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9月10日讯】天津维权人士张建中,因为回拍天津河北区法院的摄像人员,被10名法警拖入法院内殴打;张建中被打至今已经一个多月了,近日他告诉本台记者,他的身体仍然感觉疼痛,而派出所对他被打的事,则不愿立案。
天津维权人士张建中,上个月4号路过天津市河北区法院时,有民众在法院门外喊冤,法院的人员拿着摄像机正在拍摄搜证,他于是也拿起照相机反拍,法警见状就把他拖进去群殴。
天津市维权人士张建中:“它那门口有好几十个法警,冲出10来个,把相机给我抢走了,把我拖进法院去了,拖完以后,就拿脚踹我的这个脚。这个法警说了,我弄死你都没有人知道。”
张建中的脚板被法警跺得严重肿胀瘀血,胳膊被扭伤,肚子、颈部也都受到攻击,身上的衣服被扯坏。事后他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警察却以派出所对法院没有执法权,拒绝立案。北京律师董前勇指出,该事件法警已涉及故意伤害罪及渎职罪,但是相关部门不立案,就很难依法起诉涉案人员。
北京律师董前勇:“依法来讲,这个人肯定至少构成故意伤害罪。从程序上来讲肯定应该立案,但是说这个事情怎么走,是不是与相关部门有接触,如果照目前来讲,恐怕不太乐观。”
董前勇律师还透露,就在同一天还发生其他两起类似事件,他说,这种事情在中国很常见。
新唐人记者陆芳、李明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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