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9月19日讯】-网购有保障专题之5(中央社记者林沂锋台北19日电)网路标错价争议,不只出现在3C商品,旅行社网路标错价,造成民众抢标的纠纷也时有所闻。由于标错价金额不大,加上旅游业属服务业重形象,在官方协调后几乎都由业者认赔。
旅行社在网路上标错价的案例其实不少。
例如顺怡旅行社原价新台币2万590元的峇里岛行程,在网站上误标为2900元,引起800多名消费者上网订购,并有10人完成报名手续。雄狮旅行社网站贩售高雄汉华饭店 6月份每周一的标准房,原价2520元,标价只卖250元,也立刻被网友抢购一空。
这两起事件在台北市政府法规会等单位介入协调后,顺怡旅行社与汉华饭店都概括承受损失,让标错价事件圆满落幕。
对于类似的旅游纠纷,交通部观光局业务组长陈美秀表示,99%的旅游纠纷都是都是透过中华民国品质保障协会处理或由观光局处理。一旦有民众申诉,观光局会把当事人找来,以类似协调委员会的方式处理。
她说,就她所知,旅行社只要标错价都是认赔,原则上不需要走到诉诸定型化契约这一步。
陈美秀说,旅行社业者为了自己的消费形象,都会合理地向消费者解释,并给予适当的补偿。由于到目前为止的案例损失金额并不大,业者几乎都是概括承受,希望减少消费纠纷。
不过,旅行品质保障协会旅游纠纷调度委员会主委陈属庄认为,纯粹从消费者网路下订来看,网路下订并未付出定金或签署定型化契约,下订一旦出现纠纷,其实并未在定型化契约保障范围内。
他认为,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如果和厂商争执,其实“在法理上站不住脚”。不过,标错价的确是公司疏失,一般公司基于诚信原则,都会赔钱了事,毕竟公司的商誉更重要,公司不认账这种消息传出去,对公司终究不是好事。
至于消费者如何保护自己?陈属庄建议,刷卡消费等同付出订金,就可以符合定型化契约保障,消费者可以考虑这样的作法。
不过,他也坦言,90%的网路旅游下订都没有网路刷卡,刷卡自保的成效相当有限。何况旅行社倒闭等事情也屡见不鲜,刷卡仍有一定的风险,他提醒消费者如果要刷卡,最好选择经过银行信托保证,并且加入旅游品质保障协会的旅行社,才能保障消费者权益。
处理过顺怡旅行标错价事件的台北市法规会主委叶庆元表示,也许以前网路标售有不清楚的空间,但是经济部公布定型化契约范本后,情势已经非常清楚,“就算标错价也要照价贩售”。
叶庆元表示,按照民法规定,厂商在网路标示价格,消费者下单购买,双方已经进行意思表示,契约已经成立,下单就是契约成立,除非商家有正当理由,可以在2天内拒绝消费者订单,否则就应该照价出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