经纪律。

省审计局建议:省移民办应落实责任,对外借资金落实责任确保收回,及时用于移民工作。

至今,省审计局要求省移民办及时收回的款项仍有220多万未收回。在渭南,数百万移民资金借出变成“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后,还出现了一些令人费解的事情:上级移民部门多次催促渭南移民办“务必尽快收回物资局欠款”,郑博对此却毫无行动。1993年,该移民办一位干部提出愿意承包完成追收物资局欠款的任务,却遭到郑博拒绝和斥责。

于是,单位内外有了种种猜测:他当初借款时是不是收了对方的好处?

渭南移民局个别领导私借移民款的事还不仅仅这些,借予对象有单位,也有个人——1994年,该办把50万元移民经费借给澄城县某开发办,对方至今仍未还清这笔借款;1994年,该办把60万元移民款借给蒲城县某私人做生意,结果本息无归,该办便把这笔欠账甩给了蒲城县移民办;1995年,该办又将7万元移民款借给渭南市街道菜贩子杨某,让其长期周转使用……

对此,李万明忍无可忍,此后举报时,他特意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384条第一款的解释附在举报信后面,“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二)以个人的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郑博的所作所为完全符合这些解释。”李万明认定自己前任上司的行为“有罪”。

可地区领导认定:全是些可以忽略不计的“一般工作问题”。

还有一类问题更令李万明痛心疾首。“上世纪九十年代,渭南地区移民办与省移民办经商搞实体,将数千万移民资金扔进水里连水泡都没有冒一个”。

在那个浮躁操纵理性的年代里,一向沈稳的专家文人也激起了少见的狂热和冲动。当年,陕西省移民办主任赵建华在省里的“经济开发大会”上振振有词地宣称“要敢为天下先,要抓住机遇,狠下决心,组织大多数人去办经济实体,要敢试、敢冒、敢闯,要组织大部分人去赚钱盈利、要赚大钱、盈大利”。

郑博回到渭南便亢奋地要组织大部分职工“下海捕鱼,大显身手”。郑博表态:自己要带头去兴办经济实体,形成大气候。要为各县经济开发开绿灯,可以解决的问题要加快帮助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创造条件解决……

郑博还是晚了一步,“下海捕鱼领军人物”的头衔被省移民办领导捷足先登抢到了手中——省移民办主任赵建华带头将500万投放到广州炒房地产,打出了移民部门下海的“第一炮”。
令人遗憾的是,“第一炮”打“瞎”了——出生于福建仙游县的“水利专家”赵建华以商人的形象出现在广州的房地产市场时,奸商们一阵窃喜:“献菜”的来了!果然,还没等赵建华主任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500万元的移民资金便分文不剩,全成了骗子的囊中之物。对此,陕西省审计厅下发“陕审农[1994]204 号”文件进行了批评通报。

批评并没能使移民部门的官员们清醒,渭南市移民办像着了魔一样不断把一笔笔移民资金投向那些无底的黑洞——先是鬼使神差地将75万元投去陕北子长县打油井,结果,工程因油井贫油而报废。

接下来,1993年,渭南移民办连任何入股或借款的手续也没有就用移民经费向某港商筹建的万达公司入股55万元,后来,该办不但从未得过分文红利,连本金也全部化为乌有。

同时,该办下属各县市移民办兴办经济实体30多个,也无一盈利,全都亏损,总亏损额高达3000万元左右。其中,蒲城县、澄城县、大荔县移民办竟各亏损500多万元之巨。从而,致使国家大量宝贵的移民经费付诸东流,损失惨重。

渭南移民办还给5个科室各发10万元去“下海”。结果,大部分移民资金都丢在了“海里”,成了“渭南市移民局收账小组”永远难以收回的呆账。

对此,连当初号召全省移民干部“下海捕鱼”,“要敢试、敢冒、敢闯,要组织大部分人去赚钱盈利、要赚大钱、盈大利”的省移民办主任赵建华在他那篇《水库移民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研究报告》中也无可奈何地叹息:农村移民资金使用决策不当,部分资金“泡汤”。有的片面理解开发性方针,不讲条件盲目开发,去办有很大风险的项目,结果事与愿违,把不少资金丢了。有的把钱拿到深圳、海南去搞远距离开发,其中,有的把钱弄丢了,即使没有丢或有些效益的,移民也得不到好处。有的地方,还扩大移民资金的使用范围,转移资金用途。有的挤占截留克扣,侵犯移民利益……

赵建华还不点名地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有一个库区,决策并用于兴办企业的资金达2672.29万元(人均1.94万元),占移民安置补偿金的 81.25%,而安置移民仅占20.29%。有些企业又不景气,效益不佳,甚至倒闭,其安置效益与投资额形成巨大反差,造成不可收拾的被动局面。”

同赵建华在移民工作中造成了失误后尚能承认、反省和检讨的这种态度相比,渭南行署的领导们似乎更加“高明大方”——他们以文件的形式宽慰自己,“移民部门办经济实体起步迟、经验不足,亏了钱只是一个总结经验教训的问题。”

李万明不茍同领导们的这种“宽慰”。他抓住大荔自来水公司这个典型,认定,“这件事从决策投资到大荔建这个公司就不正常——因某省领导是大荔人,郑博出于巴结的目的入股300万到大荔矿泉水公司与法国人合资的”(注:据郑博对记者讲,某省领导给他讲过让地区移民办入股大荔矿泉水公司的事)。据当时的报纸介绍,这个公司的中方是省移民办、渭南移民办等7个单位股东单位,共投入资金1700万,法国人实际只投资了150万元人民币。报纸说,公司倒闭的主要原因是“内部管理不善和外商投资不实等”,也就是说,法国人并无投资的实力和诚意。事情暴露后,李万明追问:考察法国人的资金实力和投资诚意时,法国人不是请郑博到巴黎呆了50多天吗?郑博回来后不是说对方实力雄厚,信誉度较高吗?现在怎么出现了法国人的投资实力和诚意问题?是不是用了法国人的钱后渎职隐瞒了对方的情况(郑博曾承认,在法国的费用的确是法国人开支的),导致法国人入股时赖账不交投资款?

没有人理会李万明的举报和追问。领导的信口开河叫决策,领导的渎职叫失误,省、地移民办的领导做的事再错也是小错,造成的后果再严重也可既往不咎。他们以为,在渭南这个地盘上,自己拥有无限的豁免权。

事后,当然要找一些替罪羊。由于压缩了一半返迁人数,便剩余了大量的移民专项物资如计划内的钢材、木材、柴油等。因而,同时也就出现了不少倒买倒卖移民专项物资计划指标,从中非法牟取暴利的严重违纪腐败问题。一次会议上,赵建华讲:“有的人想钻这笔资金的空子,结果,某库区被法办了19人,处分了28人,涉及资金数额四五十万元……”

会议讨论时,郑博斩钉截铁地补充:对这样的人,这样的事,必须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一位参加过那次会议的移民干部告诉记者:当时,我就在想,郑博强调要“严肃处理”的人和事中,不知是否包括临渭区检察院1995年光顾渭南地区移民办,并从该办的小金库收走了7万多元赃款的那件事?

也许是渭南移民办的领导生就了敢于顶风作案的“傲骨”,就在该办小金库被检察院查抄不久,省里某机关事务管理局由于上当受骗花20多万元购买了一辆小型客货两用汽车,从而成为“包袱”难以甩掉,该管理局领导寻求省移民办领导帮忙。于是,省移民办领导便指示渭南移民办花移民款,以原价买下了这辆被抛弃的二手汽车,使其蒙受了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在渭南,对一些移民办领导盲目投资、乱借移民款等不满的不只李万明一个人。一移民干部幽默地对记者说,渭南移民办损失数百万投资款唯一的收获是练大了郑博的胆量。现在的市移民局每年招待费不过几万元,但郑博当主任那会儿,哪一年没有二三十万元能下得来?开会发钱发礼品,为了宣传自己在任期间的“功绩”,半年内就用掉了40多万元的宣传费(均系移民资金)。

连郑博也不得不承认:“为了给自己离岗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宣传有点过多过滥”。

这种用公款买来的“过多过滥”的宣传后来成了郑博的骄傲。2002年7月30日,他在《渭化游泳池边遇友谈及“三讲”事感赋五首》中得意地写道:

移民事业处巅峰,电视广播有影声。

人去事衰单位乱,辉煌再造待三冬。

读过此诗,有人评论说:这是典型的花钱买名声,用钱买来的“电视广播有影声”更有自我吹嘘,花钱买吹捧之嫌,其原因可能是工作搞得很差,就不惜血本,去买来个“电视广播有影声”。事实上,“电视广播有影声”并没能证明“移民事业处巅峰”,这种买来的宣传效果也似乎并不太好,2000年,郑博在市移民办“三讲”的 民主测评中两次都未能过关。第一次,全办超过三分之一的人给他划了不称职票,第二次还比第一次 民主测评多了2张反对票,根据省纪委关于“在‘三讲教育’民主测评中两次不过关的给予就地免职”的规定,致使郑博丢掉了主任之职。

不过,失去职务的郑博早就找好了退路——1998年,郑博从局里调出100万元,从省移民办弄来400万元,在渭南成立了一个“移民基金会”,并亲任基金会秘书长。次年,陕西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立即撤销各种形式的农村基金会及联合会机构。郑博等人的“移民基金会”摇身一变,改名为“移民扶贫协会”。

采访时,据郑博讲,自己如今已是协会的会长了,协会经营得还不错。他每个月还能从协会得到一些收入。记者问,中纪委规定,领导干部退休离职后,三年内不得在原工作单位所辖的企业任职或经商,你退休前就在“移民扶贫协会”任职,是不是……

郑博似乎知道记者要问什么,很干脆地答道,是有一点不符合纪律,不过……

记者等了很久,郑博始终也没有讲出“不过”后边的“理由”。

37、《调查报告》的“脚本”

当时,郑博似乎没有更多的“理由”可讲——真不敢想象,一个因无法过“三讲”关而被自己的部下和上司共同赶下台后又违规谋取私利之人还能有什么理由?

说自己这样做,是发泄对组织、对部下的不满?是感到了“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悲哀、恐惧后而作出的“最后一搏”?

1996年8月的那次同学聚会时,郑博不是还“恳望同学们应在有生余年,保持‘达观’之心态,信守‘慎独’之准则,写出无愧、无悔、无怨、无尤之人生” 吗?1996年11月,他在“观报载诸多‘59岁现象,当慎戒之’”的心情下写下的那首《自勉诗》不是说“钱为身外物,晚节当重名。时时勤拂拭,勿使灰尘生”吗?怎么转眼间就那麽不“达观”,不“慎独”,而且还要那麽不顾一切地去搞“身外之物”?他不怕在自己的人生蒙上不洁的“灰尘”吗?

事实上,官场人大多是不会有顺其自然、随遇而安的那种“达观”境界的,那种在一个人独处时也能谨慎不茍的“慎独官员”更是不多。郑博主任就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达观”、“慎独”者。

不妨先拜读郑博写于1996年12月的“无题三首”:

“1996年岁末,《工人日报》刊登失实文章,我办又有人加印传单入库区散发,引起库区移民骚动。我随侯振斌副市长、省办赵建华主任,急赴华阴稳定移民情绪。又忆1995年岁末,在大荔组织移民防抢凌汛之往事,感概系之,哼成三首小诗,以表当时之心境。”

(一)

十年辛苦众方宁,一纸传发**汹。

小丑无端弄笔墨,囯帑耗费害苍生。

(二)

去岁此时凌汛涌,今年本日社情汹。

老天作孽虽堪恨,宵小招灾最不容。

(三)

不干工作专作梗,谋私偏举反腐旌。

待到真相大白日,嘴脸暴露遗臭名。

有人在读过此诗后评论说:先不论诗人立意、平仄、对仗等创作水平,单看诗人非常直白地把不同意见者比作“小丑”和贼盗之类的“宵小”便可知作者既不是“达观”的领导,也不配称为“达观”的诗人。相反,站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角度看,被郑博痛恨和视为“小丑”、“宵小”者的举报并非空穴来风,那个被他骂为“小丑”和“宵小”实际名叫李万明的下属也未“嘴脸暴露”,更未“遗臭名”。相反,他还在郑博离任不久便被提拔为渭南市移民局工会主席,在获得一官半职的同时,多年来一直少于同工龄者三百余元的工资也一步登天地长了起来。他还被百姓称作“反腐英雄”,被媒体评为“全国八大公益领袖人物”。

“公益人物”李万明有过不少成功的举报。他寄出的举报信引起了中央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重视,国务院办公厅、中纪委、监察部、时任国务委员陈俊生、时任中纪委副书记陈作霖和王德瑛、刘丽英及陕西省委书记李建国和陕西省省长程安东等领导,都曾先后对他的举报作过批示。他的不少举报信被批转给了水利部,水利部又批转给了陕西省移民部门的主管上级——陕西省水利厅。

1996年4月,省水利厅监察室干部李世京(化名)和省移民办的刘副主任(化名)组成的调查组诞生了。

调查组还未到渭南,李万明就提出了异议:纪监办案规定,涉案者不能参加查案工作。我举报的案件中涉及到省移民办及领导的问题,省移民办的刘副主任就是被举报对象,他怎么能来查对他们的举报?调查组到渭南后,他又提出:调查组吃喝玩乐与用车的费用都是被举报单位开销,会不会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

不管李万明对调查组及调查组的行为有什么“奇谈怪论”,调查组的人选和调查组的吃喝拉撒怎样开支还是按既定方针进行着。调查组除省水利厅监察室干部李世京和省移民办刘副主任外,渭南市监察局一王姓的干部偶尔也会作陪。据此,省水利厅给国务院的报告中说,“陕西省水利厅纪检组、监察室在省纪委、省监察厅派员的协助和指导下,会同渭南市纪委、监察局成立了联合调查小组对李万明的举报进行了认真调查”。

从西安出发之前,省移民办的那位刘副主任便提前给郑博打电话,让其安排好调查组的食宿及用车等事项。

渭南移民办一位知情的干部介绍:郑博十分重视这次调查,专门派人秘科郑副科长等二人服务调查组。为给李世京一行的调查“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郑博将其安排在当时市里最高档的祥龙宾馆,生活上自然是好酒好菜,尽其所有。

有了如此无微不至的关心照顾,调查组的调查在按部就班中进行:找人谈话,与郑博交换意见,再由很多人陪着吃吃喝喝。晚上,躲过人们的眼睛,或喝喝咖啡或跳跳舞什么的。周末,由渭南移民办的专车将“调查组”送回西安休假,周一再派专车把“调查组”接到渭南调查。

调查就这样在友好、轻松而舒适的气氛中周而复始地进行着。两个多月的调查如果不是李万明那个“自私、固执、片面、偏激”的家伙时不时制造些不愉快的冲突和摩擦,日子一定会在李组长的工作中留下美好的记忆。

但李万明这个难缠的主却把这种本可存在的“美好记忆”破坏得一塌糊涂。开初,调查组为了使他配合,“耐心而入情入理”地开导说:“你向中央乱告移民系统的问题,你今后在移民办还想干不想干?你诬告就不怕这次调资取消你的资格?你与组织作对,你的党籍、公职还想要不想要?你还想在渭南呆不呆?”

李万明居然认为这是调查组在威胁他,还怀疑调查组长李世京与省移民办的领导同在省水利厅办公楼上班,并在一个大院生活,相互间关系密切,有包庇之嫌。还不知从哪里打听到李组长与郑博也有很深交情,因此,顽固地认为“李世京会在查案中不顾国家利益、移民利益和廉政建设大局,一味地站在人情关系、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的立场上,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抹就抹,能灭就灭,为其开脱责任,为涉案者充当保护伞(这段话后来被李万明写进了举报中)。”因此,调查中他非但不配合,还处处与调查组作对。

比如,他在举报信中反映郑博平时不抓廉政教育,导致单位一些干部在管理移民资金时出现了贪占14万元的问题,有关人员也分别被判刑四到七年。调查人员刚问他一句:“这个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于改革开放大气候和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跟你们单位领导有什么关系?”他就不依不饶地同李组长辩论了半天,什么领导如果把廉政抓得好,那些人有机会犯罪吗?什么单位干部犯了罪,难道单位郑博连领导责任都不该负吗?他咄咄逼人的质问搞得李组长很是难堪也很是不高兴。

过了几天,李组长怒气未消,李万明又找上门质问:“作为纪监人员,你怎么能违反中纪委和监察部颁布的《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将我这个举报人的姓名和举报信的具体内容透露给我单位的人?甚至还让郑博在会议上宣读我举报信的原文?”他那强硬的样子气得李组长一时忘了中纪委“受理机关工作人员无意或故意泄露检举、控告情况的,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的规定,脱口而出地反问:“你李万明都敢署名举报,为啥还害怕别人知道这个举报信是你写的?为啥还不敢让人看看你举报信的内容!”

此后,李万明的态度迫使李组长对他越来越不客气了。一次谈话时,李万明又提起郑博在一次移民工作大会上给全体与会人员各发一个皮包、一块进口手表和150元现金的问题,李组长烦了,站起来指着他的鼻子骂道:“你放屁!满口放屁!”

李万明的不配合也使调查组省去了许多事。中纪委的《控告申诉工作条例》规定:“对检举的问题作出处理后,由承办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将处理结果告知检举、控告人,听取其意见。”见李万明如此态度,调查结束时,告诉举报者调查结果,让举报者在调查结果上签署意见这些程序也就让李组长给全免了。

这一免李万明又“纠缠不休”了——2001年3月,李组长第二次到渭南调查李万明的举报时,他首先问:“你在1996年4月受理查处了我的举报案件,其中涉及20多起、数千万之巨的严重违纪问题,怎么到现在还没把处理结果告知我这个署名举报人,也没让我在《调查报告》上签写我的意见?”李组长又气又恨,没好气地答道:“你当时对有些问题的具体情况谈得不清楚,所以我不想给你告知处理结果,也不想让你在《调查报告》上签写意见。”

李万明虽然最终也没有在《调查报告》上签字,但他毕竟还是知道了那次调查的结果——因一直控诉省调查组“违反中纪委《控告申诉工作条例》”,未告诉自己调查结果,也未让自己在调查报告上签字,九年后的2005年4月28日下午,渭南市纪委只好找出那份沾满灰尘并已经发黄的调查报告匆匆给李万明读了一遍。

这次调查的结论是:李万明反映的20个问题中,“擅自压缩返库人数、吃空缺安置经费、给财政局借款、给广播局借款、给上级送贵重礼品”等六个问题,是失实的;“外出学习考察、领导出国、非移民进库安置”等六个问题不能成立;“给本单位职工发床板”等四个问题,属于手续不完备和一般性违纪问题;“创办经济实体效益差、入股大荔矿泉水厂、地区物资局欠款、对扶持资金管理不严”等四个问题,属于一般工作问题……

后来,李万明在市档案馆查阅有关资料时发现:李世京等人所写的《调查报告》不仅成了渭南移民办给市里报告的“模子”,也成了渭南市给陕西省政府的调查报告的“脚本”。这个“脚本”不久后又成了陕西省政府给国务院的“陕政函【1996】226号”文件,这个“脚本”产生的“作品”,2006年以来又多次成了渭南应对媒体的根据。

《调查报告》不仅应付了李万明多年的追问,也使各级领导深信不疑。渭南市监察局的材料记载:1996年6月,省、市调查组一行六人赴北京向水利部纪检组汇报了调查情况。水利部纪检组长李某同志认为“问题查得细,查得清,可以结案。”

有人曾这样假设:假如不是被举报单位的领导出面调查自己单位被举报的问题,或者调查组调查时的吃喝拉撒不让渭南移民办买单,调查将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假如渭南市政府、陕西省政府的领导们知道自己看到的《调查报告》形成的过程,他们还会不会采信“联合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假如水利部的那位纪检组长知道调查组在渭南的种种情况,他还会不会赞不绝口地认为“问题查得细,查得清,可以结案”?

这些“假设”得到的答案很“辩证”——有人认为,即使这些假设成立,调查的结果、对调查报告的采信及“问题查得细,查得清,可以结案”的一锤定音有可能是另一回事,也有可能依然如此。因为,大家毕竟是一条线上的人,毕竟有着千丝万缕、盘根错节的关系,郑博等人毕竟是自己手下的官员,郑博毕竟用车拉着礼品到过北京,不相互照应着点,真把渭南移民办的哪位领导查出点什么,渭南市的面子往哪里搁?省里又有什么光彩?更重要的是,谁知会不会拔出萝卜带出泥?你渭南不是一直说移民款不够用吗?那麽多的移民资金被挪借乱花,被投资损失,中央知道了岂会善罢甘休并继续投资?中央知道了这些情况,主管移民工作的水利部岂能脱得了干系?所以,不管从哪个角度着想,都应该说“问题查得细,查得清,可以结案”,只有这样,才符合这条线上的人的整体利益,也才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圆满结局。

后来,李万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李世京等“钦差大臣”的行为——人们通常认为,纪检部门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是消除社会丑恶与腐败,给老百姓带来希望,带来光明的使者,然而,在对渭南移民资金等问题的调查中,我们还真难以将那些在调查办案时,将自己吃喝拉撒让渭南移民办买单的纪检干部与公平正义相连——他们不能严守一个纪检干部做人做事的最基本的道德底线,让被举报单位为自己的吃喝玩乐买单。他们包庇掩盖渭南移民办挪借移民资金,乱用乱投资等事实的行为实质上成了被举报者最安全的一道防线。

李万明问:就陕西水利厅纪检人员的这种现状,三门峡库区的移民还能寄希望于他们吗?那“问题查得细,查得清,可以结案”的结论会使何人绝望,何人高兴……

1995年底,就在李万明对专案组说三道四的时候,公务员考核开始了,令他始料不及的是自己成了全局“考核”的重点。因为,“在这一年的工作中,他确实有做得不对应该总结和改正的地方”。比如,他私自与人调换煤房,拆除煤房隔墙的事,李万明也承认自己做得不对。但移民办书面通知他对此事作出书面总结,准备研究讨论他的考核等次时,李(以自己这点事与把移民款乱借乱用乱投资造成巨大损失等渎职行为比,根本不算问题为由)不予理睬。10月,在讨论他考核等次的科务会上,让他认识一下,李也拒不认识,致使其被评为“不称职公务员”。

这个评定在李万明的具体利益中造成了“多米诺骨牌”似的连锁影响——当年底进行正常调资时,李万明应由科员三档晋升为四档,但移民办却以“考核不称职”为由,强行把他的调资时间延迟到1996年底,这样一来,他以后的升资也就全都受到了影响。党政部门干部的职务晋升和晋级的名额,向来都是按照本单位在编干部总人数的百分比计算和分配的。但是,因举报后的“制裁”,李1985年调入渭南移民局22年,从未享受过一次职务晋升的指标或名额。他调到移民办之后的前18年,始终是个科员,直到2002年底,根据工龄30年、年龄50岁的“三五干部”晋升政策,他才被自然晋升为副主任科员档次。

最令李万明难受的是一年一度的党员评议活动,因他换了煤房还不肯低头认错,于是,他成了评议的中心,那些带着使命而来的支委和党员,也带着对“举报者破坏全局福利”的怨恨和愤怒,连续半月集中火力地向李万明开展了异常严厉的“批评与帮助”,对其“以举报之名行诬告之实的险恶用心”进行反复剖析,反复评议。

有人竟这样训斥:“现在的腐败问题那麽多,有几个人去举报,你李万明是吃饱撑的!”

党员评议的结果是:因李万明在党员大会的“反省、检查”不深刻而被确定为“不合格党员”,并上报市直机关党委要求批复。从此,渭南市移民局一句“反腐举报多年,落个不合格党员”的顺口溜成了李万明那段耻辱历史的诠释。

“不称职公务员”、“不合格党员”自然没有工作的权利。移民办某领导发话:让他当专业告状户吧。于是,在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李万明“失业”了,单位说房子不够,不给他办公地点,也不给他安排工作。他不得不将自己的办公桌椅搁在他家的煤房里。可是,闲下来后,到办公楼去一溜达,他却发现单位给某职工除了在办公楼安排了一间宿舍和一间厨房外,还在机关大院给他安排一间机动房。李万明不服这种厚此薄彼,便去找郑博要办公室。可郑博却问:在办公室写举报信不保密吧?

为了给自己争取一个上班的地方,党员会上,李万明声泪俱下地说:“我即便是渭南移民办的一条狗,也总得给我安排个狗窝吧!”

办领导表情漠然,毫无反应。

连移民办的职工也吃惊了,“单位那几个因经济犯罪被判刑的,领导也没有做得那样绝,对李万明却硬是下了硬茬!”

李万明并未因此而偃旗息鼓,他很快写出了《血泪在流淌,正义在申吟——控诉一起打击**举报人的严重事件》的举报,反映他因举报被打击报复的情况,并表示自己对省、地的调查不服,请求中央直接派人调查。

1996年8月,李万明的这封举报信经当时的国务委员陈俊生批转给时任陕西省省长程安东。程再批转省信访局要求报结果。

渭南市监察局、信访局调查后给省里报告说:公务员考核和党员评议,都是按市人事局、机关工委安排的正常工作,将其定为不合格党员和暂缓半年对其进行公务员等次考核,符合程序规定和**集中制的原则,不存在打击报复的问题。

李万明举报有关领导“**打击举报人”的控诉被另一个应消除社会腐败,给百姓带来公平正义的“化身”以“正常工作”和“符合程序规定”等理由否定,他的举报再次以失败告终。

38、“《工人日报》风波”

既失望于“上面”,又指望不上应消除社会腐败,给百姓带来公平正义的“化身”,李万明只好把希望寄托于媒体。这时,“《工人日报》风波”的另一个主角丁国元出现了。

丁国元,《工人日报》记者,时年近“不惑”。对我这个同行的电话采访,丁国元仍以职业的敏感和娴熟的业务水平抓住要害和重点进行简明扼要地回答,从他轻松的话语里,记者仍能感受到他当年在这件事情发生后所经受的沉重压力。他说,险恶极了,自己当时就像波涛汹涌的大海里的一只小船,随时都可能被惊涛骇浪掀翻吞噬……

差点给这位敢于仗义执言的记者带来灭顶之灾的不过是一篇发表在该报“来信与调查”这一栏目里的举报材料。

十年之后,丁国元在网上重发了李万明寄给他的那份“材料”,并补充说明:重发十年前《移民款不能乱用》一文,既是“移民代言人”李万明的十年磨一剑,更是为了忘却的纪念。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谨以纪之。

找出1996年12月18日的《工人日报》,记者首先看到的是丁国元当年所写的编者按:

“国家兴修大型水利工程,要为移民安置耗费大量资金,移民搬迁,家庭财产也会受到损失。目前,国家下拨的安置费非常紧张,渭南市的移民人均只有1000多元,但有些负责安置移民的官员却将这笔专款挪做它用,甚至造成巨大浪费,实在令人痛心。”

以下是《工人日报》“来信与调查”栏目里发表的李万明给报社的去信——

编辑同志:

在陕西省渭南境内的三门峡库区,现有移民近50万人。在五六十年代,这些群众为了支援国家的三门峡重点工程建设,保障黄河下游亿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发出的“迁一家、保千家”的号召,毅然离开了祖辈赖以生存的库区膏腴故土,移居异地他乡,后来,由于三门峡水库运用方针的改变,库区不再蓄水,中央在1985年决定拨付专项资金,安置困难移民返回库区定居。

移民群众返回库区后,生活上遇到许多困难。如今年初发生的黄河特大洪汛造成的毁堤决口,就淹没了大荔滩雨林乡许多移民的小麦和房屋,损失严重。再如今年秋汛渭河暴涨,引起洪水倒灌,致使秦岭支流决口。造成地处华阴滩的北洛、南严、良坊、高家等移民村的群众被洪水围困,仅高家村3000多移民的住房和庄稼几乎全部被淹。因此广大返库移民经济状况一直未能改观,急切地渴望政府能够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与问题。

信件的下一部分接着列举了前文提到的诸如渭南地区移民办先后数次对外违规违法挪借移民资金,下属一些县(市)移民部门投资搞经济创收,累计亏损数千万元,用移民资金给市领导购置小轿车2辆,乱花经费、滥发钱物、铺张浪费、请客送礼等各类违纪行为。并强调,针对该办多年来所出现的种种问题,市纪检机关曾专门发过批评通报,责令坚决纠正;同时省审计机关亦曾作过审计结论和决定,指出:“外借移民专项资金,违反了移民资金管理的规定,移民办应落实责任,限期收回与移民工作无关的借款,尽快投入移民项目。应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移民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违纪问题的再次发生。”

李万明在信中指出:上级的批评通报和处理决定未能引起渭南市移民办领导的应有重视,对违纪问题依然纠正不力,改进不大,甚至还出现一些顶风违纪的严重问题,致使国家资财遭受了更加惨重的损失。正如群众抱怨和批评的那样:“中央给的移民资金是‘官灯粗油撚’,耗损不心痛。”

在信的最后,李万明强调:对于管好用好移民资金,中央早就明确规定,移民资金属救济性质,必须加强管理,切实用于移民事业。目睹曾经为了国家水利建设而牺牲自身利益的返库移民如今的贫困状况,再看看渭南市移民办对中央直接拨付的巨额移民资金所造成的浪费和腐败作风,实在叫人按捺不住内心的激愤。为了挽回国家的严重经济损失,维护广大移民群众的利益,笔者疾呼:移民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多,移民资金再不能乱花乱用了!

稿件的末尾,署着“渭南移民办,李万明”的名字。

在这封信后,《工人日报》刊发了记者丁国元的调查附记:

接到李万明的来信,记者专程前往陕西省调查核实。从有关部门核实的材料看,李万明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渭南市移民资金管理上浪费多、漏洞多的问题确实比较严重。

据了解,该办财务负责人已被检察院收审,涉及犯罪金额十多万元。但有关部门却认为上亿元的安置经费浪费几百万元,算不了什么。他们对记者说,谁还没有个决策失误?

渭南市移民办投资矿泉水厂损失了300万元,陕西省移民办也在这个厂投资了1000万元,现在企业破产了,损失不是更大吗?在这些人看来“家大业大,损失点没啥!”移民资金是国家拨的专款,任意挪用属于什么性质呢?相反,正像李万明来信中所说的,当地移民生活相当困难,生产生活资金相当缺乏,加上连年受灾,急需扶持。一位移民对记者说,今年雨大,屋都漏了,没钱修。可宝贵的资金却被一些人白白糟蹋了,这些人至今对此仍未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反而向记者表示:这些问题都是组织上知道的,你能把我们怎么样?

一些得了实惠的人,还大骂李万明不是个东西,出卖当地的利益。他的公务员资格被“延期半年确定考核等次”,还被定为“不合格党员”。一些人还说,李万明告状是为了当副科长。据记者了解,李万明告状已3年多了,光邮费就花了上千元。国务院、中纪委、陕西省的领导都曾在李万明的揭发信上作过批示,但全都被一些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一位陕西省移民办的副主任还对记者说:谁要再在李万明的信上乱批,移民的问题就让他来管。李万明对此也心有余悸。他对记者说,渭南移民办开会发手表的事就别说了,领导出国的事也别谈了,现在领导在群众中散布:要不是李万明告状,还能给大家办好多事呢!

记者通过李万明告状的前后经过感到:有些人违反了规定,给国家和群众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却理直气壮,而敢于反对不正之风的人却往往被整得灰溜溜的。这是为什么呢?

没有回答丁国元为什么——那些该回答为什么的人不久后反倒找上门质问丁国元为什么要支持李万明?为什么要写攻击渭南政府的稿件?为什么要破坏渭南的稳定?

渭南的官员们颐指气使地去喝问一个新闻记者是可以理解的——在渭南那地方,他们从来就是说一不二的“老大”,他们对老百姓的颐指气使早就成为一种惯例,他们对“挑刺”的记者咄咄逼人、毫不客气地喝问也早就习以为常。

此外,渭南市的官员们到北京兴师问罪、找丁国元算账还有更重要的原因——1996年12月19日,那个得到丁国元“支持”的李万明从西安某印刷厂买下 4000份载有那篇稿件的《工人日报》送到了库区!这且不说,他还连夜以魏毅瑉、范甫拜(为移民、反腐败的谐音)之名印了4000份“致三门峡库区全体移民乡亲的一封公开信”连同报纸一起送给了移民“司令”刘怀荣,“在库区造成了相当恶劣的影响”(渭南市监察局调查报告语)。

李万明的公开信是这样写的:

想当初,我们移民为了国家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付出了巨大牺牲,远离丰腴故土,搬迁折腾三十载,家产损失殆尽,历经人间磨难。党和国家始终没有忘记广大移民群众的伟大奉献,自1985年以来,中央每年拨巨款解决我们的生产生活困难。可是,有些移民工作部门的个别领导不珍惜国家的移民资金,视其犹如官灯粗油撚,耗损不心疼,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他们挥金如土,浪费如流,多次顶风违纪,甚至连纪检部门的批评通报和审计部门的处理决定也未能奏效。同时,他们还违反中央关于“移民资金属救济性质,必须专款专用”的规定,非法将大量的移民钱物投放给非移民项目,出现了不少经济腐败问题,令人触目惊心的是,近年来,渭南共发生违纪移民资金款项达两千万元之巨,糟蹋损失千万元以上。从而,直接严重损害了我们每个移民的切身利益,致使大家如今所面临的诸多实际困难和问题得不到应有解决,仍然在贫困中挣扎。对此,《工人日报》挺身而出,为民伸冤,于本月18日以《移民款不能乱用》为题,毅然进行了公开报道和披露曝光。

为了维护和捍卫我们移民应有的利益,杜绝今后继续出现挥霍浪费移民资金的违纪之风,今日特敦请库区、安置区全体移民同胞,对移民系统内部发生的种种经济腐败问题,我们绝不能视之忍之或袖手旁观,务必坚决响应党的六中全会号召,奋起开展反腐败斗争,人人都应立即投书中纪委和监察部,请求尽快严肃查处各种乱花滥用国家巨额移民资金的严重经济案件及腐败行为;同时应致信《工人日报》,对贵报热情关心体贴移民疾苦、勇于揭露抨击腐败恶风的正义报道,给予衷心的感谢和支持……

一石激起千层浪。

一封类似“流水账”的举报和记录,记者对事件调查的附记及寥寥数百字的《公开信》在渭南乃至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官场与媒体交锋时的搏杀和呐喊,百姓的声援和官员们气急败坏的怒骂从此再也没有消停。

最先作出反应的是媒体。8天之后,《报刊文摘》便以《三门峡移民款滥用浪费惊人,李万明三年举报却成“不合格党员”》为题转载了《工人日报》的文章。

1997年元月14日,当渭南市委、市府组织力量大举“围剿”李万明时,《中国妇女报》又以《究竟谁不是“东西”》为题发表文章评论此事。文章说,据报道,陕西省渭南移民办将三门峡移民款花得一塌糊涂:先是向某中外合资企业非法入股共600万元,而该企业最近正式宣告破产,这笔钱全打了水漂。此外还借给某私人60万元,投资75万元在陕北打油井……都是分文不见回收。

这一切是被渭南移民办的工作人员李万明揭露出来的。他坚持告状3年,国务院、中纪委、陕西省的领导都曾在他的揭发信上作过批示,但全都不管用。他的下场也就可想而知了:一些人大骂他“不是个东西”,出卖了当地的利益,他的公务员资格被“延期半年确定考核等次”,还被定为“不合格党员”。

李万明是不是“东西”,作为党员他合不合格,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上级领导那里也应当有个说法,不能由那些自认为是“东西”的东西说了算。我感兴趣的是 “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士对这一案件所发表的“高见”。其一:上亿元的安置经费,浪费几百万元,算不了什么,谁还没有个决策失误?其二:陕西省移民办的一名副主任说,谁要再在李万明的信上乱批,移民的问题就让他管!

上亿元浪费几百万元,反正都是国家的,“算不了什么”,顶多是个“决策失误”。但决策失误了,理所当然就要承担责任,他却跟没事儿似的,既不让人“乱说”,也不让人“乱批”,还以撂挑子相威胁,真是无法无天了!

紧接着,《南方周末》也发表文章提出这样的问题:陕西省渭南移民办认为上亿元浪费几百万元,反正都是国家的,“算不了什么”,顶多是个“决策失误”,试问,是客观失误,还是主观故意“失误”以从中渔利?而且,决策失误了,理所当然就要承担责任,有人却以撂挑子相威胁,仿佛缺了他移民的问题就没法管,离了他地球就不转了,口气好大!中国再无人,也不至于沦落到眼睁睁被这帮人“敲诈”的地步吧?

紧接着,《中国青年报》也以一篇《论拎不清》的文章,对渭南个别官员进行了冷嘲热讽……

39、组织调查

在名利悠关的时候,以个人的力量去抗衡一级甚至是几级“组织”,那结局是可想而知的。

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和评论激怒了另一部分人,渭南的个别人把紧张而恼怒的目光集中在了李万明身上,他们在把反击的锋芒直指招来这场风波的“肇事者”李万明的同时,也向众多的媒体进行了反击和钳制,其情形有点像佛祖指挥天兵天将对付那个大闹天宫的孙悟空——

先是成立专案组对李万明进行专案调查。1997年元月10日,渭南市监察局完成了《关于李万明同志情况介绍》。当天,由副局长王九龄签示“送市政府侯市长阅示”。

“市政府侯市长”侯振斌当时其实不是市长,他当时的职务是由渭南地区纪委书记刚升任为渭南行署分管移民、纪检工作的副专员,不久,渭南实行地改市后他才变为副市长。这位在处理“工人日报风波”一个月后被国家水利部移民局授予“全国移民先进工作者”的副市长,当天就在材料上批示,“请将此材料再作修改后,给市政府常委会进行汇报。”

这份材料后来作了怎样的修改现在已不得而知,但从市监察局上报的材料看,渭南纪检、监察部门认定:李万明之所以长期举报,完全是因为他与领导的个人恩怨。

材料说:李万明想去渭南师专进修,领导没让他去;他想当经济实体公司经理没让他当;单位没让他当副主任科员;单位没有给他分煤房,分煤房后又私自调换被单位处罚等原因,李万明才举报的单位领导。

1996年3月,省水利厅纪检组会同渭南市纪委、监察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李反映的20个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并向国务院写了报告。但李万明不服,仍继续举报。1996年5月,国务委员陈俊生将李的举报批转陕西省省长程安东,程批示渭南市查报结果……

对李万明的不断举报带来的“麻烦”,渭南市有关领导非常恼怒,监察局的报告认定:“李万明多年告状的目的和动机,是和个人私心杂念紧密相连的。他片面理解《宪法》和《党章》所赋予公民的自由权利和党员的 民主权利,只讲自由,不讲纪律,只要民主,不要集中,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利益得不到满足,他就要告,就要闹,并以此作为要挟领导的砝码和杀手锏。他的逻辑是,领导不满足我,我就要告,满足我,就不告了……”

在“揭露”和抨击李万明的同时,渭南市政府向“为虎作伥”的《工人日报》展开了反击。元月17日,渭南市政府“渭政字(1997)2号”文件向陕西省政府作了“关于工人日报的失实报道及其造成严重影响情况的报告”。

这份后来成为陕西省政府向国务院、中纪委、中宣部、水利部汇报依据的报告说:李万明的举报不实且与事实有本质上的出入,一是把为了移民工作需要而且决策正确的问题说成“胡花滥用”移民经费;二是把走开发性移民之路但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上纲为“胡花滥用”移民经费问题……然而,《工人日报》记者丁国元对其照登不误,同李万明的不实反映一唱一和,其用心令人费解。由于记者的特殊身份,其迷惑性也就更大,把本来各项工作搞得比较好,并经过多次审计认为移民资金管理比较好的渭南市移民办诬为“胡花滥用移民经费”的典型去公开曝光,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坏的影响。更是给本来就以“老、大、难”闻名全国的三门峡库区移民工作火上浇油,造成严重后果。由于移民部门的声誉受到严重损害,在移民中说不起话,移民对政府产生了不信任……

陕西省政府对渭南的事态始终保持着高度关注,“工人日报风波”发生后,省政府很快就派出工作组前往渭南处理善后事件。元月20日晚,副省长王××、省政府秘书长刘××、省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高××、省纪委常委张××、省公安厅副厅长洪××、省移民办主任赵建华等人,在省政府黄楼会议室听取了渭南市侯振斌副市长代表渭南市委、市政府向省政府所作的“查处华阴市库区部分移民非法集会活动的有关情况”的专题汇报。随后,华阴市政府汇报了《工人日报》引发的库区移民集会情况。最后,渭南市监察局副局长王九龄介绍了李万明的问题。

提到李万明,会场气氛活跃了起来,有人骂:这家伙要干啥呀,想当陈胜、吴广?有人附和,“我看他就是想造反,应该从严从重从快判他个颠覆国家政权罪!”有人摇头说:“不成,不成,他是给报社反映问题,用不用稿件是报社的事。把反映情况说成是颠覆国家政权太牵强了!那不成了文字狱了吗?”

不同意对李万明进行牵强处理的意见提出后,像一盆扫兴的冷水浇灭了会场上的热烈气氛,大家沉默起来。当天晚上的会议记录上记载:这时,王副省长插话了, “判不了他的罪,按公务员条例,辞退他总够条件了吧。”有人认为辞退太便宜了李万明,提出:让公安部门对其进行**!

讨论到最后,大家的一致意见是:总之,要严肃处理,不处理不行。

会议还讨论了如何“辟谣”的问题。最后,王副省长等领导拍板:第一步先向中宣部打个招呼,不要让其它报纸再转载《工人日报》的报道了,先刹住车;第二步请省委宣传部牵头,省移民办、省纪委、渭南市侯副市长一起赴京向中宣部专题汇报,请《工人日报》从另一个角度进行一次正面报道,消除影响……

根据元月20日晚的会议决定,22日,陕西省委宣传部向中宣部新闻局发去《关于请各地报刊不要转载“移民款不能乱用”的来信和调查报告附记的报告》的传真。传真说:“恳请你局给各省(区)宣传部打个招呼,通知各地报刊不得转载《工人日报》李万明(的来信)和记者丁国元的调查附记;请《工人日报》即派记者对渭南库区移民问题作一正面报道,以消除不良影响,稳定群众情绪……”

后来的情况没有按照陕西省政府的这次会议的安排发展。特别是《工人日报》,既不肯“立即派记者对渭南库区移民问题”进行采访,也没有“从另一个角度进行一次正面报道,消除不良影响”,甚至不同意对引发这次事件的“导火绳”丁国元进行哪怕是象征性的批评教育。报社领导这种态度使得丁国元更加“嚣张”——陕西省和渭南市的官员找到《工人日报》说事和“建议”时,他竟敢一点面子也不讲,当面指责其乱花移民资金,损害移民利益。搞得官员们颐指气使而来,灰溜溜而去。

这种不利于陕西形象的局势引起了省委的重视。2月21日,陕西省委在省委书记安启元的主持下召开第八次常委会。会议的一个重要议程是听取并讨论了三门峡移民问题的汇报。会上,尽管渭南有关领导用近乎完美的描述和十分无辜的口气汇报了渭南移民工作的“无可挑剔”,但省委书记十分冷静、客观地分析了事态,他要求“对渭南移民办干部李万明给《工人日报》的举报和《工人日报》记者丁国元调查附记一事,要冷静处理,防止个别别有用心的造谣惑众,煽动闹事”。并要求 “各级党委、政府及移民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并抓紧落实省政府去年对渭南市移民办经费管理使用中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意见,对违纪问题要尽快理、纠正……”

会议还决定:以省委、省府名义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报告,说明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如实反映困难和问题。

陕西省委、省政府给中央、国务院的报告及陕西省委办公厅给全国总工会等领导机关的报告和函件收效甚微。这些部门迟迟未对《工人日报》作出哪怕是轻描淡写的批评,更未对渭南移民“非法集会”问题表态,更没有对如何处理李万明等“肇事者”作出任何批示。这些,都令渭南的官员们忐忑不安,心急如焚。

对此,渭南的领导们只好一边在急躁中等待“上边”的指示,一边落实2月21日汇报时省委要求亡羊补牢需落实的一些问题。从侯副市长给市委、市政府的汇报提纲看,渭南官方当时主要针对以下问题进行了“亡羊补牢”:

一、对渭南市移民办借用的床板、床头限期补办了借条(据了解,那些被强调要严格管理的“公物”床早被职工当旧货处理了);

二是关于在移民工作会议上发放纪念品的问题,已由班子负责人在民主生活会上认真检查,总结教训,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郑博后来不发纪念品了,退休前,他改从局里调出100万元,从省移民办弄来400万元,在渭南成立了一个“移民基金会”,并亲任基金会秘书长,随后又任会长,从中领取双份工资);

三、领导超面积住房补交钱……

在补抓这些“廉政建设”的同时,侯副市长还作了三件事:一是起草了一个反映三门峡库区十年移民工作成就的报道,准备送《工人日报》刊登,以挽回不良影响;二是对移民工作成就情况搞了一个宣传提纲,准备在《渭南日报》、渭南电视台宣传,并发到库区各县市、乡村;三是准备在《陕西日报》上搞一个宣传移民工作的专版,同时搞一个电视专题片。

侯副市长抓的第三项工作是狠抓打击。他在给市委、市政府的报告中说:关于严肃处理非法集会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人物问题,包括对李万明的处理问题,我已向市公安局张俊华副局长传达了市委、省委常委会意见并作了部署。关于具体什么时间处理、怎样处理,可请示王纯副书记和和张学儒副市长决定……

42、“治理行动”

据渭南市政府的文件记载,在对李万明羁押与获释后的两个多月时间里,整个三门峡库区一直进行着一场声势浩大的“治理行动”。

“治理行动”由市政府副市长侯振斌带有关部门的人员赴库区进行,省政府也派出工作组奔赴库区协助工作。华阴、大荔两县、市专门召开常委会研究了治理事项。华阴市还成立了以主管书记、主管市长为正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光在市、乡两级就抽调干部138人,采取了市领导包乡镇,部门和乡镇领导包村组,干部、党员包重点对象的办法,控制事态发展。大荔县委县政府也高度重视,由县领导带干部深入韦林、迪村等六个乡镇进行治理整顿。

“治理行动”的另一支重要力量是由公安机关调集的数百名警察、武警、治安联防队员及治理车匪路霸队员与县、乡干部组成的“宣传队”。“宣传队”在华阴、大荔和潼关三个县市方圆几百里的移民居住区内,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收缴《工人日报》和李万明的《致三门峡库区和安置区全体移民乡亲的一封公开信》的“治理行动”。不久,《中国妇女报》等报刊转载了《工人日报》上“移民款不能乱用”的文章后,这些报刊又被列为了“治理”对象。

对于这次“治理”的原因和经过,渭南市政府同时在三份文件中都作了这样的记载:在非常敏感、微妙的形势下,《工人日报》突然刊载了李万明的不实来信和失实的记者调查附记……由于移民对房屋自建、土地质量、防洪安全等问题本来就有意见和怨气,看到《工人日报》的文章说“胡花滥用”移民资金加起来有好几千万,无疑引起了移民思想混乱,激起了他们对上级对政府的不满情绪,恶化库区的局势。

渭南市政府的文件列举了这样几个例子:刘怀荣乘机让其“秘书”和骨干进行串联组织,将《工人日报》和李万明的《公开信》在库区散发,扩大影响。12月22 日中午,自封“主席”身份的刘怀荣在华西村小学召集涉及华阴、大荔两县市的5个乡21个村的所谓移民头目和部分移民群众共600多人(另一文件说刘召集了四个乡镇200多人参加,500多人围观)的“**汇报动员群众反贪大会”。大会的记录本上赫然写着“敢与恶魔争高下,不向霸王让半分”的对联,刘用高音喇叭宣读上述报纸和公开信,还将报纸内容整理成15条演讲。刘的演讲在会场上起到了蛊惑煽动的作用,一些头目带动大家高呼口号,声称要团结一致,反腐倡廉,反贪惩贿,夺回土地权,夺回**权。

刘怀荣在会上对具体行动进行了部署:第一步,大造声势,动员移民参与**;第二步,由刘组织代表**;第三步,带领全体移民赴省**,见程安东省长。在库区形成一触即发的严重局势,幸好各级政府发现及时并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对于刘怀荣的部署,不少受访的移民都说这是写文件的人在制造紧张空气,根本没有这种安排。有人反问:“全体移民”是指库区和安置区的全部移民还是指库区的全部移民?几十万移民,可能“全部”去省里**吗?尽瞎编乱造……

移民虽认为是写文件的人“瞎编乱造”,但“蹲”在文件后边的公章却权威地使读这些文件的人相信事实的存在,并以此作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的依据——事实上,在渭南市政府的文件中已经记载了好多已经发生的“**”。

在刘怀荣组织的“非法集会”上,五合乡北洛村的骨干人物赵天荣等人争先恐后地介绍了自己在村里与村干部、与非移民争夺土地的经验。会后,这些人准备不要村党支部、村委会,成立“移民自治会”。

渭南市政府的文件认为:“这种非法活动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不仅使部分移民群众在情绪上与政府的对立,也给各乡镇的移民闹事开了一个坏头”。

焦镇乡孙庄村移民骨干冯志宏组织了二十多人的“青年突击队”,贴出“告村民书”,呼吁村民响应《工人日报》文章,起来反腐败,揭露县乡干部在使用移民款、承包土地等方面的问题。2月26日晚,“青年突击队”的人发现村支书张某在跟踪监视他们,便借故打伤张某,还集资1000多元准备**,并在广播上宣告成立新的党支部和村委会。渭南市政府的文件说,“青年突击队”的那伙人还准备抢占华阴肉牛基地的土地和牛,夺村里的账册,企图自己上台。渭南市政府的文件强调,“这些人何等嚣张,这种情形极其危险!”

据文件讲,“嚣张”和“危险”的事还发生焦镇乡华西村,当渭南市政府的领导同刘怀荣正面接触,了解李万明煽动移民非法集会与**闹事等问题时,不但刘怀荣态度死硬,拒不交代李万明的问题,张吉胜等骨干还围攻市领导,叫嚣“不管移民死活的贪官污吏滚得远远的”,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非法集会”的种种“劣迹”被渭南市委、市政府写进了给陕西省政府的报告。在报告中,渭南的领导们不依不饶:“鉴于上述严重影响,库区基层党委、政府要求上级对这次发生的全部事态,包括《工人日报》文章的真实性,要有明确的结论,明确的态度和坚定的处置措施,以便向广大移民群众说清楚,有个正确的交代。否则,现在各级去做多少工作,去宣传教育和谈多少次话,也不如别有用心的煽动者一句话的作用大。那样,库区将永无宁日……”

渭南官方向上级摊牌的意思十分清楚:如果想库区有个安宁,想治住库区的几万移民,省里就必须首先支持我们“治住”“别有用心”的李万明,更必须制服敢于挑战渭南权威的《工人日报》,否则……

要制服整个事件的“肇事者”李万明和《工人日报》及那些与事件有染的移民并非轻易而举的事情——先不说李万明的“顽固不化”,也不说《工人日报》领导态度的暧昧和丁国元的绝对不配合,连那些被抓被关的移民也个个不思悔改,态度强硬,他们非但不肯认罪,连市里给省政府报告的那些事情也不承认。办案人员使尽招数地审了好几天,才得到了这样的供述:

李万明给移民送去报纸过了四五天后,移民听说《工人日报》披露了移民部门的腐败问题,大家对此都非常关注,于是有不少人便自发地聚集在华西村小学,请人给大家(其中多数人是文盲)宣读《工人日报》上的文章。因为那天恰逢星期日不上课,故当时还有许多小学生在场围观看热闹。读完报纸后,有人提出大伙联名给中央写信请求派人查处腐败问题。

审讯结果没能在指挥侦办案件的市领导处过关。刘怀荣等人聚集读报之事被定为“非法集会”,紧接着公安机关开始“全力以赴,严肃查处”。

十多年过去了,当时被政府列为“骨干分子”的华阴市孙庄村移民冯志宏至今还记得当时被“治理”的情形:“1996年12月26日——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我起得很早,准备去找人帮忙杀年猪,可刚出门,几辆警车鸣着警笛冲进了村,吓得满村子都鸡飞狗跳。紧接着,车上跳下荷枪实弹的警察和手提警棍的联防队员。他们堵住路口,用手提喇叭宣布,各家各户听着,都在家里老老实实呆着,谁也不许出村。我在村口被他们推搡着弄回了屋,也不出示证件和手续,就又凶又恶地要我交出《工人日报》和李万明的《公开信》,我说,我家没有报纸,只有几张擦屁股的废纸,高兴要就拿去。那伙人骂道,你他妈的非法集会的骨干没报纸鬼才信,搜!接着,他们就翻箱倒柜地满屋子搜了起来,其情景就象解放前***搜查**党的《挺进报》一样。我说,你们搜我家该给我个手续吧!一个穿便装的家伙狠狠地给我一耳光说,这就是手续,还要不要!我吓得躲在一边不敢吱声了,只好任由他们到处搜查……”

与冯志宏同村的移民李某记得:警车来后,搜完家,有的警察开始用车上的喇叭宣讲不要听坏人的鼓动,有《工人日报》的要自觉交出来,私自藏报的,要从重处理。有的警察和乡干部一起,把市公、检、法联合印发的《关于维护三门峡库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通告》贴得满村子都是,还对看通告的移民说,看清楚点,免得进了牢房还不知为什么。

渭南库区被“治理”的另一个对象是移民“司令”刘怀荣。“从12月23日起,我便被盯上了。”这位昔日叱咤风云的“司令”不知是不愿意承认那次“非法集会”还是真因年事过高或者是参与的“非法集会”太多,已忘记了那次非法集会的经过,他不承认政府文件上记载的那些情节,只是强调:自己没有组织什么“集会”,只是同移民们读过报,商量过**,商量要告发当地政府在移民问题上的腐败。

不管刘怀荣等人是否承认市政府认定的那些事实,也不管李万明认为对事件的处理是“某些涉案领导大做文章,肆意夸张,蛮横地给群众聚集读报之事扣以移民非法集会的帽子”,他们照样没能逃脱被“治理”的下场。

1997年1月21日,即李万明被抓捕的两星期后,渭南市移民办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下发了一个“关于召开移民系统领导干部会议的紧急通知”。24日,有各县市区主管移民工作的副县、市、区长,各县市区移民办主任、市移民办全体干部职工以及专程从西安赶来的省移民办的官员们齐聚渭南祥龙宾馆。据参会的某移民干部回忆:会议的主要议程之一是在干部用人问题上如何吸取教训,防止李万明那样的“内贼”搅乱移民工作。

李万明被抓,并未使渭南市政府和市移民办的领导们高枕无忧,也并未消除他们对这个犯上作乱的“孙猴子”的怨恨。就在那次会议上,提到李万明,郑博主任情绪激动,声音高了许多,他扬着中纪委领导批示后经陕西省有关领导批转渭南市有关领导处理、渭南市领导又“处理”给自己“阅处”的那摞厚厚的信件问:同志们,知道这是什么吗?这是一封举报信,一封李万明诬告我的举报信!你们也知道,最近一段时间,正是这样的举报信,把我们库区搞得天翻地覆,动荡不安,把我们的移民工作推入了一个危险的境地!这家伙究竟告了些什么呢?我不妨给大家读读,让你们来判断我郑博究竟有没有这些事实,来看我究竟是不是贪官!

郑博将举报信内容向与会者通报后,便开始逐条分析举报内容的“危害”:“李万明举报我们向国务院虚报多报安置移民人数,吃空缺粮饷,其实质就是企图让中央限制给我局的移民经费投资,不再给我们拨款,那样一来,我们的工作将会受多大影响?他把我们给各科分别发10万元,把资金投到企业赚钱说成胡花滥用,其罪恶目的就是破坏移民工作的开拓与发展。他告我们出外参观超标准花费,告我们给大家购发床头床板,告用移民款修建家属楼,好像我们移民干部就不是人,就不应享受福利,我认为他这是偏激,移民干部也是人,也要生活,也需要有福利,他告的后果就是直接伤害了我们单位的经济利益和同志们的个人利益。照他这样告下去,我们移民办以后的开支花费以及给大家办各种福利事项就没有保障了……”

接着,他告诫与会者,不要以为李万明被抓了,就可以一了百了,万事大吉,特别是市移民办所有正、副科长,对办领导,对专案组要给予积极配合与支持,设法把李万明举报的影响降到最低。

郑博的讲话引起了一些人的共鸣,会后,市移民办一些人四处散布说:“要不是李万明给中央举报咱单位乱花移民款的事,领导早给大家每户花5千元把住宅楼的阳台封好了。”

此后,冒了犯众怒的李万明在单位更加孤独,那不满和怨恨的目光更加肆无忌惮、毫无避讳。

在人前走过,他身后会不时飞来一句“李万明不是个东西!”

43、“诗人”主任的愤怒

人生无常,风水轮流转。2000年,在官场上一路顺风的郑博主任运交华盖。

从郑博的简历看,他的官场生涯起缘于教育。他在那本《心迹集》的诗集中自我介绍说:郑博,原名郑学仁,1941年生,陕西韩城人,中员,1965年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系,先执教8年……

如果在这条执教的路上一直走下去,郑博也许能够成为一个优秀的“园丁”——或者,他还可以成为一个不错的诗人。

郑博有过这样的自我推荐:“余素喜好古文,犹喜欢古典诗词。在大学就读时,就曾熟背了不少古典诗词名篇。后养成晨颂诗词的习惯,受益匪浅。于是,学习工作之睱,时之所因,心之所悟,情之所鈡,兴之所致,常偶吟小诗,略抒胸臆。不求闻达于世,但求陶情于心唯恐贻笑大方之家,仅有数十首斗胆见诸于报端。”

仅就“数十首斗胆见诸于报端”的诗词看,郑博在搞好本职工作之余偶尔当当诗人是完全可能的。但后来,他放弃专业,放弃自己喜爱的古典诗词,改行搞自己并不熟悉的政治。进入仕途后,他“从事宣传、民政、移民等行政工作,曾担任渭南地区民政局副局长、移民办主任等职,1991年与1997年两次被水利部移民局评为全国移民工作先进个人……”

成也政治,败也政治,沾政治之光的人政治生命往往终结于政治,成了很多官场人无法逃脱的宿命和劫数。

2000年,中国大地的那场政治风暴在郑博面前刮出了一道他无法逾越的“坎子”——这一年的“三讲教育”成了他政治生命的“大限”,搞了大半辈子政治,在政治舞台上曾不遗余力、不择手段地“治”李万明近二十年的正县级干部也被政治彻底“治”了……

“败走麦城”的郑博万念俱灰,痛苦愤怒。

痛苦对于诗人是一种财富。郑博的灵魂在“三讲”风波后得到了重新组合,他想以诗言志的方式来平复内心的伤痛、郁闷和抗拒这场风波对自己政治地位的冲击与动摇。于是,带着一腔“我辈岂是蓬莱人”的豪情与悲愤,郑博开始了他那本《心迹集》诗稿的编撰整理工作。过去草就的诗歌常把百感交集的郑博带回那些风光的年代,让他回想起自己当初踏上这条政治之路时的意气风发,豪情无限。他在那首《赴渭南受命有怀》写道:

1983年12月14日,我从省委党校赴渭南,受命到地区民政局工作,组织信任,自然欣喜;而责任制后,爱人身体不好,老母需要照顾,家事忧心,心情颇矛盾。

此行东府去,受命喜忧存。

本未闻达意,偏来举荐音。

公职当尽瘁,家务却牵心。

忠孝难兼顾,开怀为万民。

此去渭南,仕途上的郑博春风得意。那是一个崇尚知识和知识分子翻身吃香的年代。以邓小平为代表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改变了知识分子“臭老九”地位,提出 “知识就是生产力”,将知识分子列入了劳动人民的行列,把知识分子推上政治舞台予以重用成了一种时尚和社会潮流。在陕西师范大学时就“熟背了不少古典诗词名篇”,毕业后也“常偶吟小诗,略抒胸臆”的“诗人”郑博自然会赶上这种时尚和潮流。

也许是时间久远,或者是业绩平平,如今,郑博在渭南民政局工作的情况已名不见经传,记者费很大力气只是查出两点关于他与当地民政局的记载。一是《渭南民政志》中载:1983年12月至1985年,郑博同志任渭南地区民政局副局长,当年,调任渭南地区移民办主任。二是在群众的举报中,记者不止一次地看到“郑博利用职务之便,把970多亩拨给移民的土地无偿送给地区民政局”这样的内容……

那时的郑博还不知道这样的内容会成为自己政治生命的恶梦,他的诗词中记录的是自己言不由衷的心志和他对单位、对同事、对社会的态度。他在《暮年抒怀》中写道:

人世目标计有三,立德立功又立言。

忠心报国不求利,勤政为民莫慕官。

在位勤廉仇鬼蜮, 离岗吟咏赛神仙。

黄牛挤奶堪为伍,桑叶成丝效茧蚕。

有人读了这首诗后感慨道:诗人写的那些东西千万不可当真,郑博在诗中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要“忠心报国”,“勤政为民”,并会为此“不求利”,“莫慕官”,但一旦真的让他丢掉权柄,离开官场上的那把“交椅”后,他的心情真的能“赛神仙”吗?他还会有“效茧蚕”那般的高尚吗?

答案是显然的。后来,郑博失去渭南市移民办主任的“帽子”后,他对组织,对上级的怨言马上就溢于言表,为了多一份收入弥补失去职位后在经济上的亏损,刚退下来就利用关系,搞来几百万移民资金,在渭南成立了“移民基金会”,以基金会秘书长之职在其中领取“工资”。后来,郑博等人的“移民基金会”在落实省政府有关文件时被强令撤销了,但不久他又摇身一变,换上“移民扶贫协会”的招牌,并亲任会长,继续开展着移民资金的发贷业务。这还能是“不求利”、“莫慕官” 吗?

有人从郑博的行为中发现了一个规律:诗人和官场人的虚伪是共同的——越想得到的东西他们越会在嘴上表示出一种煞有其事的轻视和放弃,他们越不愿做的事和越不喜欢的东西他们却要言不由衷地大加赞赏。比如,郑博为官期间,明明也有点贪财,他却说自己会忠心报国“不求利”,他明明很看重官职,他却说自己的一切只是为了勤政为民,最看不起当官这种差事。

想必当官的大多不会喜欢搞纪检的人,但在郑博的诗句中,却充满了对“包公”之类黑脸人物的无限敬慕之情。

铁汉铮铮骨,无私不怕天。

横眉除硕鼠,俯首爱黎元。

黑脸柔肠软,红心斗志坚。

惩贪扬正气,卫士美名传。

在“三讲”中,郑博多次检讨“有接受下级单位送来的土特产”等礼品“不付钱的现象”,“有接受下级、移民和有关单位送来的土特产和烟酒茶等现象”,但对社会上出现的“礼品回收店”这类“新生事物”,郑博却表现出了少有的正义和憎恶。他在一首《观“礼品回收店感赋”》中冷嘲热讽道:

新店沿街印眼帘,“回收礼品”铝牌悬。

香烟美酒般般有,补品名茶样样全。

卖主登门图少利,卖家倒手赚多钱。

此行兴盛世风坏,纳垢藏污定护贪。

渭南移民局一位公务员对郑博的写作意图十分不解:郑博是只准自己收,不准别人收?他是主张收到香烟美酒和补品名茶后只准自己消费,还是反对把这些东西拿到“回收礼品店”去卖,免得“此行兴盛世风坏,纳垢藏污定护贪”?……

官场数十载,并无多少成功建树的郑主任却以知识分子特有的傲慢和大人物俯视芸芸众生的心态打量着自己的周围,《给某公务员画像》一诗表达出了他对周围同行们的不屑:

食禄谋私事,当僧不撞鈡。

喝茶翻小报,熬夜垒“长城”。

嘴里流黄段,胸中比白丁。

机关充此辈,百姓骂连声。

我们应该了解一下终结了郑博政治生命并令其刻骨铭心的那个“三讲”了。

1995年11月8日,时任总书记的江泽民在北京视察工作时指出:“根据当前干部队伍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在对干部进行教育当中,要强调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据上级的安排和渭南市的有关资料记载:“三讲”教育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自我剖析。并且,这种剖析必须要有本单位的多数人投票通过才行。

当时,人们不相信这种自我剖析会有什么实质性的效果,人,尤其是当领导的人,大多是不可能自我揭短的——心理学中有个人隐秘心理之说,说的是人都是有面子思想的,人会在人群面前怕丑,害怕面子上过不去,有损自己的形象和威信。需要自我剖析的人害怕自我揭短的另一个原因是怕痛,害怕那十分艰苦甚至痛苦的思想转变过程。特别是领导干部,他们生怕揭了短,否定成绩,影响对自己的社会评价和官场使用,害怕按照中央文件提出的对自己的思想、政治、作风、纪律四个方面进行自我检查、自我反省、自我评价而从根本上否定了自己。

官场的复杂练就了某些官场领导的城府,也养成了官场某些领导们对权力的依赖——领导人的有些缺点或者说错误是不愿意也不可能改正的。比如官场人的高高在上和颐指气使的“气质”,比如在接受人们恭维时顺便接收点礼品甚至是贿赂什么的,比如利用职权吃吃喝喝,游山玩水或谋取点私利,还比如大笔一挥就能决定某人某事的命运时的快感……

把这些都讲出来还能当官吗?不当官这一切还能保住吗?为了保官保权力地位并保住这一切,于是就护短,就千方百计地去遮掩问题去搪塞“三讲”。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身为渭南市移民办主任的郑博也有过。他也怕丑怕痛怕面子上过不去,他也不敢正视和改正自己的缺点或错误。“三讲”之初,郑博本以为自己在移民办经营15年之久,群众基础和班子威信还是有的,剖析时随便讲讲也就可以得到多数票过关了。

郑博的这种估计是有一定道理的。一个单位的小老百姓的言行和好恶总是要以领导的意志为转移的——他们不“转移”行吗?他们的提级提职涨工资乃至于吃喝拉撒,哪一样不依靠领导?谁要是跟领导过不去,干得罪领导的事,除非那人脑子有病,要么他就是不想在这个单位混了。想明白这个理儿,郑博主任在“三讲”前期的心情一直十分轻松。到了剖析阶段,他也只是非常随意地讲了些不痒不痛的事儿,什么“虽然自己一直廉洁行政,但也有收别人面粉食油的现象”,什么“虽然单位一直都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但由自己决定或集体决定,也有在召开会议时发纪念品的现象”,什么“尽管正常的接待不可避免,自己对接待也尽量严格把关,但也有把关不严,有过多过滥的现象”……

郑博的这一连串“虽然……但是”没能在移民办内部过关,他忽视了的意外终于出现了——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干部、职工给郑博的剖析划了表示反对的“x”。

那一刻,郑博非常震惊:移民办反了!移民办投反对票那三分之一的人不想在移民办混了?他们难道忘了李万明反对领导的下场?他们敢以投反对票的方式否定我郑博这个“全国移民系统先进个人”,想利用“三讲”之机把我郑博赶下移民办主任的位子?一时间,郑博真想不明白:是自己过去对李万明这样的叛逆者心太软,对他的“治理”还不至于杀一儆百?还是世态炎凉,人心不古……

恼恨、委屈、后悔等复杂情感一齐涌上郑博心头。在他心目中,自己始终都是勤政为民,埋头苦干的典范,对部下,也算对得起了,该提的都提了,该给的好处也都给了。比如,冒着李万明的举报和纪委的查处之险给全单位的人发床板,开会给大家发纪念品,超标准给大家盖房,这些人怎么就这么不讲良心,到关键时候跟自己过不去,连一张赞成票都不肯给自己投呢?2000年5月17日,郑博在他的《“三讲”偶怀》中以诗泄愤。

主政十五年,感慨有万千。
惟觉弄权羞,只知埋头干。
处事不谋人,养虎反贻患。
后任当记牢,勿唱《心太软》。

不过,一切恼恨、委屈、后悔都于事无补了。郑博从蒙混过关的幻想中猛醒过来并迅速调整策略。在第二次自查和剖析时,郑博不再用“虽然……但是”这种否定之肯定的句式来肯定自己,而是直接了当地承认:1996年同学聚会时,自己利用权力之便让人减免进华山的门票和住宿、就餐等费用,并在华阴县移民办报销数万费用;承认自己的确收过礼;承认自己和市里某领导的确把部队返给移民的970亩地送给了市民政局等等问题。为了显得认识深刻,他从“理论学习不够”、 “世界观改造不力”等方面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他引用列宁的话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行动。他还引用了毛主席“对于马列主义的理论,要能够精通它,应用它,精通的目的全在于应用……”

洋洋洒洒数千字的“深刻认识”在进行民主测评时照样未能过关。市里采取措施——市移民办的“三讲”教育延长两个月。

这是在给郑博自救的时间,也是一次给郑博绝处逢生的组织援救,据知情者介绍,在这两个月里,移民办以叙旧、许愿、鼓动等为主要方式的“思想工作”和拉票活动在不露声色中紧锣密鼓地进行着。郑博也把自查、剖析材料作了进一步的深化。但不可逆转的局势使得郑博等人的一切努力都成了徒劳。移民办第二次进行民主测评时,郑博比第一次还多了两张反对票,这致命的两票彻底扭转了渭南市移民办的“三讲”局势,致使郑博彻底被“狙击”在继续任职的“关口”之外——被 “狙击”在“关口”之外的不仅仅只有郑博个人,受他这个党组书记的牵连,移民办党组的民主测评也被多半职工的反对票否定而未能过关。

2000年11月,渭南市移民办的“三讲”在拖延10个月之后,渭南市委、市政府无可奈何,只好于11月11日发出“渭市干字【2000】83号”,免去了郑博移民办党组书记职务。五天后的11月16日,渭南市府又发出“渭政任字【2000】31号”,免去郑博渭南市移民办主任职务。

据该办工作人员介绍,消息传来,整个单位欢声一片,大家聚集一起,饮酒祝贺,还有人燃起了鞭炮,以示欢庆。

从此,属于郑博的那个时代结束了,属于他的那个渭南移民办也结束了,他辉煌而留下太多问题和争议的官场生活被单位职工给他强行画上了一个句号,形成了一个凝固的,令人伤感的瞬间。从此,他立竿见影地体味着世态炎凉,昔日那些亲近的、亲切的、亲密的部下,往日那些求上门借款要他关照的关系们一个个疏远了……

这种结局令郑博恼怒不已。愤怒出诗人。这种奇耻大辱的时刻,肯定要写点什么的。

郑博又写诗了。2000年11月12日,还没能从免职的重创中回过神来的郑博以诗言事,记录下了这一令他百感交集的事件:

2000年11月11日,市委闫书记找我谈话,告知因“三讲”两次民主测评未过,中、省文件规定,不再担任领导。闻言,感慨系之:


一生干事不谋人,带箭方觉伤痕深。
有权恪守公仆志,无官永存百姓心。


半生劳累付东流,一世英名倾刻休。
到站离岗心岂怨?不分良莠最堪忧。

知道郑博被免职后心情不好,有老同学上门劝慰。不料,朋友的来访,更触痛了郑博未曾愈合的伤口,令他“举杯消愁愁更愁,抽刀断水水更流”。这天,郑博写了一首“与西凉、窦生权二君论单位‘三讲’事感赋”。他在诗的“序”中写道:11月18日,王西凉,窦生权二同学来访。座间谈及自己在“三讲“中的遭际,感慨良多。

主政十余载,波澜“三讲”掀。
有功抛脑后,无过挡关前。
勿怪人心坏,只缘己眼残。
年高无愧悔,甩帽亦欣然。

“年高”和“甩帽”后的日子并非郑博所说的那样轻松,更非无悔和“欣然”,郑博的很多诗词已将他的悲哀和伤感暴露无遗,此时,他最大的悲哀不是身体的衰弱,而是心灵的冷漠和门庭的冷落——也许是郑博“一生干事不谋人”,也许是大家对郑博的所作所为不认可,据渭南移民局的人讲,退下来后,他已是路断人稀,大家在街上与他相见也多是形同路人。他所居住的2号家属楼的15户职工中,就有6户人家不与他说话。在渭南移民局,每逢人员调动或离退休,全体干部都要在一起合影留念,郑博退休时,也想与大家合影,可办公室却老召集不齐郑博昔日的部下。

这种不恭不敬给涉政以来就站在人生的高处俯视芸芸众生的领导带来的怅然、郁闷是常人无法理解的,这种世态炎凉对一个久居庙堂之高的县团级官员的刺激也可以想象,这种刺激产生的愤怒更可想而知——它简直是把四大皆空的想法和对人情世故的绝望带进了郑博此后的老年生活,令他愤愤不平,使他耿耿于怀。愤怒而又无奈的郑博在《笑群丑》的诗中写道:

2000年,因遭人暗算余“三讲”下台,个别人得意忘形,写诗以嘲之。

挂冠离任日,群丑共嚣张。
歹货砸牌紧,泼痞响炮忙。
泥牛蹚大海,蜀犬吠夕阳。
彩凤遭鸡笑,雄鹰振翅翔。

直到两年后,郑博对“三讲”的怒气依旧难消。他本想进入一个无欲无念的佛家境界,过一种“外孙游泳我陪同,闲坐池边心里空”的悠闲隐居生活。但又常常为“三讲”的事气愤填胸,“心慈掌兵”的遗恨越来越浓,他似乎难以摆脱“三讲”给他带来的阴影和噩梦,长期沈溺于一种悲愤的情绪中。他写于2002年7月 30日的《渭化游泳池边遇友谈及“三讲”事感赋五首》最能体现他当时的心情:

(一)
外孙游泳我陪同,闲坐池边心里空。
遇友谈及“三讲”事,思潮翻滚气填胸。

(二)
“三讲”每思气不平,是非颠倒乱奸忠。
未防宵小结私党,民意失真毁令名。

(三)
廿年为政乃书生,从未谋人盼永宁。
忘却先贤千古训,心慈岂只不掌兵?

(四)
心急抢位可寛容,谁料扑风告上峰?
失信高层关系坏,移民受害最伤情……

44、“避风港”

谈移民局在渭南市的地位,还是应从郑博的诗开始。

2002年,郑博的诗风发生了一些变化:关注移民局现状,担忧单位前程的内容渐渐取代了被罢免之时的那种怨天忧人,怪罪组织的怨言。2002年4月,他在一首《感事抒怀》的诗中表达出了一种“人去事衰单位乱”的深深忧虑:

三讲蒙羞越两年,机关日乱我心寒。

只因心软常容鬼,更怨眼瞎未辨奸。

好人受气盼公理,小丑得志结私缘。

十年辛苦一朝毁,春去花零泪澺衫。

三个月后的7月12日,他又在一首《闻机关机改有感》中直接了当地表露出了对自己继任者们的不屑与嘲讽,同时毫不隐晦地揭露了渭南市在确定局领导时装腔作势地搞竞选作秀,而暗地里搞未选先定,用有问题的人领导移民工作等等“欠公道”的问题。

主官未到忙机改,不恤民情究可哀。

拆庙搬神存私虑,选人论事欠公裁。

台前竞选空作秀,幕后平衡早定牌。

无理减科招众怨,机关从此祸胎埋。

透过诗的时代背景,回忆一下渭南移民局当时的情况,我们可知:已由渭南市移民办改称为渭南市移民局的这个单位那时的确进入了一个管理欠佳,“机关日乱”的时期。该局的很多职工都认为,移民局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频频更换局长,把移民局当成了“干部下乡渡金的桃花源和锻炼提拔的跳板和试验田”。

这样的牢骚并非空穴来风。回忆一下渭南移民局人事更叠的过程也就明白局里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牢骚了——郑博卸任后,原局里的副主任田春保主持了半年工作。接着,市委组织部一纸任命,原富平县委副书记白兵权成了渭南市移民局长。半年后,白兵权因在富平当副书记期间把一个舞女调到法院当法官的事败露而停职年余,这一年多又是田春保主持工作。2002年9月,渭南市原农机局长王民庆调任移民局长,此人在该局用两年零三个月时间搞完了移民工作六年规划,在国务院争取回12.83亿移民资金,在华阴用1.33个亿办起单板层积材厂,用86万在渭河北岸办起果蔬气调库后,2004年12月,渭南市委组织部又将其调任合阳县委书记。这之后的2005年1至3月,移民局长的宝座一直空缺,直到当年3月底,市委组织部才任命原华阴市委副书记安理泉担任该局局长。2007年10月,超龄服役的安理泉从局长的职位上退居二线。华县县委副书记孙建升接任局长一年零三个月后,于2009年3月又被市委提拔到市政府当秘书长。此后,移民局长一直空缺至今。

这样算来,2001年至2009年3月这8年间,渭南市移民局连同主持工作的局长算在一起,市里共给该局派来5个局长。记者在渭南采访时,又听说组织部正准备从市里派去第六位局长。走马灯似地更换局长,使得市移民局局长们大多还没搞清移民工作是怎么回事就离开了自己还没有来得及建立起感情的同事和部下。在这种状态下,移民局在渭南的地位,几十号人的福利、晋升等等问题都可想而知。

更令渭南移民和移民局的干部不满的是市里在移民局局长任命问题上漠视、随意的态度和拖拉的作风。记者从当地的报纸和其它材料中看到:2009年4月8日,渭南市委在《渭南日报》头版刊登了《关于公开选拔市移民局局长的公告》,对公开选拔该局局长的报名条件、程序步骤、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任用等程序都进行了详尽的公布。同时,渭南市电视台、党建网和纪检网也发布了这一《公告》,并在全国多家媒体和网站报道了此消息。

《公告》刊登后便泥牛入海,渭南移民局长选拔之事到2010年5月依旧没有丝毫进展。2009年初,渭南市移民局局长孙建升调任市政府秘书长兼政府办公室主任及党组书记的同时,还继续兼任着市移民局局长及党组书记。据群众反映:身兼五职的孙建升分身无术,只好在其位不谋其政,整天蹲在市政府,从不到移民局上班,也不关心和过问该局的工作,导致由中央给该局投资上亿元兴建的单板层积材厂未能正常运营,由中央给该局投资900万元兴建的果蔬气调库陷入瘫痪,该局所属800亩地的库区农场未创造任何效益,该局所办的移民经济开发公司长期停业停产,移民上访现象亦与日俱增等等问题无人问津,得不到妥善处理,致使国家投资及移民利益蒙受了巨大损失。

期间,有人着急,到市委询问移民局长选拔的进展情况,但得到的答复是:“人事问题保密,无可奉告。”

市里“保密”的“人事问题”还是很快暴露——2009年春夏交替之际,当渭南市委组织部准备将已公告的选拔移民局长改为直接派任第六任移民局长时,移民局里终于传出了愤怒的诘问:难道你们真的要把移民局当成干部下乡渡金的乐园和锻炼提拔的跳板?

人微言轻,市里没有谁理会这些无足轻重的诘问。

当年举报郑博的那位李万明又沈不住气了,他给市里某领导发去短信:移民局领导的素质直接关系到60多万移民的利益,请不要把移民局当成干部下乡镀金的桃花源和锻炼提拔的跳板,也不要把移民局当成有问题干部的避风港……

此话触到了市委组织部的痛处,某领导苦笑:“这家伙在翻我们用白兵权的老账呢。”部里的人说:“让他翻去吧,没有什么了不起……”

然而,知道内幕的人却认为:自从媒体把一个党的县委领导同一个舞女法官的“事迹”变成铅字之日起,渭南市委组织部也就脸上无光了。

对于组织部门而言,那的确不是一件光彩的事。2002年,国内包括新华社、中青报等报刊、网站在内的主流媒体都在炒作“舞女”法官的故事。下边引用的“舞女”法官的故事是由记者赵东辉、刘红灿当时发在中新网的一种最流行的“版本”:

故事的“引子”是富平县当年最流行的一句顺口溜:“‘舞女’当法官,流氓提院长”。

被称为“舞女”的那名法官,名叫王爱茹,原是富平县王寮乡南董村二组农民,她长期与黑社会老大孙建来同居。

1996年到1997年,孙建来在县城开办了“聚仙楼”舞厅,这里成了容留妇女卖淫和黑社会拉拢腐蚀干部的场所。这期间,王爱茹帮孙建来一手操持舞厅,成了名噪一时的老板娘。2002年3月,孙建来因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被依法逮捕。

王爱茹的邻居们说:“有一段时间王爱茹跟孙建来关系不好,她便到舞厅里做‘小姐’,每天傍晚去上班,靠卖****吃饭。”

就是这样一个先经营舞厅的黑社会老板娘,继而又在舞厅里做“小姐”的人,竟然摇身一变成了堂堂法官!

对这种怪事,富平人却见怪不怪。富平县大多数干部都知道一个“秘密”:被孙建来称为“白哥”的原县委副书记白兵权,也曾与王爱茹关系非同一般。正是在这位主管县上组织和政法工作的副书记一手操办下,1997年下半年,王爱茹先在离县城30公里的美原法庭任法官,2001年3月又到富平县法院执行庭任法官。

为进一步搞清楚王爱茹当法官的来龙去脉,记者好不容易在富平县委组织部查到了她的档案。档案上写着:王爱茹生于1972年9月,而她的籍贯却由富平县王寮乡改为“富平杜村”,文化程度由小学改为“高中”,并有一段“1993年6月至1996年8月,县文化局文化馆”的工作简历,连王爱茹的父亲——王寮乡南董村二组农民王世武的名字也改为“王来来”,并成了城镇居民。

富平县文化馆老馆长李问圃说:“我们文化馆从来就没有过王爱茹这个人,她在馆里一天班都没上过。”

记者还从富平县公安局户政科了解到,为了造假档案,王爱茹特意买了城镇户口,户口簿上面的住址是“杜村镇人民路综合538号”。

对王爱茹进法院,富平县法院院长加森有认为:“王爱茹不是舞女,是一般工人身份。按理她不符合进法院的条件,但不合条件进法院的又不是富平县法院一家。这种情况到处都有,比较普遍。”

“舞女”法官王爱茹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几乎成了法院干警们的谈资和笑柄。一家法律事务所的主任说:“王爱茹办案,连一个懂事理的农村老汉都不如,完全是凭感觉。她写的判决书错别字多,语句不顺。她不知道适用的具体法律条文,常常空下来让别人补上。”

某法庭庭长说:“王爱茹在法庭工作敢说敢骂敢打,经常收受当事人钱财私办黑案,甚至还趁办案之便诈骗钱财。这个人把法庭的声誉都搞臭了。”

富平县有的法官反映,王爱茹连笔录都不会做,有时还找其他法官,许诺“谁给我写调解书、判决书,我给谁买一条烟”;甚至还让一方代理人律师为她写判决书等文书。这事尽管已反映多次,却一直没人管。

2001年8月上旬,在王爱茹手里无故拖延4年之久的一件民事案开庭。当事人美原镇赵村村民张强因催办案子遭王爱茹殴打,所以在法庭上要求王爱茹回避,一时间旁听者哗然,人们对王爱茹嗤之以鼻、嘘声不止。

提拔这样的人当法官的人岂能得到百姓的尊重,1998年2月,富平县政府换届选举时,有群众在县委大楼贴出对联:“白吃白拿白嫖白赌白书记;抢权夺权贪权揽权白兵权”;横批:“白气冲天”。

2001年初,不受百姓欢迎的白兵权调任渭南市移民办主任。

2002年9月,因“舞女”法官之事而败走麦城的白兵权在渭南移民局这个“避风港”躲过了舆论风暴的袭击和组织一年多的审查之后,被调任市农机局局长,成为了渭南组织部使用干部“臭了东方去西方,换个位置继续当”的成功范例。

在渭南市“把移民局当成干部下乡渡金的桃花源和锻炼提拔的跳板”,“把移民局当成有问题干部的避风港”,频频调换移民局局长的那些年,渭南的移民工作也进入了多事之秋,中央电视台、《公益时报》、《民主与法制》等新闻媒体不断把渭南及陕西侵吞移民款的事情曝光,恼怒的领导迁怒于李万明,准备撸掉他的工会主席职务。2006年6月的一天,移民局的某副局长告诉李万明:“老李,给市工会写个报告,我们局要搞工会主席换届选举。”

对局里换届意图心知肚明的李万明故意问:“不是2007年才该换届吗?”

“别管什么时候换届,这是上边的意思和局党组的决定,叫你怎么办就怎么办!”副局长有些不耐烦了。可李万明仍认死理,“不能按上边的办,应按工会法办!”

当“上边”正准备以非常的手段“解决”了李万明这个眼中钉之时,突然而至的一个意外事件却迫使其将“眼中钉”迎为座上客——2006年8月2日,新华社发表了“温暖何以成冰坨”的文章,8月28日、29日,9月2日,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中国法制报道、中国周刊等栏目先后报道了渭南所辖华阴市移民的救灾款被非法挪用等问题。渭南有关领导预感到这些报道会引发一场大的移民上访闹事,市里组织大批干部到移民乡、村控制领头的代表人物,但效果适得其反,控制反倒加剧了政府与移民的关系紧张。

面对这样的危急局面,有关领导忧愁至极而又一筹莫展。在市里召开的一次会上,华阴有干部给市领导建议说:眼下,不能派部队派公安介入,移民对政府本来就敌对不信任,来硬的只会越搞越糟。我们一年派300多名党政干部包村包移民代表,都控制不住,但移民听李万明的,只要他往移民面前一站,我担保移民不会去堵公路堵铁路,也不会到政府闹事。

这个建议使有关领导“茅塞顿开”。9月2日,礼拜六。晚八点半,中央电视台批评陕西省和华阴政府挪用移民资金的报道“漫长的灾区重建”刚刚结束,市委常委召开了紧急会议,讨论应对这一“负面报道”的对策和可能出现的移民闹事。其中一条对策就是:“将移民局李万明临时抽调市政府上班,应对可能上访闹事的移民……”

9月3日,8点30分。移民局长安理泉被召到渭南市政府。20分钟后,移民局派专车将李万明送到了市政府。

后来,李万明在他的日记中是这样记录他与市府领导的那次见面经过的:

刚上班,办公室的人用神秘的口吻告诉我,“李主席,市政府领导请你前去商讨国家大事!”从那一刻起,我脑子里的那根弦一下绷紧。在去市政府的路上,我默不作声地端坐副驾驶座上,两眼直视前方,内心却是一番翻江倒海的景象,市里找我的原因和意图像一个个凶险的滔天大浪,不断掠过我的脑海,拍击着我的心灵之岸。

原因无疑的是中央电视台的报道,他们一定认为这些报道与我有关,所以要针对我采取行动。他们能采取什么行动?将我骗到市政府诱捕?兴师问罪,对我严加警戒训斥?或者是宣布罢免我的工会主席职务,以此表示对我‘勾结媒体,破坏渭南形象’行为的一个迎头痛击……”

从那一刻起,我完全作好了再次被他们抓捕的准备,我甚至几次差点拨通家里的电话,告诉爱人可能降临的灾难,让她给我准备几件换洗的衣服和洗漱用具送到看守所,吩咐她我不在家的日子里暂时到西安去跟女儿住一段时间……

但想到她那单薄的身体和多年来跟我担惊受怕,一有风吹草动就惊慌失措的眼神,我实在不忍心用这种牢狱之灾的讯息再去刺激她那本就脆弱的神经。

放弃跟妻子联系的念头后,我闭上眼睛,继续估计市政府领导找我的意图和此去市政府的凶吉祸福……

接下来,李万明在日记中详细记录了他忐忑、紧张地走进田副市长办公室后的情况:

车停在了市政府二号楼前,田副市长的秘书已等在那里。我随他上楼,再向东拐,走过一条廊道,到最里边的一间,一推门,田副市长很客气地迎上来同我握手、递烟,然后端上一杯浓茶。一阵寒暄,田副市长很快把话题引向移民的事。他严肃地说:“万明,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你大概也都看了,造成的负面影响和隐患不可低估啊,我们也不得不防这种隐患的爆发。今天,我是代表市委常委,并受市委刘新文书记和曹莉莉市长委托同你谈话。市委和市政府准备把你临时抽调到市政府上班,主要任务是配合市上做好移民的稳定工作,你要无条件接受组织安排。”

什么都估计到了,唯独没有估计到市委常委会召开专门会议对我如此“重用”,并且让一个常务副市长宣布让我到市政府上班,以解铃还是系铃人的方法让我去对付我一直为其维权的移民!

那一瞬间,真有点“受宠若惊”而又百感交集。

想到官员们掠夺移民资金后给移民的生活带来的艰苦和灾难,想到官方对移民一次次狠心的打压,想到这些年来市里、局里对我的敌对态度和种种迫害,想到1996年的那场牢狱之灾,想到三十多年仍是全市公务员中唯一“光头”的待遇,我立即清醒过来。我对田副市长苦笑道:“田副市长,这样不妥吧。你是管局长的,我是一般干部,怎能让你直接安排我的工作呢?”

田副市长摇摇手打断我的话,“现在是非常时期,你就别说那些了。这样做是常委会定的,是书记和市长委托我找你谈的。”田副市长也不管我同不同意,就转过头对早我一步来到他办公室的安理泉局长说:“老安,从今天起,老李就是我直接管的人了,要保证有什么事老李可以随时出动。你就不要管他了。前一阵你们局要求搞工会主席换届,就不要搞了,要让老李安心搞好移民稳定工作。”说到这里,田副市长又回过头对我说:“就这样定了,在市政府的办公楼里给你开间办公室,天天都过来上班。”

如果没有发生以前那些事,田副市长的安排一定会令我非常感动,但此时,我对渭南这些领导的心思了如指掌,早已心灰意冷。所以,田副市长刚安排完,我就当即表示:“稳定移民不是我所管的工作,我把单位的工会工作做好才是我的本分……”

“不行,听老哥的,给老哥点面子!”田副市长有点急了,不等我把话说完就高声打断。

我认真地说:“我又不是市政府的人,到这里上班算哪门子事?”

田副市长也严肃地说:“你是不是共产党员?是不是市里的干部?是就要服从!”

我只好以共产党员的名义服从了这个“特殊的任务”。

据李万明回忆,他第一次去市里上班不是在政府办公大楼,而是渭南电信大楼。9月5日那天,中央某部的一个会议在那儿召开,市长曹莉莉让移民局安理泉局长带上李万明前去“护驾”,防止移民闹事。事前,田军副市长专门同李万明谈了一次,说,“万明同志,市委刘书记让我给你带信,这是中央在渭南召开的会议,千万不能有半点闪失。”并要李万明千方百计挡住可能冲击会场的移民。

李万明苦笑着点点头。

电信大楼的会议平安无事地顺利闭幕。9月7日,李万明遵令到市政府办公楼上班。在大院里,正好碰上准备出门的曹莉莉市长,女市长停下步与李万明握手时意味深长地说:“李万明同志,这次把漏子捅大了,移民会乱起来的!”

李万明笑笑说:“市长放心,移民乱不了,他们是讲道理的。”

“真的吗?”曹市长也笑笑。

李万明收起挂在脸上那勉强挤出的笑容,“真的!只要市里把移民的有关款项真正落实了,我李万明可以担保他们绝不闹事!”

女市长一楞,“哦!是的,是应该落实了……”说完,市长快步离开。

45、叫板

李万明在市政府上班的日子里,渭南官场的政治生态平衡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那之后,历史遗留下来的移民问题卷起的惊涛骇浪似乎在对一个“叛逆者”的招安和利用中逐渐风平浪静,移民与政府的冲突,李万明同市领导的矛盾也似乎在这种“以夷制夷”的“韬略”中得到了一种新的平衡。

在这种宁静祥和的氛围里,李万明有了一种功成名就的感觉。在被压制和抗争中度过了人生最宝贵时光的他觉得很累,如今,领导如此礼贤下士,如此看重自己,证明领导还是通情达理的,证明自己的作用和价值在移民工作中已得到了体现。曾经斗得你死我活的共产党和国民党尚可“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自己为什么不能就此了断同领导的矛盾,结束自己与“组织”的争斗,在平静中度过余生?

他甚至在心里检讨:过去,自己在处事方面是不是太不注意方法,太不尊重领导?有什么意见和问题,心平气和地给领导提出来,他们总会接受和解决的。为了完成心态的转变,李万明努力寻找着历史和现实,领导和自己这个“平头”之间的契合点。

他在日记中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感激所有使你坚定的人——感激伤害你的人,因为他磨练了你的心志;感激欺骗你的人,因为他增长了你的见识;感激鞭打你的人,因为他消除了你的业障;感激遗弃你的人,因为他教导你自立;感激绊倒你的人,因为他强化了你的能力;感激斥责你的人,因为他助长了你的定慧……”

心态的变化使昔日的“叛逆者”在处事方面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2009年3月,当渭南市委组织部准备将市政府某秘书长派到市移民局过度时,李万明对此虽然不满,但他并未像以前那样针锋相对地反对,而是以迂回的方式表达着自己的意见——他先给市委书记发短信,恳求市委站在关心移民工作、关心移民干部的角度,从维护目前移民局领导班子的稳定局面出发,从移民局几名热爱移民工作且懂行的副职中提拔局长。他在短信中还把自己搭了进去:市领导如果能做到这一点,“我李万明愿意给市委立军令状——承包渭南历届领导最头疼、最担心和最棘手的全市移民稳定之艰巨任务。”

领导们迟迟没有回音。这样的结局不由使李万明忐忑不安地揣摩着领导们不回复的原因——

是官场等级森严,领导们不屑于与自己这个科级干部搭讪?不像,当初害怕移民闹事时,市委常委们不是没有嫌弃自己这个小人物吗?市委书记、市长不是还专门委派田副市长同自己谈话吗?市领导不是还与自己称兄道弟吗?是领导们没有收到自己的短信?有这种可能。于是,李万明又多次给市里的领导们发去了同样的短信。依然没有回复。李万明想:可能是领导太忙,没有时间回复,也可能是事关大局,领导还需研究考虑,再耐心地等等吧……

李万明终于等来了结果。2009年4月10日下午,在渭南市委常委会议室,市委副书记王晓明、常务副市长田军、市政法委书记乔晓陆、市纪委书记郝宗友以及市委办主任、市政府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等十多位领导及领导的秘书们,集体与李万明的谈话在紧张的气氛中进行。

主持谈话会的王副书记首先用仿佛很随意很亲切,但又充满不容置疑的威严语气宣布:根据市委决定,今天下午,市委、市府的几位领导集体找市移民局的的李万明同志谈话,首先希望李万明同志端正态度,引起重视,并在今后注意今天所谈的这些问题。

王副书记所说的“这些问题”之一主要是前段时间李万明发给市委领导的几个短信。王副书记打开手机宣读了短信内容后对其发短信之事进行严厉批评说,李万明同志,你的行为实在太不像话了,有什么可以逐级反映嘛,不能动不动就给市里所有的领导发短信。你的那些短信已严重干扰了市委、市府领导的正常工作,也干扰了市领导的生活与休息!你应认识到这样做的错误,不要再搞这种莫名其妙的事情……

接下来,田副市长、乔晓陆和郝宗友等领导也分别对李万明这些年向新闻媒体投书举报的事进行了“说服教育”,其主题只有一个:“你李万明的做法影响了渭南在外界的形象,影响了渭南的投资环境,也影响了全市的经济建设……”

领导讲完后,王副书记让李万明也说说。这时,边接受“说服教育”边埋头记录的李万明擡起头来,目光中充满了竭力压抑的愤怒。下午,当他踏进会议室的最初一瞬,从参会者轻蔑的神情里,他立即意识到此次被召到市委召开的会议上来绝不会是一次委以安抚移民、维护库区稳定之类的“和平之旅”。从会议室那一双双并不友善的目光里,他甚至预感到了一种即将被“群起而攻之”的紧张气氛。王副书记的会议开场白使他明白了会议的真正意图,那一刻起,他思绪纷乱,心情恶劣,一种突然袭至的恼恨紧紧攫住了他,特别是领导们的指责和“说服教育”使李万明感到失望、震惊继而愤怒不已。但他明白:在这种时候,自己需要冷静和克制,需要有理有节而又针锋相对地回应。

王副书记让李万明说说时,他利用端起杯子喝茶的短短几秒钟迅速理清自己的思路,组织语言的阶梯,然后侃侃而谈。他首先对自己十多年来举报的情况一一进行回顾后,强调自己的举报在主观上保护了移民的利益,客观上也保护一些干部,至少是使这些干部在干了一些腐败的事情后,因害怕被举报没有敢再继续肆无忌惮地侵吞移民资金,从而避免了法律的制裁。

对市委市政府对移民局关心不够的问题,李万明举例说,我们局成立24年来从没提拔过一个副县处以上领导干部。近十年来,市里给移民局派来的局长都是待一两年便匆匆而去,严重影响了移民工作。为了维护我局的稳定局面,我仍希望市委在决定移民局长人选时能在局里几位副局长中选拔……

李万明的不卑不亢令所有到会的领导和秘书们吃惊,本以为凭着四个副厅级数个县团级干部组成的“高官”阵容及“秋风扫落叶”般的严厉批评完全可以镇住这个胳膊肘朝外拐的叛逆者和不服管教的“孙猴子”,没想到这家伙不但不怯场,不求饶和不思悔改,反倒如此顽固不化。

接下来的事实证明,渭南市委组织的这次谈话不但没能震慑住李万明,反倒激化了矛盾且激发了这位“孙猴子”的斗志,谈话会刚刚结束,他便开始了反攻——2009年4月16日,李万明将一封写给市委副书记王晓明的“交心材料”同时寄到了渭南市委的十个常委手中。

常委们一看不由有些吃惊:这哪是什么“交心材料”?简直就是一封充满挑衅意味的挑战书和要与市领导叫板的檄文!他对“尊敬的王晓明书记”说:“鉴于您是上周五对话会上的最高领导,故我特意向您作一汇报和请示——

您上周五给我举办由4名常委和多个部门领导参加的对话会,使我想起十几年前的一些往事。早在1996至1997年间,渭南市委曾先后召开了四次常委会专题研究我李万明的事(这在市委有档案可查)。同时,市委还多次向省委写报告要求研究处理我,于是,1997年2月21日,在有省委安启元书记、程安东省长和所有常委参加的会议上,我市列席会议的王志伟和侯振斌等领导提出了处理李万明的议案,结果,错误的议案被英明的省委领导否定。此后,在渭南市个别领导的敦促下,省委又开了一次常委会研究如何“治”我的事。同时,副市长侯振斌还指示市政府办公室向市监察局印发了“渭政办函[1997]3号”文件,要求该局在当年3月底前给国家监察部上报关于李万明情况的汇报材料。可是令王志伟和侯振斌等领导失望的是,他们向省委及监察部所提出的无理要求,最终统统被驳回。

后来,我一直想不通,渭南时任领导为对付我这么一个无职无权的小科员,为什么会如此兴师动众,大动干戈并不惜用尽权力与财力进行剿灭?这真是渭南市委的耻辱和渭南人民的悲哀!王副书记,难道你们又要步其后尘?”

一位在渭南官场上混的朋友说:李万明这家伙,光是对过去那段历史的回顾就已令领导们无法忍受了,他还要来一句充满挑衅意味的“难道你们又要步其后尘”,简直是大胆至极,嚣张至极。

更让人觉得“这家伙”大胆和嚣张的是“谈心材料”的第二项内容——“建议举行一次实际演练”。李万明在这一“建议”中说:“多年来,市里一些领导对我总是持以敌视态度,长期监听我的电话,监视我的行动,侵犯我的人权,还经常给我打恐吓电话,使我整天连一点安全感也没有,我对此感到很苦恼。

1996年底,《工人日报》报道了我所反映渭南市乱花乱用移民款的问题,1997年初,市委的一些领导便指示公安机关把我秘密关押到某军事基地。此事过后,移民代表说,要是他们当时知道我被软禁,他们一定会动员和组织几万移民集体赴省、赴京告状喊冤,无论如何也要把我解救出来。

王书记,我想说的是,咱们现在不妨搞一次实际演练,即——您可指示公安机关把我逮捕、关押了,看看到底能有多少移民会来搭救我……”

写完这段令领导生气的话,李万明又作出一副“以理服人”的样子“提议市领导进行换位思考”。

他说:“如今,有一句时髦话叫换位思考。我是一个40年工龄、党龄和大专文化的国家干部,1985年从华县交通局调到渭南移民局时只有33岁,直到2002年(工龄34年)我还是一个科员职务,后来按照工龄30年、年龄50岁的‘三五干部’政策,才给我套了个副主任科员级别。

我很纳闷的是,自己从参加工作40年来,屡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和先进工作者,省广播电台曾先后两次报道过我的先进事迹,特别是担任移民局工会主席8年来,我局工会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会和模范职工之家,我本人也被评为先进工会干部,多家媒体报道过我的优秀事迹,省总工会给我颁发了荣誉证书,但就是在职务上却没什么长进。

如果说我李万明一个人是个落后分子也就罢了,可是我局的80多名同志长达24年竟然无一提拔,这又该作何解释呢?难道说我们移民局的所有同志统统都是落后分子吗?

王书记,咱们现在不妨来个换位思考:假如您是李万明或者是移民局任何一位干部,您莫说您现在当什么厅局级,就是连个副处级都甭想沾边。那麽,您对此又会作何感想?别“站着说话不腰疼”,请您手捂胸膛,设身处地的想一想!”

在“谈心材料”的最后,李万明说:我清楚记得自己在40年前所写《入党申请书》中的结尾一句话:“永不叛党,誓为共产主义事业流尽最后一滴血!”我拥护当今政府,更赞赏胡锦涛和温家宝同志制定的爱民、惠民政策,因此我坚信自己在今生今世绝不会干任何反党、反社会主义以及违反党纪国法的事情。再说句落后话,在自己退休之后,还要靠共产党给我发工资,自己怎么会干那种反党、叛党或者害党的傻事呢……

随这份叫板的挑战书送到市委领导处的还有一篇《二十四年的零记录——陕西渭南组织人事工作猫腻多多》的文章。

文章说,渭南市移民局自1985年成立以来,共有干部职工80多人,其中德才俱佳,事业心强且熟知移民工作情况的优秀者大有人在,可是,在至今的24年里,我局内部从未提拔过一个副局长或局长,均是从外面调入的。市上给移民局派来的多名副局长和局长,他们大都是在我局待上一两年便匆匆调走或另谋高就,好像移民局已成为外来干部职务晋升的跳板。

移民局的同志们对移民局的“跳板”地位深感政治地位卑微,多年来,大家一直抱着这样一个希望:5年不能提一个,10年或15年提一个总可以吧?要么20年提拔一个总该不是个难事吧?但令人极其失望的是,24年里,移民局干部的提拔竟然还是个零的记录。

渭南市有近百个直属部门,都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屋檐和阳光下生活,均为市上的下属,按说,手心手背都是肉,不应该厚砖薄瓦、亲疏有别或有人下人上之分。可是,同样是在渭南市,凡掌有组织、人事、财政、计划大权的某些要害部门,每年都在提拔干部,而移民局已成为一个长期被市委和市政府遗忘的角落,市上从来不给移民局的干部一丝希望和温暖!

人常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谁人不想晋升?何人不想进步?一个人的工作年限从20至60岁仅40年,依照现行的干部任命政策,年过45岁就提拔无望了。我局的80多名同志24年无一提拔,是移民局没有人才,还是移民局几十号人的政治地位和政治前途与移民局的份量在市领导的心中就只是如此……

多年来,渭南一直有不少跑官、要官和花钱买官之类的半公开秘密与潜规则在传闻——如有人为当上什么长,向人进贡40万元,某人为谋求县处级职务投资二三十万元,一些人为当上(科级)局长或乡长,也花上20多万元的打点费,据说,最近中箭落马的临渭区交通局长雷建民当初提拔时就曾给某些领导“表示”了不少……

这些事是移民局的干部不屑于做也无经济实力做的事,所以,24年无一提拔似乎也就成了必然。

面对这一残酷现实,我们心灰意冷,也满腔怒火。如今,大家都以为:移民局不应该再继续成为外来干部下乡渡金的桃花源和锻炼提拔的跳板了,也不能再继续给他们充当职务晋升的垫背与人梯了!有同志提出,要把渭南组织人事方面的不正常状况,联名上书中央、省组织和人事部门,以讨个说法,求得公正,维护我们的前途、命运与权益。如果市上日后从外面给我局派遣局长,我们将在召开宣布新局长任命的大会上集体罢会。

对李万明的挑衅和叫板,市委、市府的领导一直忍耐着——没有人理会,没有人“应战”,更没有谁回复。好像没有任何领导收到过李万明的什么挑战书,好像大家根本就不知道李万明是何许人也,好像一切都不曾发生……

问题是,这个李万明不知天高地厚,依旧不依不饶。5月8日,他又给市委的11个常委发短信了:

“无情的事实证明,市委把我们移民局的同志从来都不当人看。例如,我局59岁的助理调研员雷定丑是1983年在部队被提为团副政委的一位老领导,他在近日不幸病逝,人人悲哀。我局领导在5月4日亲往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组织部登门报告,但令人心寒的是,我们5月5日在火葬场为定丑同志举行遗体告别仪式时,竟然没有一位市级领导到场,而且分管县处级干部的市委组织部也没来一个人参加。更令人气愤的是,组织部甚至吝啬、寒酸得连一个区区20元的花圈钱也舍不得掏,而是让我局替他们购买花圈(此事由我办理),事情居然做得如此冷酷无情,呜呼,哀哉!”

领导终于怒发冲冠了。当天,市委副书记王晓明让秘书打电话警告:“李万明,你要对自己做的事负责……”

这个警告再次引起巨大反弹。2009年5月16日,包括王晓明副书记在内的所有市领导再次收到李万明的“交心书”。“交心书”仍然是以给王晓明副书记的信件的方式出现的。

尊敬的王晓明书记:

我在上月16日向您写了一份题为《有关问题的汇报与请示》的交心书,倾吐了我的肺腑之言,可是时过近月也没得到您的任何回复。无奈,我在上周五又给您发了几条短信,终于得到您通过秘书传达过来的回复。但你不是善意的与我进行思想沟通,而是说一些恐吓之类的话,这令我有点失望和伤心。

有人说“李万明是个吃软不吃硬的家伙”,这话似乎有点道理。我回想了一下,自己今生害怕的东西确实不少,譬如怕天灾、怕地震、怕禽流感、怕猪流感等等,但我却偏偏不怕坐牢。试想,1997年,市领导王某决定把我关押了近一个月,出狱后我照样坚持举报至今。记得我上月在写给您的汇报材料中就曾说过:“您不妨可让公安机关再次把我抓起来,使我有机会再演一次‘二进宫’。”我上周给您发的短信也说过:“对我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我认为,现在是共产党的天下,我这个共产党员岂有惧怕之理?

可以说,恐吓对李万明来说已经不管用了,17年来,曾屡屡经受了打击报复、残酷制裁、搜查抄家甚至非法拘禁的劫难与考验,现在还有什么好怕的呢?从最坏处想,即便是您让法院把我枪毙了我也死而无憾——回想自己从事工会工作9年来,主要做的就是为我局干部职工维权的事情,当我看到市委的阳光从来照不到移民局这块土地上,市委领导从来把移民局同志都不当人看,对此我难以容忍,亦难以心平。于是,作为移民局工会主席的我,自己应该全力为本局同志维权,并为维权而把自身的安危置之度外。

关于您要我“对自己做的事负责”的警告,我的理解是:为党的事业负责。这正是我这个40年党龄的老同志一生所追求的光荣使命和奋斗目标。党中央一贯号召共产党人要反腐败,自己坚持开展反腐举报,这就是在为党的事业负责、为国家的利益负责、为渭南的大局负责、为人民的福祉负责,亦是在履行我这个共产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从这一点来说,我觉得您的警告实际上是对我反腐举报行为的一个肯定与鼓励。

王书记,最近在为我局助理调研员雷定丑同志举行遗体告别之事上,市委领导的态度和市委组织部的做法以及24年来在我局未提拔一个领导干部的现实足以证明,市委把我局的同志从来都不当人看。请问我们的政治地位和政治前途在哪里?我们的人格和自尊在哪里?敬请王书记能替我们设身处地的想一想,最好来个换位思考,请别站着说话不腰疼。

中国人爱讲“无私无畏”。我17年来所搞的反腐举报和维权工作,皆是在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维护移民群众的利益,维护我局全体同志的利益,从不牵涉我自己的任何个人私事。就拿我请求市委从移民局内部选拔局长之事来说,本人已快年龄到点,提拔级别不够,也自知绝无可能在市里通过——从这个角度看,我自己起码没有想当局长的野心。

只要不是为一己私利,只要是为了大多数人的正当利益,我会坚持“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话再说明白点,我不会在乎您的那句带有威胁性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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