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8月25日讯】最近,中国大陆多名律师、法律学者和媒体人联名发出两份公开信,要求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以及中国人民最高检察院对“重庆樊奇航涉黑”一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式”、并立即对重庆打黑运动中的刑讯逼供问题依法调查。
重庆樊奇航涉黑案件的辩护律师朱明勇,通过媒体公布了樊奇航遭受刑讯逼供的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包括樊奇航自述遭受刑讯逼供的录音、录影,和樊奇航身体受伤的照片。
樊奇航自述,在侦查阶段遭到暴打、反手吊铐、打表(也就是反手吊手铐脚镣)等过程,在这期间,因受不了刑讯之苦,他还曾经自杀、咬舌等。
23号,北京维权律师李方平、滕彪、温海波、唐吉田等人分别致信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首席大法官,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首席大检察官曹建明。公开信表示,社会公众对樊奇航涉黑案的公正性、合法性产生强烈的质疑,并在信中详细描述了樊奇航遭受刑讯逼供的过程。
参与连署的北京维权律师温海波表示,在大陆的法律中,被告人的口供是最主要的证据,在公检法机关命案必破的高压下,产生了刑讯逼供的现象。
滕彪律师认为,“重庆打黑”表面上看是一个打击黑社会为民除害的活动。但实际上其过程中充斥了非常残酷的刑讯逼供行为,是对法律程序的一种践踏。
滕彪:“我们还要求最高人民检查院依照职权,出现大量的刑讯逼供立案调查。很多现象表明,他在打黑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没有受到尊重,包括律师阅卷,被告人在法庭上的权利,存在大量刑事逼供,这种方式完全违背法制。”
北京维权律师唐吉田则指出,目前中国的法律领域中有很多倒退的现象。如果不能有效遏制及时纠正、甚至任由一些人利用所谓民众情绪,来使得中国各地纷纷效仿重庆的做法,那么,中国在经历反右、文革等一系列浩劫之后,稍稍能让人看到的一丁点人权和法制的希望,也有可能最终破灭。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6月24号正式公布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都明确指出,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目前樊奇航案已经进入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的死刑复核阶段,重庆打黑中很多阶段性的案件也大量的进入终审阶段,参与连署的律师们希望这封公开信能够引起有关方面的足够重视,并采取实际行动,弥补之前已造成的过失。
新唐人记者白梅、林萍、薛莉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