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8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19日电)国片“听说”代表台湾角逐奥斯卡金像奖外语片,是否符合奥斯卡规定引发疑议。新闻局晚间表示,将要求中华民国电影戏剧协会向奥斯卡主办单位确认,若不符资格将重新评选。
新闻局电影处受“中华民国电影戏剧协会”委托,甄选1部国片代表台湾参加“第83届奥斯卡金像奖外语片竞赛”,经8月17日评审委员评选结果,将推荐“听说”影片向奥斯卡报名。
“听说”首轮上映期间为98年8月28日至11月19日,该片依据奥斯卡报名规定,向电影处提供7天首轮放映证明(报纸广告)为98年10月10日至98年10月16日。
由于奥斯卡官网公布,其中一项外语片报名资格为“首轮上映日期不能早于2009年10月1日,不能晚于2010年9月30日”,外界对8月底上映的“听说”是否符合奥斯卡报名资格有不同解读。
电影处表示,为求公平及慎重起见,新闻局将要求中华民国电影戏剧协会向奥斯卡主办单位进行查询确认,若确认该片不符合资格,新闻局将重新进行评选。
本文网址: https://www.ntdtv.com/gb/2010/08/19/a419645.html