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征地应符公共利益

【新唐人2010年9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14日电)内政部今天召开土地征收座谈会,达成土地征收应更符合公共利益与必要性、征收补偿方式应再检讨等共识,将做为内政部修改土地征收条例参考,预计年底前会将草案送行政院。

  苗栗大埔与中科四期土地征收案引发社会各界对于土地征收条例的讨论,内政部下午邀专家学者讨论土地征收相关议题。

  学者专家在座谈会中建议土地征收应符合公共利益、比例原则及正当性,有关兴办事业的核定及其范围的认定,事业主管机关依其职权认定时,应遵守比例原则的规范。

  有关“大面积征收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学者专家达成共识认为,内政部应整合都市计划委员会、区域计划委员会及土地征收审议委员会等相关审议机制,依申请机关的事业性质、30公顷以上大面积、新订或扩大都市计划等涉及征收方式取得用地的土地开发计划,必须在内政部都市计划委员会、区域计划委员会审议前,先就土地征收的公益性及必要性,向内政部土地征收审议委员会报告。

  至于土地征收补偿部分,学者专家认为,除因征收而致营业停止或营业规模缩小的损失予以补偿外,其适用范围应增加农业经营损失,并对特别弱势者提供其他补偿措施。

  “征收补偿地价”方面,有与会代表认为,现行以公告现值或必要时得加成的补偿征收方式,已实施多年,有其政策延续的优点。

  不过,也有学者认为,土地公告现值属于课税用地价,是大量估价的结果,现今美、英、日等国征收补偿均以市价补偿,并委托专业不动产估价师进行估价。

  学者专家建议政府长期应朝向由专业不动产估价师办理估价方向研议,但碍于国内土地征收数量庞大,在目前只有300多人取得不动产估价师证照的情况下,如何满足庞大的估价需求,值得深入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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