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9月14日讯】中国陕西代省长赵正永率领500人的考察团13号晚间抵台,被台湾法轮大法学会以“残害人群罪”提出刑事告诉,北京人权律师认为,反人类的罪行都应该受到法律上的追究。
台湾法轮大法学会在赵正永抵台前夕,向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提出刑事告诉,控告赵正永违犯“残害人群罪”及“民权公约”等规定。这是继广东省长黄华华来台遭到法轮功控告后,又一来台挨告的省长级官员。
著名的北京人权律师莫少平表示,国际法庭本身设定四种罪,就是说在穷尽了本国的司法救济渠道之后,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时候,国际法庭可以管辖。
莫少平:“由于国内无法管辖,或者不能管辖的一些案件,像什么反人类罪啊、种族灭绝罪呀等等,这一些罪进行管辖,这个呢我觉得绝对他是正当的,他有他的充分的法理的依据。至于哪个省的省长出访台湾,应该是按照国际法相关规定,排除其他的政治干扰,然后独立作出判断。”
北京人权律师唐吉田指出,反人类的犯罪是对整个人类基本尊严的亵渎和侵犯,不管是哪个国家多高层级的人,都应该受到法律上的追究。
唐吉田:“反人类、种族灭绝等等这种非常触犯侵犯人权,不论是他到什么地方都应该受到谴责,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这种大面积侵犯人权的事件,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态度。”
1999年中共下令镇压法轮功以来,赵正永就利用政法委身份参与迫害,包括带头编撰反法轮功书籍﹔主持同法轮功斗争“表彰大会”等等。
新唐人记者白梅、熊斌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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