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款被滥用 举报18年未果

【新唐人2010年9月3日讯】(新唐人记者常春综合报导)1985年渭南市成立移民办(2002年改为移民开发局)至今,李万明都在移民局工作,对移民情况很熟。从1992年以来,便开始举报移民局内部滥用、挪用移民款、侵占移民安置土地等问题,至今已举报了18年。举报材料由最初的4页纸,到现在已经是18.7万字的内容。寄出去的举报信也有780封。

1992年李万明发现移民款乱用现象十分严重,被移民局借给物资局、公司、个体户等,跟当时的移民办主任程远提意见。但是随后他不但不纠正、不感谢,还给他小鞋穿。比如职务上不给提拔,分房子分到的是差的楼层等等。

为此,李万明写了第一封举报信,写好后,第一个给程远本人看,当天下午就给市政府主管领导看,第二天坐火车去西安,给陕西省移民办主任看。他说:“其实,我这样做还是吓唬吓唬他(程远),看他能不能改正,如果改正就算了,结果过去半个月还不见改进,所以我就将举报信发给国务院办公厅,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

举报的结果令他很失望,1996年4月,陕西省水利厅的一名监察干部和陕西省移民办的一位领导组成调查组进驻渭南市移民局。调查组调查了一个多月,反映的问题没有一个进行落实、查处、纠正,而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1996年,李万明举报滥用、贪污移民款,侵占移民的安置土地等,当时一家报纸登了举报信,“报导出来后,我买了一些报纸送给移民,在华阴市华西镇华西小学里,有100多个村民和200多个学生在读报纸,这被当地政府认定为非法集会。当时市委市政府极为震怒,渭南市委在给陕西省委的汇报材料中,建议要对我依法惩处,最低给予劳动教养。”

“这是让我感到很遗憾的一件事情,如果我有罪,可以把我关到监狱去,但是他们把我关到一个基地里,我老婆到移民局问了三次我的下落,但没人告诉她。”

从关押的地方逃跑出来。跑出来以后,从一个老乡家借了400元钱,借了一件大衣和一顶鸭舌帽,把帽檐往下一压,大衣领子朝上一翻,把脸遮住,买了去北京的火车票。到北京后,我找到报社的记者陪同,到中纪委相关部门递送了控诉信。所以我被无罪释放了。回到移民办。

这18年里,除了被报复外,不给我安排工作,不能参加很多会议,所以1997年到1999年,被迫回老家办厂。2000年又回到移民局。回来后,连办公室都没有了,办公桌摆在一个职工的“厨房”里,因为她在那个房间里做饭。在移民局工作了26年,从没得到过提拔。

李万明说,因为举报行为家人出于对我的安全着想,妻子很反对举报,你如果不能接受我举报,你可以和我离婚,当时我说,如果孩子反对我举报,可以和我断绝关系。我当时是横下一条心。看到我这么坚持只好默认了。

有记者问,你举报的这些事情有证据吗?是如何搜集的?他说,我在移民办人事秘书科任综合秘书工作,掌握的是第一手材料。

陕西省谢朝平写的《大迁徙》这本书他曾经看过,“对于他写的1985年以前的三门峡库区移民历史,我不了解,所以不能评价。但之后的内容,我是移民史的见证人之一,我觉得他写的很客观,没有夸张,我给他提供了十几万字的举报信,以及所有证据。并协助他采访和写作。”

李万民认为谢朝平的被捕是地方当局的打击报复。并表示,由于书中涉及移民款发放等诸多问题,令地方官员非常恼怒,他本人和谢朝平近期都在被警察“找麻烦”。

王石川评论说,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免于恐惧,无论这个公民写不写字,是不是作家;每个公民都不能因言获罪,无论他说的是对还是错。因此,约束权力,把权力关在笼子里,是当下最迫切的现实命题。

李万民是有毅力的,18年的举报材料最初只有4页纸,但是问题越来越多,所以举报信的内容不断增加,到现在已经是18.7万字的内容了。

媒介是舆论监督工具,在履行各种职能时,如果是为了社会公益之目的,那么它就有可能造成对一些势力阶层的利益和隐私的损害,我们的社会需要的是制度性容忍和“宽恕”,尤其是作为法律的执行者更应如此。

尴尬的是,相关法律规定长期缺失。如果他们以限制言说者人身权利相威胁,社会已经失去的不再是几个作家的话语权,而是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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