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民告官 被告抓原告 12人被捕今开庭

【新唐人2010年9月3日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采访报导)海南省儋州三个橡胶农场改制、土地纠纷中民告官的原告方12名农户代表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抓捕近9个月,案件近日开庭。村民反映被告曾遭受刑讯逼供,政府阻止律师辩护等情况。

儋州市那大镇尖岭、合罗、前进六百多农户不满政府官员借所谓“改制”侵吞集体资产,非法出卖上千亩橡胶农地用于商业开发等贪腐违纪行为,与镇、市政府展开长达5年的民告官诉讼,多次胜诉,而12名维权代表去年12月被以开会为名诱捕,并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起诉。在关押了9个月以后,近日一审在该市的法院开庭,由于涉案者众多,须连续多天审理。

周四,三个农场约两百名农户聚集在法院门外路边声援,其中合罗农场的钟先生告诉记者:“三个农场的人都有去,差不多两百多人,不给进去听,每个只有家属五人可以进。从9点审到12点。村民没有犯法,他没有理由辩论都辨不下去了,明天再审。政府不让律师给村民辩护,现在我们再请了个老师。”

周三,尖岭农场的维权代表受审。其中七十多岁的被告谢维展的儿子谢康当天接受本台采访时说:“说聚众,代表怂恿职工不割胶,说农场造成损失是我们造成的,主要是这两项指控。今天审尖岭的我们村民都去了。前进的24号审过了,开庭不通知家属的,我们是托人打听才知道。”

三个农场创办于上世纪60年代初属集体所有,农场成员是长期农业居民,5000亩橡胶园9万株橡胶市价上亿,仅各农场胶农每年上缴给农场集体组织的承包金就达200万元。2009年3月,儋州市政府出动警力强行征用前进农场近千亩橡胶林地并进行砍伐,没有依照国务院规定挂牌、招标、拍卖,而私下以低价出让开发商,只给被征地生产队农户发给青苗补偿,土地补偿全归镇政府所有。同年12月,又将尖岭农场约10亩集体橡胶林地出让,用于商品房开发,引起维权代表上访各级政府反映情况。市政法委和市公安局于12月17日,以召开“维稳”会议为名,诱捕三家农场12名诉讼维权代表,将他们以“聚众扰乱秩序罪”投入监狱。其中合罗农场60多岁的谭达环因受不住长期刑讯逼供,今年3月1度送院抢救,6月获准假释。

钟先生愤慨的说:“逼供啊,三天三夜不让睡觉,24小时轮流上班盘问你。啊,比国民党还……很霸道,压迫老百姓。”

三个农场的官民纠纷已经持续五年。05年市委和镇政府曾以“改制”为由,将三个农场经营权包括“所有土地、农作物和房产及各种设施”无偿发包给一个成立不到一个月实际注册资金仅12.5万元的皮包公司“儋州橡树农业有限公司”,承包期为50年,每年仅上缴12万元承包款,橡胶产品销售收入全归该“公司”所有;有权砍伐更新橡胶树,木材销售收入该公司与镇政府对半分。农户认为这是典型的官商勾结,空手套白狼。

06年650名农户各以本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义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确认与儋州橡树公司签订的《承包农场合同书》违法无效。海南中级人民法院07年民事裁定书中认定该三家农场“是具有独立财产、自主经营管理、自负盈亏、独立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依法享有财产权,所有财产权属该场成员集体所有。”随后儋州橡树公司终止了承包合同,但拿走的几百万集体财产却不归还。那大镇政府官员们更对法院的裁定嗤之以鼻,继续要求市公安局出警协助抢夺三个农场的农户胶水,低价卖给个体收胶老板,从中捞取回扣,多次引发群体性事件。并于08年7月下达行政通知,责令三家农场的民选财会人员将全部橡胶产品款交给镇政府。农场农户再度提起诉行政讼状告镇政府并胜诉,市法庭判决撤销了上交农场橡胶款的行政命令。直到09年市政府官员再度瞄上了农场的土地。

民告官的原告代表们被捕后,开发商顺利开发建设,官方还雇用工人替代了几代在此的农户,疯狂割胶,尖岭的谢先生说:“前几个月说我们合同到期了,就随便叫人来割胶,割得很滥,涂出胶的强生剂,按照农科院一般一个月两次,他一个月涂十次。是想要那些树死呢!想把树卖掉,把地卖掉,可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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