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人大代表禁设办事处遭反弹

【新唐人2010年8月30日讯】最近,实施了18年的中国人大“代表法”首次修正,规定人大代表不得设“个人工作室”(办事处)。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向当地媒体宣布,他开设5年的人大代表接访室将从下月起撤销。中共当局的这个做法被指是对人大代表的权力限制。

据《南方都市报》报导,五年前,杨剑昌在深圳罗湖区消委会办公楼内设立的市人大代表接访室,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三为例行接访日。到目前为止,杨剑昌“个人工作室”已受理上访投诉3000多宗,共接待上访人员2万多名,这个接访室也是目前深圳市唯一的人大代表个人接访室。

报导说,促使杨剑昌下定撤销的决心,是因为“代表法”的新规定,他说“为了不违法,我提前撤销”。

北京律师滕彪向新唐人表示,规定不能设立“工作室“,是违背民意的。

滕彪:“我觉得人大代表他应该有自己的办公室,应该更多的与选民联系,这样才能随时听取选民的意见,才能做出相应的反应。现在规定不能设立“工作室“,是违背民意的,关键害怕人大代表如果更多的听取民意,更多的和选民联系,会影响整个体制和选举制度。”

湖北前人大代表姚立法也表示,这个新规定是反动的。

姚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个修改的话,对代表的权力进行限制,我们认为它很反动。这个《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有走访选民的一项权力,了解民意,走访选民,这是他的权力。因为他要代表人民来行使这个人大代表的权力,他不走访选民,不了解民意,怎么能行使《代表法》赋予他的权力呢?

新规定还建议,人大代表“不脱离各自生产和工作岗位”。据杨剑昌透露,5年来,有60%的上访案例都得不到解决。追究这个原因,他只是一名由罗湖区选出的市人大代表,经常面临其他区人大常委会不认账的无奈,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不配合等等。

姚立法:“根本是要强调人大代表要依法选举产生,要职业化,不然的话,中国政治民主的问题是很难解决的,甚至是不可能解决的。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委员吴立民提出建议,希望市民关注人大代表社区联络室。他认为,毕竟个人的力量有限,将市民的问题直接反映在社区,解决在社区,能大大提高办事效率。

对此,网友“鹿逐群雄” 质疑说: 如果社区真有那麽好的办事效率,杨剑昌的接访室怎么还会有那麽多人光顾呢?

杨剑昌表示,即使他撤销了接访室,相信找他的市民依然还会有,他还是会接待。

新唐人记者梁欣、李静、李璐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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