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拒不拆迁要“停职停薪”

【新唐人2010年9月25日讯】(新唐人记者谢淑芬综合报导)近20多年中国在不断的对城市进行改造,近日山东省鄄城县在对温泉路东片区和味精厂片区进行“旧城改造”时,使用住户拒不拆迁则“停职停薪”的办法,幷在未收回住户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将两个片区土地拍卖。

据华夏记者报道,山东菏泽鄄城县居民王小泽(化名),2010年8月中旬,接到拆迁公告,而在此前鄄城县政府没有对该小区的居民“征求意见”。

王小泽说,2010年8月26日她被告知“不用来上班了”,之前,她所在单位的领导4次劝她签字搬迁,幷说:“县里研究过了,不签字,就停职停薪,或者调离原单位。”

王小泽的自建房位于鄄城县黄河街和温泉路交叉口的东北角,房子才盖了两年,是标准的新房。

据悉,该小区的房子都是1995年以后陆续建起来的,最老的也不超过15年,有的房子甚至是最近几年才建的。该小区居民表示,他们住的地方既不是旧城区,更不是危旧房,现在要拆迁重建,这不是明显的资源浪费吗?

2010年3月24日,鄄城县国土资源局在《菏泽日报》刊登公告,将黄河街北、温泉路东的95亩地块(即“上海城市花园”项目用地)的使用权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100万元。

在鄄城县城建重点工程进度表(第22期)显示,截至2010年5月18日,黄河街北、温泉路东的地块已拍卖完毕。

然而,截至目前,王小泽等居民依然合法持有自己住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才亮说,“在收回居民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政府就将土地卖给开发商,这是典型的土地‘一女二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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