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9月14日讯】日前,一位北京律师应委托,前往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依法为一名法轮功学员辩护,遭当局软禁并强行遣返。王律师表示,伊通县当局的行为极其恶劣,严重违反了中国法律中的有关规定。
9月9日,北京北元律师事务所的王雅军律师,来到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准备10日为法轮功学员杜丽华做无罪辩护,当时法官并没有对辩护有任何异议。
当天11点左右,三个自称是610办公室的人到王雅军律师的临时住所,其中包括一名县政法委的崔书记。他们警告声称,不许外地律师代理法轮功的案件﹔不能会见被告人﹔不许进入法庭辩护,否则将采取强硬手段。当王律师要求出示有关证件时,他们却以所谓“机密文件”为由拒绝。
王律师认为,他们的所谓文件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中“律师办案不受地域限制”的规定,并表示自己会尽律师的职责,依法为当事人辩护。
9日晚上7点左右,两名“610”的人强行索取了王律师的手机,并以陪同吃饭为名进行监视,直到11点半才离开,还说明天早上还会来。
期间610人员告知,王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惊动了吉林省、市级的610,当地的政法委将直接操纵10日的庭审,不许王律师出庭辩护。
10日,早上6点钟左右,“610”先后两次派人以吃饭为借口试图软禁王律师,阻止他参加当天的开庭审理,在无理要求遭到拒绝后,他们强行闯入王律师的住所将其带走,并将他直接押往长春火车站,他们警告称:不许再接吉林省法轮功的案子。
王律师表示,从未听说外地律师不许代理辩护的规定,作为公民都有得到律师辩护的权利。这是自己做律师十多年来,第一次遭受如此恶劣的对待。
他透露,北京各国使馆对这类事件特别关注,更重要的原因是,他们认为大陆法制环境的恶化直接威胁到他们在这里的投资。
据了解,9月10日伊通县法院开庭时,杜丽华的家属被拒绝旁听。
2009年王雅军律师曾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法院为两名法轮功学员许英春和李秀君做无罪辩护。
这两名法轮功学员因为散发真相传单被当局关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