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安用过期逮捕证抓维权农民

【新唐人2010年9月22日讯】河南省潢川县法院在9月14号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审理吕皇银、余弟宏等6位商城县维权农民,引来150多位群众现场抗议,并揭露公安抓人时,使用的竟然是8年前签发的过期逮捕证。

吕皇银、余弟宏被超期羁押了10个月后开庭,14号当天60多岁的吕皇银和余弟宏戴着手铐被押进法庭,辩护律师李方平就此向法庭提出抗议,指出这是违法行为,但没有被接受。

吕皇银的家属说,商城县公安局声称吕皇银组织了八年前的农民抗暴“伏山事件”,在去年的11月12号,以“妨害公务罪”逮捕了吕皇银,但家属收到的逮捕通知书签发日期却是2002年8月13号。

律师李方平表示,吕皇银曾亲口说过他没有组织“伏山事件”,虽然到过现场,但没有与警方发生冲突,更没有参与砸警车。事发后,公安也没有找过他。

吕皇银的儿子吕世周认为,政府主要是打击上访人员。

吕皇银等农民在这之前,曾代表当地民众上访反映商城县官员,贪污农民的退耕还林补贴,并举报信阳地区以“建设新农村”为名违法霸占农民的土地。前来开庭现场声援的农民推测,当局假借八年前的“伏山事件”,报复和迫害维权代表。

据了解,2002年1月1号,商城县政府100多人进入伏山乡抓维权农民,因公安匕首刺伤农民,导致数千农民用石头、棍棒丢向公安和官员,最后,有10多辆警车被推下山崖。此事后来被外界称为“伏山事件”。 

新唐人记者林美琪、萧宇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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