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9月23日讯】香港无线电视总经理陈志云等三人涉嫌贪污,串谋诈骗一案,星期二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三人均获准保释,案件押后至下月19日转交区域法院审理。
香港无线电视总经理陈志云及其助手丛培崑,连同无线电视营业部高层陈永孙。21日上午先后抵达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法庭宣布三名被告此次均无须答辩。主控官在庭上表示,保释金额维持不变,但由于案情严重,要求法庭增加两项保释条件,包括被告不准接触控方证人及不准离开香港。
陈志云的代表律师表示,陈志云虽被停职,但仍需向电视台管理层汇报工作。同时11月还有两项活动需要外出,因此不适宜增加主控方要求的保释条件。
法官最后批准3人各以10万元保释,但不得直接或间接干扰控方证人。3人虽可离境,但需于离境前24小时通知廉政公署,并提交目的地和航班等资料。
廉政公署于今年3月展开“威远行动”,拘捕陈志云等5人。经半年调查,上周四正式以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刑事罪行条例》和串谋诈骗罪落案控告其中3人。
法官宣布将于10月19日再次提堂,将案件转交区域法院,并透露控方将会传召52位证人出庭作证。
新唐人记者辛玲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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