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长青:总统 vs.两个市长

【新唐人2010年9月14日讯】前天是911事件九周年,但伴随今年美国悼念活动的,却是两个引起全国、甚至全世界媒体关注的争议:一是穆斯林团体要在911遗址旁盖清真寺,二是佛州有位基督牧师要烧《可兰经》。

美国各界人士纷纷表态,卷入争议之中,其意见之纷纭,充分体现美国的多元与理性。其中美国总统、两位纽约市长的看法,比较有代表性。

总统奥巴马的态度是:支持盖清真寺,但强烈反对烧《可兰经》,公开指责欲烧经书之举。

现任纽约市长布隆伯格则是一面倒:认为盖清真寺和烧《可兰经》都是“美国宪法保障的权利”,都不违法。所以他不反对在911遗址旁盖清真寺;对要烧《可兰经》,他也没有明确反对和谴责。

前纽约市长朱利安尼,则提出“权利”和“对错”之说:在911遗址旁盖清真寺和烧《可兰经》,都是宪法保障的权利;但是,有权利做的事,并不等于是对的。这两件事,都错了,所以他都强烈反对。

这三种意见,哪一种更有道理?首先,奥巴马的态度明显错误。因这两件事既然都是宪法保障的权利,如果支持,就应该都支持;如反对,也应一块反对。而支持一个、反对另一个,明显逻辑不通,更不统一标准,是最糟糕的那种。难怪四成多美国人认为奥巴马是穆斯林,而不到三分之一认为他是基督徒。

布隆伯格的观点,对了一半。他强调了宪法权利,但正像朱利安尼说的,有权利去做的事情,并不等于那么做是对的。现实中很多事情,在美国你都有权利去做,比方说恶语骂人(只要不恐吓),但并不等于那是对的。

在911遗址旁盖清真寺这个问题,就像不能在美国的珍珠港、中国的南京等地,盖日本武士道馆,不能在纳粹杀害犹太人的奥斯威辛遗址盖德国文化中心一样。因为这有一个要不要尊重当地人(尤其死者家属)情感的问题。在911遗址旁盖清真寺,明显是不合适的。在百分之七十美国人反对的情况下,穆斯林团体还坚持要在那里盖,就有明显的挑衅意味了。

至于烧《可兰经》,那个牧师当然也有权利做。不要说在自家院子烧书,即使烧美国国旗,在美国也不违法。但烧书这种举动,是疯狂之举。古往今来,烧书都是恶行。秦始皇“焚书坑儒”,希特勒焚书反犹,毛泽东文革烧书,都是历史之恶。书是什么,是文字,是想法(ideas)。对付思想,只能用更多的文字,而不是火或剑等暴力。何况烧《可兰经》会更刺激伊斯兰世界和美国的对立,甚至威胁到驻外美军及普通美国人的生命安全。当然更是完全错误。

在这场大争论中,一个明显的不同是,对于在911遗址旁盖清真寺,穆斯林世界几乎一片沉默,没有什么反对之声。但是对佛州牧师扬言要烧《可兰经》,美国是上上下下,左派右派,异口同声地谴责痛斥那个牧师。最后他只好放弃烧书了,因舆论批评之重,恐怕他也无法承受,连他女儿都公开谴责说“老爸疯了”。

如果伊斯兰世界的知识分子,对在911遗址旁盖清真寺,也能像美国对烧《可兰经》这样同声谴责,恐怕这个清真寺计划不仅会取消(这才会有利于穆斯林社会跟美国的友好),连拉登、盖达们,恐怕也难有立足之地了。

但愿美国的这场大争论的真实信息能传进伊斯兰世界,促使人们在明辨是非、对错中,结束毛拉们的专制统治,让那里也成为一个像美国这样多元而理性的世界。

——原载《自由时报》2010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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